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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300467) - 2017 Q4 - 年度财报
迅游科技迅游科技(SZ:300467)2018-04-24 16: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2.7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6.07%[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1.79%[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591.8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4.88%[19] - 利润总额116,698,900元,较去年同期上升307.70%[58] - 公司营业总收入278,195,701.58元,较去年同期上升76.07%[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400,800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61.79%[5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1元/股,同比增长154.17%[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04%,同比增长4.85个百分点[19]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38亿元人民币,占全年收入的49.4%[22]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6.99万元人民币,占全年净利润的50.8%[22] - 狮之吼2017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96,375,100元,12月单月净利润25,483,500元[58] 成本和费用 - 互联网加速服务业务总成本73,938,308.69元,同比增长42.37%,其中带宽及托管费67,627,523.70元占比91.46%[72] - 迅游手游加速器带宽及托管成本15,511,298.35元,同比增长640.12%[74] - 销售费用34,594,767.76元,同比增长19.62%,主要因并购狮之吼[80] - 管理费用84,018,291.59元,同比增长24.52%,主要因股权激励费用增加[80] 业务线表现 - 互联网加速服务业务收入231,382,104.01元,占总收入83.17%,同比增长46.44%[68] - 移动互联网广告展示服务业务收入46,813,597.57元,占总收入16.83%[68] - 迅游手游加速器收入43,842,883.61元,同比增长3,060.63%[68] - 迅游网游加速器收入186,256,044.70元,成本55,893,038.72元,毛利率69.99%[70] - 迅游手游加速器收入43,842,883.61元,成本17,643,093.52元,毛利率59.76%,收入同比增长3,060.63%[70] - 移动互联网广告展示服务收入46,813,597.57元,成本334,450.43元,毛利率99.29%[70] - 公司通过B2B2C模式与网游运营商及平台厂商合作向用户提供网游加速服务[11] - 公司采用B2C独立运营模式直接向网游用户提供服务[11] - 公司通过并购狮之吼进入移动互联网广告服务领域,狮之吼自2017年12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75][76] - 移动互联网广告业务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用户数达4.5亿,月活跃用户1.28亿[33] - 公司累计注册用户超过2亿活跃付费用户约380万[53] 地区表现 - 境外收入46,813,597.57元,占总收入16.83%[68] - 境外货币资金规模达2.21亿元占净资产比重7.32%[48] - 境外应收账款规模达5447万元占净资产比重1.80%[48] 研发投入和技术 - 研发人员数量2017年增至172人,同比增长47.01%[83] - 研发投入金额2017年达41,189,399.97元,同比增长19.80%[8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2017年为14.81%,同比下降6.95个百分点[83] - 公司技术架构采用SCAP(智慧云加速平台)技术体系[11] -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确保技术领先性并申请专利构建技术壁垒[11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2017年末资产总额为35.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9.22%[19] - 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0.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1.50%[19] - 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1247.73%[46] -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64.32%[46] -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926.61%[46] -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92.27%[46] -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39.15%[46] -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72.34%[46] - 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377.23%[46] - 商誉新增2,270,073,031.80元,占总资产63.28%[95]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6.63个百分点至8.67%[94]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24.8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2.30%[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02.30%至80,248,513.95元[85][8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3,009.21%至322,809,281.68元[85][8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长2,212.20%至163,189,533.62元[86][90] 投资和并购活动 - 报告期投资额同比增长5,028.63%至3,077,179,213.00元[98] - 收购成都狮之吼科技金额为2,699,999,212.95元[99] - 2015年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9,404.21万元人民币[103]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总额为25,890.01万元人民币[103]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028.79万元人民币[103] - 智慧云加速平台项目投资进度达76.80%,累计投入8,432.77万元[104] - 营销网络平台项目投资进度仅38.05%,累计投入607.58万元[10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100%完成投资,金额16,849.66万元[104] - 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06]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公司子公司包括成都狮之吼科技有限公司(狮之吼)及四川速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速宝科技)[10] - 子公司四川速宝网络科技净亏损234.34万元人民币[110] - 参股公司成都雨墨科技净利润达8,640.32万元人民币[110] - 参股公司成都逸动无限网络科技净利润为1,874.84万元人民币[110] 管理层讨论和业绩指引 - 狮之吼2017年业绩承诺为经审计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92亿元[119] - 狮之吼2018年业绩承诺为经审计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496亿元[119] - 狮之吼2019年业绩承诺为经审计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2448亿元[119] - 公司收购狮之吼100%股权形成金额较大的商誉需每年进行减值测试[119] - 