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业绩:收入和利润(同比) - 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为5.79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51%[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60.1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15%[17] - 营业利润达1.099亿元,同比增长80.66%[39] - 净利润为9360.18万元,同比增长75.15%[39] - 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5.797亿元,同比增长13.51%[3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5%,从5.11亿元增至5.80亿元[184] - 净利润同比增长75.1%,从5344.12万元增至9360.18万元[185]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3%至5.23亿元(2015年)对比4.70亿元(2014年)[188]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63.7%至1.04亿元(2015年)对比6358万元(2014年)[189] - 净利润同比增长61.4%至9122万元(2015年)对比5652万元(2014年)[189] - 基本每股收益为1.73元/股,同比增长74.75%[17]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74.7%至1.73元(2015年)对比0.99元(2014年)[186] 财务业绩:成本和费用(同比) - 管理费用6652.1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52%[55] - 研发投入1833.1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16%[41] - 研发投入1833.15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比例3.16%[57]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77.0%,从1016.11万元增至1798.31万元[185]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64.4%至1435万元(2015年)对比873万元(2014年)[189] 现金流量(同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00.8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5.77%[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35.77%至74,008,650.63元[59][6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710.63%至290,928,248.35元[59][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42.19%至73,744,499.78元[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35.8%至7401万元(2015年)对比3139万元(2014年)[19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42.2%至7374万元(2015年)对比5186万元(2014年)[19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176.8%至4.92亿元(2015年)对比1.78亿元(2014年)[1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87.2%,从3502.7万元增至6556.8万元[19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达9067.6万元,期末余额同比增长172.0%至1.43亿元[197] 资产和负债(同比) - 资产总额达到10.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9.67%[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9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0.48%[17]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479.56%,主要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2] - 应收票据增加1,555.16万元,同比增长77.07%[32]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35.61%,因销售收入增长[33] - 其他应收款同比下降81.65%,因冲减发行费用及收回保证金[33] - 在建工程同比增加2,883.82万元,增长906.97%[32] - 工程物资增加215.94万元,同比增长100.24%[33] -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288.46万元,同比增长224.56%[33] - 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59.7%,从6.32亿元增至10.10亿元[1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同比大增110.5%,从2.83亿元增至5.96亿元[179]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164.3%,从5808.68万元增至1.54亿元[180]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39.6%,从7982.79万元增至1.11亿元[180]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29.1%,从1.03亿元增至1.33亿元[181] - 资本公积同比增长233.7%,从9536.84万元增至3.18亿元[182] - 在建工程大幅增长734.2%,从13.62万元增至1013.87万元[1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增长110.5%,从2.83亿元增至5.96亿元[198][200] - 资本公积增加22286.3万元,主要来自股东投入普通股[200] - 未分配利润增加6288.0万元,综合收益总额达9360.2万元[200] - 盈余公积增加912.2万元,同比增长61.1%[198][200] 业务线表现 - 他唑巴坦系列产品收入2.0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33%,毛利率47.5%[44][46] - 培南系列产品收入1.79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08%[44] - 舒巴坦系列产品收入1.60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95%[44]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014年达23,326亿元,同比增长12.94%[30] - 化学药品原料药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4,240亿元,同比增长11.35%[30] 地区表现 - 国外销售收入2.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3%,毛利率40.32%[44][46] - 国外销售营业额占比持续增长,外销报价以美元标价[69] 财务比率和结构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9.65%,同比提升8.81个百分点[17] - 公司整体毛利率35.47%,同比增长8.17个百分点[46]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增加25.81个百分点至35.63%[61]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7.47个百分点至10.97%[61] - 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2.72个百分点至26.43%[61] - 短期借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7.86个百分点至13.17%[61] - 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例增加2.67个百分点至3.17%[61] 客户和销售 -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费卡(FRESENIUS KABI)、阿拉宾度(AUROBINDO PHARMA)、赛诺菲(Sanofi-Aventis)、明治(Meiji Seika)、美国默克(Merck & Co)和美国辉瑞(Pfizer)[9]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3.327亿元人民币,占总销售额57.39%[50][51] - 产品直销欧洲市场并成为美国默克、辉瑞等国际巨头供应商[40][35] 产品和研发 - 公司产品涵盖β-内酰胺类抗生素及酶抑制剂,主要中间体包括6-APA和4-AA[9] - 舒巴坦和他唑巴坦通过FDA认证现场检查[34] - 哌拉西林取得欧洲CEP证书[34] - 共取得13项国家发明专利,另有12项专利正在申请[34] - 研发团队规模149人,占员工总数15.8%[35] 认证和质量 - 公司拥有FDA认证、CEP/COS认证和PMDA认证等国际药品质量认证[9] - 2015年通过7次国内官方检查和39次客户现场审计[41] 生产和库存 - 产品库存量236.51吨,同比增长63.62%[47] 子公司表现 - 全资子公司江西如益科技实现净利润10,982,638.52元[66] - 子公司江西祥太制药报告期净利润为-5,940,859.77元[67] 利润分配和分红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6] - 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600万元人民币,占可分配利润的100%[76] - 2015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46%[80] - 2014年现金分红总额为2160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净利润的40.42%[80] - 公司总股本为7200万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76][78] - 公司2013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8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加大研发投入并推进产品二次开发[70] - 公司计划通过工艺革新降低生产成本[70] - 公司需关注人民币汇率变动对经营的影响[69][70] - 公司环保治理成本因国家标准趋严而上升[69] 首次公开发行(IPO)和股本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112][113] - 发行后总股本增至7200万股[112]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5.33元[114][118] - 报告期末总股本增至7200万股,较发行前增长33.3%[114][119] - 募集资金净额2.41亿元[119] - 限售股总数5400万股,占总股本75%[116][117]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境内法人持股198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7.54%[112] - 