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为3.11亿元,同比下降34.24%[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4.2万元,同比下降68.39%[17] - 基本每股收益0.37元/股,同比下降71.76%[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4%,同比下降13.07个百分点[17]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1.35亿元,显著高于第三季度的1500万元[19] - 第三季度出现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5.65万元[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51.38万元,同比下降70.90%[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27.36万元[20] - 公司净利润为4454.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8.39%[31] - 实现营业收入31115.30万元,营业利润4839.41万元,利润总额4856.4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4.20万元[44]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3.11亿元,同比下降34.24%[51] - 公司2017年持续经营净利润为44,541,963.73元[12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亿元,同比下降236.68%[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亿元[20] - 研发费用为5991.1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4.15%[36][46] - 销售费用为1629万元,同比增长44.34%[62] - 财务费用为-455万元,同比下降3953.66%,主要因利息收入增加且无贷款利息支付[62] - 直接材料成本为1.72亿元,同比下降23.80%,占营业成本比重87.23%[57] - 研发投入金额为5991万元,同比增长34.19%,占营业收入比例19.25%[63] - 公司研发费用持续保持较高水平[93] - 公司财政贴息资金减少财务费用745,300.00元[129] 各业务线表现 - 红外热像仪产品收入为2.90亿元,同比下降32.11%,占营业收入比重93.06%[51] - 激光测距仪产品收入为1522万元,同比下降64.80%,占营业收入比重4.89%[51] -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销售量同比下降41.03%至1654台套,库存量同比增加153.64%至558台套[55]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57.80%[33] - 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4.45%[33] - 应收票据较上年同期增长124.46%[33] - 存货较上年同期增长33.39%[33] -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301.04%[33] - 公司总资产12.82亿元,较上年末下降6.79%[17]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4.64个百分点至21.6%,余额减少至2.77亿元[70] - 存货同比增长33.4%至3.3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7.89个百分点至26.18%[70] - 固定资产增加57.8%至1.38亿元,主要因自建房产转入及设备采购[70]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236.68%至-1.27亿元,主要因营业收入下降及销售回款减少[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激增907.98%至5.09亿元,主要因到期理财资金收入增加[6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暴跌99.66%至228万元,主要因无新募资金到位[6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173.34%至-2.21亿元,因支付股利、购建固定资产及经营净流入减少[65] 研发与创新 - 新增授权专利33项、软件著作权8项,申请受理专利33项(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13项,外观设计9项)[37][46] - 已获得36项软件著作权,应用于非制冷/制冷型红外热像仪、激光测距仪等核心产品[38] - 研发大楼投入使用并启动光学研发中心与实验室建设,信息产业园部分生产线建成投产[47] - 4款产品通过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产品鉴定,1项科技成果通过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鉴定[46] - 国家重大仪器项目"现场级多波段红外成像光谱仪"通过科技部初步验收评审[36][46] - 组建四个研发部(光机/红外/激光/光学薄膜)和三个事业部(制冷红外/非制冷红外/激光产品)[41]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2.76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88.83%,其中关联方销售额占比56.38%[5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1.77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61.58%[59] 政府补助与投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816.03万元[23] - 其他收益达2642万元占利润总额54.4%,主要来自软件增值税退税及政府补助[68] - 投资收益达969万元占利润总额19.96%,来自理财产品利息收入[68] - 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6,417,886.44元[129] 利润分配与分红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1元(含税)[5] - 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332万元,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99] - 公司2017年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66亿元[100] - 公司2016年度派发现金红利4320万元[100] - 公司2017年每10股派息1.11元(含税)[99] - 公司2016年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元人民币(含税)[98] - 2015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42.94百万元,净利润为119.81百万元,未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01] - 2016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69.78百万元,净利润为140.93百万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3.2百万元[101]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65%[103] - 2017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66.09百万元,净利润为44.54百万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1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32百万元[102]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90%[103]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0.00%[103] - 公司总股本为120百万股[101][102]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27亿元,尚未使用资金3.11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73][74]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108.36百万元[76]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08.36百万元[76] - 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百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76] - 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60] 子公司表现与投资 - 子公司深圳允臧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百万元 总资产10.42百万元 净资产8.42百万元 营业收入6.54百万元 净利润0.08百万元[81] - 子公司湖北久之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百万元 总资产25.01百万元 净资产23.96百万元 营业收入2.99百万元 净亏损5.80百万元[81] -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湖北久之洋信息科技增资40.00百万元[82] - 湖北久之洋信息科技2017年净亏损5.80百万元[83] -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湖北久之洋信息科技增资4000万元人民币[163] - 全资子公司湖北久之洋信息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万元人民币[163] - 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允臧科技有限公司[165]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持股比例为58.25%,持股数量为69,900,000股[174] - 第二大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4.25%,持股数量为17,100,000股[174]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持股比例为2.50%,持股数量为3,000,000股[174]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股份17,100,000股[175] - 股东王建梅持股比例为0.29%,持股数量为350,000股[174] - 股东王瑞琦持股比例为0.21%,持股数量为250,954股[175] - 股东邵强持股比例为0.20%,持股数量为241,500股[175]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重工40.99%股份[178]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动力26.23%股份[178] - 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为持股10%以上法人股东,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180]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8,911人,年度报告披露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7,905人[174] - 