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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尚环境(300536) - 2016 Q4 - 年度财报
农尚环境农尚环境(SZ:300536)2017-04-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6年营业收入3.81亿元同比增长7.68%[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92.19万元同比增长7.19%[24] -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38,085.25万元,同比增长7.68%[4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092.19万元,同比增长7.19%[46] - 公司2016年总营业收入为3.81亿元,同比增长7.68%[53]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67元/股,同比下降1.47%[20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管理费用为4199.24万元,同比增长8.96%,主要因研发投入和人员薪酬增加[65] - 财务费用为-111.03万元,同比下降301.71%,主要因募集资金导致利息收入大幅增加[65] - 园林绿化工程毛利率为26.78%,同比下降1.05个百分点[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0.48万元同比大幅增长85.24%[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85.24%至9,704,791.23元[73][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下降36.92%至1,122,405.97元[73][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因IPO募集资金达185,888,134.16元[73][7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激增6,128.25%至184,332,820.91元[7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资产总额7.88亿元同比增长53.2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8亿元同比增长82.59%[24] - 资产总额78,755.95万元,同比增长53.21%[46] - 净资产48,816.30万元,同比增长82.59%[46]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116%主要因IPO募集资金[35]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59%因业务规模扩大及客户付款滞后[35] - 其他应收款同比增长199%因投标保证金增加[35]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2.18个百分点至41.78%[80]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2.42个百分点至31.05%[80] - 受限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8,321,931.16元[82] 业务线表现 - 公司地产景观园林业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较高[6] - 园林绿化工程收入为3.79亿元,占总收入99.42%,同比增长7.43%[53][56] - 地产园林项目收入为1.92亿元,占总收入50.53%,同比增长21.83%[53][56] - 市政园林项目收入为1.88亿元,占总收入49.47%,同比下降3.74%[53][56] 地区表现 - 华中地区收入为2.63亿元,占总收入69.12%,同比增长15.30%[53][56] - 公司设立广西分公司,首次向西南区域扩张业务[46] 客户和销售合同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2.42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63.68%[62] - 最大客户中国建筑销售额7574.59万元,占总销售额19.89%[62] - 公司完成重大销售合同环东湖绿道景观工程项目,金额8016.22万元[57] - 公司中标延安公园项目,合同总价6287.41万元,报告期末合同余量3793万元[57] 研发与技术 - 公司拥有17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其中2016年新增2项[42] - 公司自主研发29项非专利技术,其中2016年新增4项[43] - 公司2016年开展10项课题研发,申请发明专利2项和实用新型专利3项[48] - 公司新增2项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48] - 公司新增2项实用新型专利,开展10项研发课题(水污染控制5项、生态保护4项、固废处置1项)[66] - 2项研发课题已结题,其中雨水生态处理项目获实用新型专利证书[67] - 透水铺装材料研究项目获阶段性成果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70] - 人工景观水体生态系统构建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70] - 滨水植物对水生态修复研究初步建立植物净水作用模型[70] - 垂直绿化植物生态效应研究完成生态效益评价体系建立[70] - 植物防冻害养护技术研究结题并申请1项发明专利(审中)[70] - 游憩型草坪耐践踏性研究获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优化坪床结构[70] - 研发投入金额2016年为13,392,043.36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52%[7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95] - 公司计划通过并购向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等大环保领域延伸业务[95][96] - 公司坚持立足华中辐射全国并着力开拓西北西南及东北地区市场[95] - 公司2017年将大力发展市政类PPP业务以提升业绩[96] - 公司2017年技术研发重点为水污染控制水质恢复及土壤修复改良[96]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6989亿元人民币[85] - 截至2016年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7006亿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17.48万元)[86] - 募集资金总额1.6989亿元中0元已被使用,使用进度0%[85] - 园林苗木(鄂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6000万元,实际投入0元[88] - 补充园林绿化工程配套营运资金承诺投资额1.1亿元,实际投入0元[88] - 所有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监管账户中,无闲置两年以上资金[85] - 募集资金累计变更用途金额为0元,变更比例0.00%[85] - 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17.48万元[86] - 公司上市不满一年,各募投项目均按原计划处于实施准备阶段[88] 利润分配和分红政策 - 公司以93,107,3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11]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1][102] - 2016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0,241,807.84元,占可分配利润166,686,646.82元的6.15%[110][111] - 2016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50,921,911.38元的20.11%[113]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67,593,200股[110][112] - 公司承诺无重大投资计划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6]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低于可分配利润20%时可调整分红政策[108] - 分红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及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05]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股东大会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9] - 2014-2015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113] -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保障中小股东表决权[106][109] - 2016年度现金分红每10股派1.10元,总股本93,107,344股[188] 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 白刚、柯春红、吴亮、吴世雄、肖魁、赵晓敏、郑菁华等股东承诺自2016年9月20日公司股票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承诺期限至2019年9月21日[114][115] - 杨志龙、杨霖、钟卫、孙洁妮、鲁元祥、王国华等24名股东承诺自2016年9月20日公司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承诺期限至2017年9月21日[115][116] - 罗霞、余守敏、蹇衡承诺自2016年9月20日公司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受让股份,承诺期限至2017年9月21日[116] - 珠海招商银科股权投资中心、成都招商局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朱双全承诺自2016年9月20日公司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承诺期限至2017年9月21日[116][117] - 吴亮、吴世雄、赵晓敏、白刚、柯春红、肖魁、郑菁华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发行价[117]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调整后发行价,吴亮等7名股东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17] - 吴亮等7名股东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调整后发行价,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17] - 所有承诺方截至报告期末均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114][115][116][117] - 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招银和成都招银计划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所持公司上市前股份数量的10%至100%[119][120] - 珠海招银和成都招银若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且减持期限为公告日起6个月[118][119] - 珠海招银和成都招银若违反减持承诺需将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20][121] - 