境内自然人持股341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47.46%[112] - 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25%[112] - 控股股东包建华持股2529.6万股,占比35.13%[121] - 浙江永太科技持股1326万股,占比18.42%[12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包建华,持股25,296,000股,占比重大[131] - 董事喻文军持股5,100,000股,是除实际控制人外持股最多的董事[131]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持股10%以上的法人股东,注册资本798,610,481元[126]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王静持股数量最多,为16,019股[122]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持股11,038股,位列第二[122] - 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一零四组合等四家机构均持股5,523股[122]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18股,位列股东第四[12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5,657股[122] -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122] 公司治理和人员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持股总数合计为30,396,000股[13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为326.98万元[147][148] - 母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684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259人,在职员工总数合计943人[148] - 生产人员数量为603人,占员工总数63.9%[148] - 行政人员数量为163人,技术人员数量为149人[148] - 高中及以下学历员工626人,占员工总数66.4%[148] - 大学本科学历员工146人,大专学历员工154人[148] - 研究生以上学历员工17人,占员工总数1.8%[148] -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内部培训46场达2001人次[151] - 公司组织外部培训14场达65人次[151] - 各类培训总计717课时[151] 管理层变动 - 陈祥强于2016年3月24日离任董事会秘书职务[133] - 包建华于2016年3月14日离任总经理职务[133] - 汤德平于2016年3月14日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133][140] - 戴贞亮于2016年3月14日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133] - 李武臣因任期满于2015年7月26日离任独立董事职务[133] - 符念平于2015年7月26日被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133][137] - 包建华自2016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133] - 许春霞自2014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财务副总监[135] - 陈祥强自2016年3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141] - 汤德平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执业药师资格[140] 董事会和委员会活动 - 公司2015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和临时股东大会1次[157] - 独立董事刘洪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4次,现场出席2次,通讯方式参加2次,无缺席[158] - 独立董事李燕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4次,现场出席2次,通讯方式参加2次,无缺席[158] - 独立董事符念平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1次,通讯方式参加1次,无现场出席[158] - 独立董事李武臣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3次,现场出席2次,通讯方式参加1次,无缺席[158] -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共计2次[158]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分别审议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16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审议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162] - 监事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163]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与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结合基本年薪和年终绩效[164]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 公司关联方包括富祥投资、嘉乾九鼎、嘉翔九鼎、江西祥太、杭州科威和江西如益[9] - 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97][98] 承诺和协议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限售承诺自富祥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1] - 喻文军股份限售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81] - 喻文军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1][82] - 喻文军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1][82] - 景德镇富祥投资限售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2] - 景德镇富祥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2] - 景德镇富祥投资承诺若上市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2] - 违反股份锁定期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81][82] - 违规减持所得收入需在5日内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81][82] - 所有限售承诺状态均为正常履行中[81][82] - 包旦红与柯喜丽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3] - 陈斌、冯沈荣、牛云波、金继忠、魏永超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3] - 苏州工业园区嘉乾九鼎等投资机构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3] - 程荣武、许春霞等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83] - 包建华、喻文军承诺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4] - 浙江永太科技等承诺减持方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84] - 违反股份锁定期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83] - 违反减持承诺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84] - 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入需在5日内归入发行人指定账户[83] - 减持价格需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83]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85] - 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5] - 若未履行减持承诺,股东持股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85] - 公司承诺当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时启动股份回购[86] - 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6] - 单次回购资金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20%[86] - 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0%[86] -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或要约等方式[86] - 若未履行股价稳定承诺,公司需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86]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需排除除权除息等影响因素[86] - 公司承诺在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时以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增持股份[87][88] - 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控股股东自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87] - 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控股股东自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87]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7][88] - 增持计划需在触发条件满足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并在批准后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87] - 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控股股东将停止获得分红和薪酬且股份不得转让[87] - 多位公司高管(包建华王莺妹等)共同承担股价稳定承诺责任[88] - 股价稳定措施自2015年12月22日起长期有效且处于正常履行状态[87][88] - 每股净资产计算标准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年末股份总数[87][88] - 在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后20个交易日内重新触发条件需继续执行预案[87][88] - 董事
富祥药业(300497) - 2015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