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6年营业收入为3.986亿元,同比增长6.74%[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53.69万元,同比增长41.37%[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21.24万元,同比下降12.93%[24] - 资产总额达5.2亿元,同比增长16.7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526亿元,同比增长71.02%[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37%,同比提升0.69个百分点[24] - 基本每股收益0.47元/股,同比增长27.03%[24] - 公司2016年实现销售额398.6383百万元,较2015年增长6.74%[56] - 公司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369百万元,较2015年增长41.37%[56]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74%至3.99亿元[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93%至4321.24万元[7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大幅增长838.08%至1092.68万元[75] - 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3753.69万元[122]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2655.14万元[122] 各业务线表现 - 家电类业务收入占比82.94%达3.31亿元同比增长3.52%[64][66] - 汽车类业务收入同比激增603.26%至112.78万元[64] - 注塑产品收入占比93.04%达3.71亿元同比增长6.67%[64][66] - 塑料零件制造业库存量同比增长24.74%至595吨[67] 各地区表现 - 外销收入已成为公司销售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6] - 境外收入同比增长10.46%至2.51亿元占比62.95%[64][66] 成本和费用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0.00%至3905.82万元[72] - 塑料产品直接材料成本占比74.62%达2.14亿元[68] - 研发投入1070.2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2.68%[74] 客户和销售集中度 - 公司向前5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较高[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85.27%达3.40亿元[70] - 公司成为松下、SEB、东芝等全球知名企业的合作伙伴并获得多项客户荣誉[48] 投资和项目进展 - 子公司宁波海德欣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9] - 公司启动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新建年产500万件汽车功能件及内外饰件项目[58] - 公司获得面积为28220.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海德欣项目建设[58] - 报告期投资额4580.51万元,同比增长7.77%[84] - 新建年产500万件汽车功能件项目报告期投入金额13,413,789.50元[89] - 新建年产500万件汽车功能件项目累计实际投入金额13,413,789.50元[89] - 新建年产500万件汽车功能件项目预计收益70,000,000元[89] - 新建年产300套精密注塑模具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4,479万元[95] - 新建年产300套精密注塑模具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8,844.48万元[95] - 新建年产300套精密注塑模具项目投资进度76.98%[95] - 模具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583万元[95] - 模具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金额403.3万元[95] - 模具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进度15.61%[95] - 公司2016年积极推进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建设以扩大产能[110] - 公司2016年投资设立汽车零部件子公司开拓汽车行业市场[110] - 海德欣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168] - 公司于2016年11月与韩国CREA Co.,Ltd.签署合作意向书,共同设立公司[167] 子公司表现 - 横河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117.07万元,实现净利润17.35万元[42] - 子公司深圳市横河新高机电有限公司总资产3623.1万元,净资产2977.8万元[101] - 子公司深圳市横河新高机电有限公司营业收入5725.27万元,营业利润984.36万元[101] - 子公司深圳市横河新高机电有限公司净利润778.07万元[101] - 新设子公司宁波港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宁波海德欣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设立[101] -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海德欣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主营汽车零部件生产维修销售[57] - 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宁波港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主营汽车天窗部件设计生产销售[57] -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经减资后由公司持有100%股权[59] -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横河新高机电有限公司自2016年起连续三年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70] - 公司设立两家新子公司宁波海德欣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和宁波港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44] 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 - 公司以95,000,000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12]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2元(含税)[13]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13] - 公司计划现金分红总额为874万元人民币[117] - 公司以总股本95,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2元人民币(含税)[117] -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共计使用11,400万元[120] -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133.16万元人民币[120] - 公司资本公积金为12,448.67万元人民币[120] - 公司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17] - 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每年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4] - 公司2014及2015年度未进行普通股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21]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874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3.28%[122] - 2015年未进行现金分红,分红比例为0%[122] - 2014年现金分红金额为500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2.73%[122] - 公司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137] 股东结构和股权变动 - 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合计持有公司69.18%股份[8] - 控股股东胡志军持有32,269,500股(占比33.97%),黄秀珠持有32,006,612股(占比33.69%)[180] - 股东邵跃持有1,200,001股(占比1.26%),其中1,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80]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722户[180] - 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志军持股32,269,500股[188] - 董事兼副总经理黄秀珠持股32,006,612股[188] - 董事蒋晶持股1,149,999股[188] - 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建祥持股359,999股[188] - 股东张明军持股467,762股占比0.49%[181] - 中国人寿保险产品持股417,431股占比0.44%[181] - 股东胡金杰持股299,999股占比0.32%[181] - 副总经理孙学民持股150,000股[188] - 财务总监窦保兰持股150,000股[188] - 副总经理邹嗣胜持股100,000股[188] - 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学楼持有股份119,998股[189] - 公司监事杨国成持有股份100,000股[189] - 公司监事李建华持有股份0股[18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股66,426,107股[189]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5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12元[176][177] -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5,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71,250,000股(占比75.00%),无限售条件股份23,750,000股(占比25.00%)[174] - 人民币普通股于2016年8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174][175][176] - 