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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河精密(300539) - 2016 Q3 - 季度财报
横河精密横河精密(SZ:300539)2016-10-2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为1.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19%[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为2.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0%[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2.8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97%[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1.7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48%[7]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68.4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76%[7] - 营业收入达10451.1万元同比增长14.19%[27]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882.87万元同比增长33.97%[27]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6.7%至2.89亿元,上期为2.71亿元[72]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60.7%至1116万元,上期为695万元[66] - 净利润同比增长44.3%至895万元,上期为620万元[66]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34.0%至883万元,上期为659万元[67]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9%至7744万元,上期为6922万元[68]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59.9%至716万元,上期为448万元[6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至2.089亿元[76] - 净利润同比增长20.6%至2338.95万元[73]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0.4%至2707.81万元[7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总成本同比增长5.1%至2.61亿元,上期为2.48亿元[72]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7%至2.2亿元,上期为2.16亿元[72]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4.4%至592万元,上期为692万元[72]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1.6%至2935.19万元[73]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65.8%至463.02万元[73] - 财务费用1-9月同比增长165.69%因项目借款利息费用化[24]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23.3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2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9月同比减少15.28%因经营支出浮动[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9月同比减少55.27%因2015年新建厂房支出[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5.3%至2123.33万元[7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6.7%至3.05亿元[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939.72万元,同比下降58.2%[82][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30亿元,同比增长59.2%[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8.94万元,同比下降10.1%[82]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799.80万元,同比增长30.2%[8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15亿元,同比增长6.3%[82]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437.42万元,同比下降61.9%[8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3.13亿元,同比增长96.5%[84]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869.29万元,同比下降38.6%[8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520.28万元,同比增长102.1%[82] 股东结构和持股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6,571户[15] - 控股股东胡志军持股比例为33.97%,持股数量32,269,500股[15] - 控股股东黄秀珠持股比例为33.69%,持股数量32,006,612股[15] - 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约76.93%[15] - 期末限售股总数71,250,000股[19] - 袁园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267,700股[16] - 赵玉生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209,509股[16] - 奚红光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175,082股[1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4.6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4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大幅增长64.00%[7] - 货币资金报告期末比年初增长44.21%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2] - 预付款项报告期末比年初下降32.49%因新股溢价收入冲减上市费用[22] - 短期借款报告期末比年初下降64.96%因募集资金置换后归还借款[22] - 资本公积报告期末比年初增长215.81%因首次公开发行新股2375万股[23]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554.46万元,较期初2,464.72万元增长44.2%[5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9,283.88万元,较期初8,229.91万元增长12.8%[56] - 存货期末余额8,163.66万元,较期初7,366.10万元增长10.8%[56] - 流动资产合计2.18亿元,较期初1.92亿元增长13.4%[56]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4.45亿元增长至期末4.61亿元,增幅3.5%[57][60] - 短期借款大幅减少,从期初1.24亿元降至期末4348.58万元,降幅65%[57][62] - 货币资金从期初1520.33万元增至期末2824.80万元,增幅85.7%[60] - 应收账款从期初6244.85万元增至期末6985.13万元,增幅11.9%[60] - 存货从期初5524.49万元增至期末6377.38万元,增幅15.4%[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期初2.06亿元增至期末3.38亿元,增幅64.1%[60] - 资本公积从期初3941.86万元增至期末1.24亿元,增幅215.8%[60][62] - 股本从期初7125万元增至期末9500万元,增幅33.3%[60][62] - 未分配利润从期初8752.54万元增至期末1.11亿元,增幅26.4%[6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577.98万元,同比增长211.5%[84] 其他财务数据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1元/股,同比增长14.8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06%,同比增长0.18个百分点[7] - 营业外收入1-9月同比增长301.55%因政府补贴增加[24]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301.5%至167.64万元[73]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68.1%至497.13万元[7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1元[74]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22.2%至0.11元,上期为0.09元[67] 股东承诺和锁定期安排 - 胡志军、黄秀珠持有的限售股拟解除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18] - 邵跃等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拟解除日期为2017年8月30日[18] - 股东胡永纪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市前股份[31] - 股东胡永纪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1] - 股东蒋晶等6人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市前股份[32] - 股东蒋晶等6人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32] - 股东蒋晶等6人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32] - 所有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31][32] - 股东杨学楼等2人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市前股份[32] - 所有承诺均自2016年8月18日起生效并处于正常履行中[31][32] - 27位自然人股东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33] - 持股5%以上股东胡志军和黄秀珠承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0%[33] - 持股5%以上股东胡志军和黄秀珠承诺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0%[33]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33]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计划[33] - 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于2016年08月18日生效[39][40]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于2016年08月18日生效[40]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劳务派遣连带赔偿责任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4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可能被追缴的上市前税款及相关费用[41] - 公司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4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促使公司依法回购新股[42]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以自有资金补偿投资者因依赖承诺交易遭受的直接损失[43][44] - 控股股东承诺若未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分红用于赔偿[43] - 控股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将自动延长至完全消除未履行承诺的不利影响之日[4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分红用于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完全消除未履行承诺的不利影响之日[44] - 相关主体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44] - 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承诺对子公司厂房租赁问题导致的生产经营损失承担责任[44] - 所有公开承诺于2016年08月18日作出且长期有效[43][44] - 目前各项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中状态[43][44] - 同业竞争承诺要求实际控制人控股参股企业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竞争业务[39][40] - 新聘任董事及高管需签署稳定股价承诺书后方可就任[39] 分红和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34] - 公司承诺当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34] - 公司上市后三年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及运营资金补充[34] -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在现金分红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34]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基于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指标[34]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6] - 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36] - 单一会计年度稳定股价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8%[36] - 控股股东增持价格不超过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6]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35] - 回购股份方式包括集中竞价、要约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35] - 承诺期限为2016年8月30日至2019年8月30日[36] - 触发条件成就后5个交易日内需召开董事会制定稳定方案[35] - 控股股东需在触发条件成就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36] - 公司实施稳定措施期间可豁免重复触发计算[36] -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8]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20%[37] - 控股股东单一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50%[37] - 董事及高管单次购买股份资金不低于过去12个月税后薪酬20%[38] - 董事及高管单一年度购买股份资金不超过过去12个月税后薪酬50%[38] - 稳定股价承诺期限为2016年8月30日至2019年8月30日[38] - 股价触发条件后需在3个交易日内提交股份购买计划[38] - 董事及高管购买股份价格不高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8] - 公司回购或控股股东增持可同时或分别执行[37] - 若股价回升至触发条件以上可中止稳定措施[37] - 公司董事及高管单次买入股份资金不低于过去12个月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39] - 公司董事及高管单一年度稳定股价动用资金不超过过去12个月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39]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39] -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5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10,881.81万元,已全部投入承诺投资项目[46]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无变更,累计投入金额10,881.81万元,投资进度100%[46] - 承诺投资项目"新建年产300套精密注塑模具和年产4,500吨精密塑件产品项目"已投入10,881.81万元[46] - 公司以募集资金10,881.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396.80万元[48] 税务相关事项 - 深圳横河2007年3月5日获深圳市国税局批准所得税减免政策[40] - 深圳横河享受"两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第一二年免征,第三至五年减半)[40] - 深圳横河2008至2009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41] - 深圳横河2010至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12.5%[41] - 2012年度深圳横河享受税收优惠减征所得税77.34万元[41] 公司治理和合规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51]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回购全部新股[41][42] - 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导致的损失[42]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42] - 公司承诺在未消除未履行承诺的不利影响前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