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710万股,从9000万股(75%)降至7290万股(60.75%)[169] - 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710万股,从3000万股(25%)增至4710万股(39.25%)[169]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1.2亿股不变[169] - 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1710万股限售股解禁,占公司总股本14.25%[169] - 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5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275%[169] 管理层与治理 - 董事长赵坤于2017年03月13日因工作调动离任[187] - 董事陈福胜于2017年08月17日因工作调动离任[187] - 监事会主席段纪军于2017年05月25日因工作调动离任[187] - 总经理郭良贤于2018年01月17日因工作变动离任[188] - 董事长邵哲明于2018年03月13日因工作变动离任[188] - 公司董事长王振华自2018年3月27日至今任职[189] - 公司董事孙秀荣自2013年至今任职并担任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89][194] - 公司董事潘德彬自2013年至今任职并担任华中光电所副所长及总工程师[189][194] - 公司董事杨长城自2013年至今任职并担任华中光电所副总工程师[190][194] - 公司董事郭良贤自2015年6月至今任职并曾任公司总经理[190][194] - 公司独立董事王永新担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湖北分所负责人[191][195] -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傅孝思担任湖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及华中科技大学兼职教授[194][195] - 公司总经理李海波自2018年1月至今任职[193] - 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洪普自2017年3月至今任职[193] - 公司副总经理陆磊自2008年至今任职并兼任董事会秘书[19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初持股数均为0股[18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期无增持及减持股份变动[18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持股数均为0股[185] 高管薪酬与员工结构 - 2017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213.07万元[197] -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6万元[196] - 董事兼总经理郭良贤税前报酬为45.84万元[199] - 职工代表监事张保税前报酬为28.89万元[199]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陆磊税前报酬为44.3万元[199]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傅孝思税前报酬为41.1万元[199] -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洪普税前报酬为34.94万元[199] - 公司员工总数316人,其中技术人员151人占比47.8%[200] - 生产人员96人,占员工总数30.4%[200] - 销售人员19人,占员工总数6.0%[200] 关联交易 - 与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的关联销售交易金额为1.747亿元人民币,占同类交易金额的56.15%[136] - 公司获批的关联交易总额度为1.81亿元人民币,实际发生1.747亿元人民币,未超过获批额度[136] - 报告期内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37] - 报告期内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38] - 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39]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总额为3.5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理财产品2.5亿元人民币[145][147] - 光大银行保本保息理财产品金额2亿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2.95%,实际收益311.52万元人民币[147] - 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2.85%,实际收益72.23万元人民币[147] - 光大银行自有资金保本保息理财产品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4%,实际收益100万元人民币[147] - 另一笔光大银行自有资金保本保息理财产品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4%,实际收益50万元人民币[147]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4.10%,实现收益16.85万元[149]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光大银行保本保息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4.20%,预期收益105万元[149]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购买光大银行保本保息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4.25%,预期收益309.9万元[149]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光大银行保本保息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4.25%,实现收益70.83万元[149]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4.25%,预期收益104.79万元[149]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光大银行保本保息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3.95%,实现收益16.46万元[150] - 2017年公司委托理财总金额达7.5亿元,实现及预期总收益约1403.28万元[150] - 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60] 承诺与义务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承诺自2016年6月2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04] - 公司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承诺自2016年6月2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05]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承诺自2016年6月2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06] - 国有股东华中光电所将300万股公司股份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107] - 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30%[108]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10%[108][109] - 控股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108][109] - 控股股东承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实施减持[108][109]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承诺长期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112] - 控股股东承诺不利用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利益[111] - 公司享有控股股东获得的同业业务优先实施权[111] - 违反减持承诺的收益将全部交付公司[108][109] - 股份划转后社保基金承继原股东禁售期义务[107] 股价稳定与回购承诺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16] - 触发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需召开董事会会议[117] - 实施稳定措施后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则自动终止[117]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将暂停获得公司分红[119]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117]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118]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税后工资累计额的30%[118] -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118] - 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118] - 董事及高管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税后工资累计额的50%[118] 赔偿责任与回购义务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将在证监会处罚决定后30个工作日内启动新股回购程序[121] - 股份回购义务触发后需在6个月内完成回购事宜[122] - 回购价格按发行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直至回购日[121][122] - 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回购股份范围将扩展至派生股份并调整发行价格[122][124] - 因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除外)[122][123]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承诺就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23]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承诺购回已转让限售股份(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久之洋(300516) - 2017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