公司董事及高管(白刚、柯春红等)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1] - 公司董事及高管(白刚、柯春红等)承诺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1] - 公司董事李向阳、徐成龙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则18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22] - 公司董事李向阳、徐成龙若在上市后第7至12个月间离职则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22] - 股东若因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变化仍需遵守原有股份锁定承诺[118][121][12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吴亮、吴世雄和赵晓敏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123]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若公司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则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价格[124] - 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时 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124] - 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所持股份数量的20%[125] - 锁定期届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所持股份数量的20%[125] - 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 期限届满后若继续减持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125] - 违反减持承诺进行减持的 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25] - 所有承诺人截至报告日均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情况[135][136][137][138][139] - 所有承诺人声明截至目前均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155][156][157][158][159]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承诺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吴亮、吴世雄等承诺未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不存在同业竞争[125][126] - 公司监事承诺不利用身份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否则承担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12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并保证公司对新业务机会的优先交易及选择权[130][131] - 公司核心人员承诺不参与同业竞争,并确保公司对竞争性新业务机会的优先权[132][13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亮、吴世雄、赵晓敏)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竞争的业务[133][134] - 全体承诺人确认截至2016年9月20日未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133][134]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135] - 全体承诺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否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35] - 关联交易承诺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商业原则订立合同并履行批准程序[136][139] - 关联交易定价需公允避免与市场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明显差异[13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13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13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动用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投资消费[138] - 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38] - 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38] 股价稳定措施承诺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141] - 股价稳定措施方式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141][142] - 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5] - 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145]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票除非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年审计每股净资产或导致不满足上市条件[146] -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后公司将按公司法办理股份注销或将股份奖励给员工[146] -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启动条件包括公司无法实施回购或回购议案未获股东大会批准[147] - 控股股东需在触发条件或股东大会决议后三十个交易日内提交增持方案[147] - 公司每年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144] - 公司回购股票需综合考虑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股价表现、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144] - 控股股东承诺在股票回购计划完成后3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148] - 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总数2%的股票[148] - 董事及高管需用上年度薪酬总额50%的资金增持股票[150] - 未履行承诺的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将丧失现金分红资格[152] - 未履行承诺的董事高管60%应得薪酬将归公司所有[152][154] - 稳定股价触发条件: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年度审计每股净资产[149][150] - 增持终止条件包括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或导致不满足上市条件[149][150] - 公司需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审议替代承诺方案[151][153] - 承诺未能履行时需及时披露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151][154] - 替代承诺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方回避表决[151][153]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履行公开承诺,其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所有[156][157][158][159] - 未履行承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自未履行承诺之日起不参与公司现金分红,应得现金红利归公司所有[156][157] - 未履行承诺且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未履行承诺之日起应得薪酬的60%归公司所有[157][15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未履行公开承诺,其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所有[158][159] - 未履行承诺的公司董事将向投资者公开道歉[159]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若未履行承诺,将不参与公司现金分红且应得现金红利归公司所有[159] - 未履行承诺的公司董事自未履行承诺之日起应得薪酬的60%归公司所有[159] - 承诺履行机制明确排除因法律法规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未履行情形[155][156][157][158][159] 其他财务数据 - 政府补助350万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30] - 资产减值损失5,208,460.21元,占利润总额8.86%[77] - 营业外收入中政府补助3,500,820.00元,占利润总额5.95%[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24元/股,同比增长36.94%[200] - 子公司武汉市苗木交易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20.78万元[9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九运大厦23层C座1-3室邮政编码430022[20] - 公司办公地址位于武汉市汉阳区归元寺路18-8号邮政编码430050[20]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536股票简称为农尚环境[20] - 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为吴亮[20] - 公司董事会秘书姓名为郑菁华联系地址位于武汉市汉阳区归元寺路18-8号[21] -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姓名为徐成龙联系地址位于武汉市汉阳区归元寺路18-8号[21] - 公司电子信箱为nusunmax@sina.com[20]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位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及深圳证券交易所[22] - 公司通过ISO9001、ISO14001、GB/T28001等管理体系认证[39] - 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年度报酬为50万元人民币[164] 公司股本结构 - 公司总股本由69,830,508股增加至93,107,344股,新增发行23,276,836股[198] - 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75.00%,数量为69,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