股份变动未涉及送股、公积金转股等其他形式[174]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818,100元[93]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3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6,531,9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818,100元[175][177][178] - 募集资金净额中23,750,000元计入股本,85,068,100元计入资本公积[175][178] - 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增加108,818,100元,所有者权益增加108,818,100元[178] - 以募集资金1.088181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6]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271.63万元,增长51.59%[41]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784.89万元,增长468.33%[41] - 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592.44万元,增长21.62%[41] -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6.77万元,下降22.42%[41]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05.59万元,下降83.33%[41]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12.77万元,增长265.24%[41]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66个百分点至7.19%[80] - 短期借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5.92个百分点至11.95%[80] - 长期借款完全清偿,占比下降6.48个百分点[80] 现金流变动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大幅下降91.68%至78.90万元[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69.38%至3.82亿元[75] 非经常性损益和特殊项目 - 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970.17万元,较上年增长1126%[30] - 营业外收入1000.30万元,占利润总额22.62%[78] - 投资收益为-216.33万元,占利润总额-4.89%[77] - 深圳横河2012年度税收优惠减征所得税77.34万元[136] - 税收优惠已计入非经常性损益[136] 季度业绩表现 - 第四季度营收达1.095亿元,为全年最高季度[26] - 第四季度净利润达1441.98万元,环比大幅增长[26] 技术研发和专利 - 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4项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外观设计专利[44] - 公司模具寿命可达500万次以上,模具表面精度可达0.05μm以下[46] 行业和市场环境 - 塑料零件行业前十强企业市场份额仅占行业5%,产业集中度较低[38] - 塑料加工业面临转型升级关键时期,需加快向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结构转变[54] - 塑料加工业正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速平稳增长,向产业中高端发展[102] - 塑料制品行业在"以塑代钢"、"以塑代木"趋势下市场空间仍然较为广阔[102] - 模具行业向精密、复杂、高效、绿色方向发展,重点发展高效生产技术和环保制造技术[105] 汇率和风险管理 - 公司为减少汇率波动造成的汇兑损失与银行订立远期结售汇合约[7] 公司治理和管理层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91]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19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7名,包括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5名及财务总监1名[191] - 公司董事长胡志军自2012年11月起任职,并兼任总经理[191] - 公司董事黄秀珠自2012年11月起任职,并兼任副总经理[192] - 公司财务总监窦保兰自2012年11月起任职[19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无证券监管机构处罚记录[200]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及年终效益奖组成[200] - 薪酬决策依据包括职级、个人资历和工作量等因素[200] - 薪酬政策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及审查[200] - 蒋晶在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并领取报酬津贴[199] - 张学安在北京国创富盛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领取报酬津贴[199] - 张学安在西北政法大学担任教授并领取报酬津贴[199] - 张学安在北京道融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并领取报酬津贴[199] - 万华林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担任教授及研究员并领取报酬津贴[199] - 万华林在联德精密材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领取报酬津贴[199] 人员变动 - 公司关键技术人员彭云于报告期内离职,但未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正常生产经营[50] 承诺和协议 - 实际控制人胡志军股份锁定期为2016年8月30日至2019年8月30日[123] - 胡志军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123] - 胡志军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123] - 股东胡永纪股份锁定期为2016年8月30日至2019年8月30日[124] - 胡永纪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124] - 股东蒋晶、陈建祥、孙学民、窦保兰、邹嗣胜、苏华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125] - 股东杨学楼、杨国成承诺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126] - 27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126] - 蒋晶等股东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5] - 所有股东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125][126] - 蒋晶等股东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5] - 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申报离职,股东承诺自离职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25][126] - 若在上市后7-12个月申报离职,股东承诺自离职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25][126] - 股东锁定期承诺期限为2016年8月30日至2017年8月30日[125][126] - 所有股份限售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中状态[125][126] - 持股5%以上股东胡志军和黄秀珠承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额的20%[127] - 胡志军和黄秀珠承诺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额的20%[127] - 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28] - 公司上市后三年(2016年8月30日至2019年8月30日)为承诺履行期限[127][128] -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128]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128] - 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调整)[127] - 减持计划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127] - 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及运营资金扩充[128] - 所有承诺状态均为正常履行中[127][128]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29][130] - 单次股份回购资金不低于募集资金净额2%[130] - 单一会计年度股份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8%[130]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29] - 稳定股价措施有效期自2016年8月30日至2019年8月30日[130] - 控股股东需在启动条件成就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130] - 公司需在启动条件成就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方案[129] - 稳定股价方案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9] - 实施方式包括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削减开支及限制高管薪酬等[129][130] - 每股净资产计算方式为归母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股份总数[130]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现金分红的20%[131] - 控股股东单一年度稳定股价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现金分红的50%[131] - 公司董事及高管单次购买股份资金不低于过去十二个月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132] - 公司董事及高管单一年度稳定股价动用资金不超过过去十二个月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132]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31][132] - 控股股东增持价格不超过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31] - 公司
横河精密(300539) - 2016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