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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 - 2017 Q1 - 季度财报
久之洋久之洋(SZ:300516)2017-04-26 16:00

收入和利润 - 营业总收入为7118.2万元,同比下降8.33%[8] - 营业收入为7118.2万元,同比下降8.33%[20]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7118.2万元,同比下降8.3%[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9.21万元,同比增长9.47%[8] - 净利润为2289.2万元,同比增长9.5%[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27.36万元,同比增长2.03%[8] - 营业利润为1459.8万元,同比下降34.6%[7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9元/股,同比下降17.39%[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9元,同比下降17.4%[7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4%,同比下降3.21个百分点[8] - 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2336.57万元,同比增长12.3%[77] 成本和费用 - 研发投入金额为1221.82万元,同比增长69.75%[21]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7.16%,同比增加7.89个百分点[21] - 支付职工现金2126.44万元,同比增长75.0%[80]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亿元,同比下降75.3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亿元,同比下降75.36%[19]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流出1.06亿元,同比扩大75.3%[8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19亿元,同比下降52.51%[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总额1885.36万元,同比下降66.3%[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总额1.25亿元,同比增长7.2%[8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648.71万元,同比下降65.5%[7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1270.35万元,同比下降14.7%[8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80亿元,同比增加220.1%[81] - 母公司投资支付现金2000万元[84]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3.56亿元,同比增加220.4%[8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79,857,001.12元,较期初498,381,453.90元下降23.8%[6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29,902,761.64元,较期初104,277,685.02元增长24.6%[63] - 存货期末余额为281,946,716.42元,较期初251,582,713.54元增长12.1%[63]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111,002,692.48元,较期初1,177,105,664.45元下降5.6%[63]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37,190,000.00元,较期初60,113,900.00元下降38.1%[64]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382,497.50元,较期初32,399,611.12元下降98.8%[64] -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2,478,287.94元,较期初37,865,743.27元下降93.5%[64]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392,982,638.72元,较期初369,776,605.12元增长6.3%[65]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56,456,137.44元,较期初494,087,744.29元下降27.9%[67] - 资产总额为13.11亿元,同比下降4.3%[68] - 负债总额为1.27亿元,同比下降39.3%[69] - 所有者权益为11.84亿元,同比增长2.0%[69] - 在建工程为8189.1万元,同比增长3.9%[68] - 应收账款预收款大幅下降至31.2万元,同比下降99.0%[68] - 总资产为13.17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4.2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99%[8] 其他财务数据 - 应收利息为393.2万元,同比增长60.03%[19] - 其他应收款为1069.93万元,同比增长928.09%[19] - 预收款项为38.25万元,同比下降98.82%[19] - 应交税费为247.83万元,同比下降93.46%[19] - 营业外收入为1118.02万元,同比增长564.88%[19] - 营业外收入大幅增至1118.0万元,同比增长565.0%[7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90.53万元[9] -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款为916.72万元[9]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5310.02万元,同比下降0.95%[23] -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比为77.78%,同比上升2.11个百分点[23] - 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6879.81万元,同比增长6.16%[25]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为96.65%,同比上升13.19个百分点[25] 经营计划和业绩 - 公司2017年一季度经营计划顺利完成[26] 股东承诺和股份管理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28] - 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29]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30] - 国有股东华中光电所向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划转300万股股份[31] - 华中光电所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300万股公司国有股[32] - 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30%[32] - 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32]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10%[33]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33]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4] - 控股股东承诺若获得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机会将交由公司实施[35] - 控股股东承诺不会利用其控制地位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36] - 公司开展新业务时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经营该种业务除非公司放弃[36]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7] - 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违反将赔偿久之洋公司全部损失[40] - 所有相关承诺自2016年06月02日起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46][47][48][49][50]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2016年6月2日至2019年6月1日)实施股价稳定预案[40] -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41]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42]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42]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税后工资累计额的30%[42][43] -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43] - 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43] - 董事及高管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税后工资累计额的50%[43] - 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将面临分红暂停、股份冻结或工资停发等约束[44] 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在证监会处罚决定后30个工作日内审议回购全部新股的方案[46] - 公司承诺股份回购义务触发后6个月内完成回购事宜[46] - 回购价格确定为发行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46]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导致的损失[47]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承诺在处罚决定后30个工作日内审议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的方案[48] - 控股股东承诺股份购回义务触发后6个月内完成购回事宜[4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能证明无过错除外[50] - 控股股东若违反承诺将停止获得分红且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措施实施完毕[50]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67500万元[54]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529.06万元[5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7058.62万元[54] - 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1894.63万元,投资进度46.31%[55] - 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累计投入2536.13万元,投资进度19.78%[55] - 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2627.86万元,投资进度100%[55]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836.04万元[55] - 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56]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元[54]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0.00%[54] 利润分配 -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3,200,000元[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