子公司狮之吼海外业务结算货币以美元和港币为主面临汇率风险[120] - 公司通过外汇套期保值安排应对汇率波动风险[120] - 互联网广告行业处于稳定增长阶段狮之吼具备市场推广和品牌优势[119] - 公司面临大型互联网企业自主开发网游加速产品导致的竞争加剧风险[116] 利润分配和分红政策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26,611,3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5]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93.14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75%[133] - 201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00.49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2.80%[133] - 201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400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0.43%[133] -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股本基数为226,611,309股[126][127][131] - 2017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52亿元[126] -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股本基数为166,830,400股[130] -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0股,股本基数为4000万股[128] - 2015年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129] - 现金分红占2017年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26]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且决策程序完备[126] 非经常性损益 - 2017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6,481,975.62元,较2016年12,827,683.30元下降49.5%[2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803,287.71元,较2016年5,357,852.82元下降47.7%[24] - 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投资收益为5,682,341.30元,较2016年10,338,022.48元下降45.0%[24] - 其他营业外支出为-1,264,327.45元,2016年为收入20,254.16元[24] 行业和市场数据 - 中国网络游戏营业收入约2,011.0亿元,同比增长23.1%,移动游戏占比55.8%[42] - 移动游戏营业收入约1,122.1亿元,同比增长38.5%[42] - 中国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4.41亿,占网民57.2%[41] - 手机网络游戏用户规模4.07亿,占手机网民54.1%[41] - 全球移动广告市场2016年达830亿美元,较2015年520亿美元增长60.5%[40] - 中国网民规模达7.72亿,互联网普及率55.8%,较2016年提升2.6个百分点[57] - 手机网民规模达7.53亿,占网民比例97.5%,较2016年底提升2.4个百分点[57] 公司治理和控制权 - 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旭、章建伟、陈俊通过一致行动合计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36.54%[136] - 袁旭通过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31.24%[136] - 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届满日即2018年5月[136]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存在重大侵害上市公司权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形[136]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保持不变[136] - 实际控制人承诺配合监管部门要求确保控制权稳定[136] -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制权结构稳定[136] - 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旭、章建伟、陈俊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2][3] - 交易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1] - 袁旭、章建伟、陈俊控制的企业不会投资任何与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3] - 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2][3] - 若实际控制人获得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将优先提供给公司[4] - 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旭、章建伟、陈俊承诺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竞争[13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以停止生产经营或转让竞争业务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137] 关联交易和独立性 - 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允等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137] - 关联交易需履行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137] - 公司保持人员独立包括总裁、副总裁等高管独立性[137] -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且全部处于公司控制之下[137] - 公司拥有所属资产的完整所有权[13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人事任免决定[137] - 关联方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事、监事外其他职务[137] - 公司保证在业务、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运作[137] - 公司财务独立,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139] - 公司在银行独立开户,不与子公司共用银行账户[139] - 公司财务人员独立,未在关联方兼职[139] - 公司依法独立纳税[139] - 公司拥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139] - 公司业务独立,具备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能力[139] 股东质押和融资 - 袁旭持有迅游科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70%,其中质押股份20,980,231股占其持股比例91.76%[37] - 章建伟持有迅游科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00%,其中质押股份16,253,808股占其持股比例74.92%[37] - 陈俊持有迅游科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74%,其中质押股份16,403,624股占其持股比例89.40%[37] - 袁旭通过质押股份获得融资总额2.86亿元用于个人需要[37] - 章建伟通过质押股份获得融资总额1.27亿元用于个人需要[37] - 陈俊通过质押股份获得融资总额2.81亿元用于个人需要[37] - 三位主要股东承诺在质押对应债务履行期满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37] - 股东质押融资用途均为个人需要非公司业务需求[37] - 股东质押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超过30%[37] - 相关质押事项时间跨度为2017年12月至2023年12月[37] - 袁旭、章建伟、陈俊所持股份对应债务目前处于正常履约状态无逾期或违约情形[141] - 若出现债务违约将通过优先处置非上市财产进行还款以保障控制权稳定[141] 股份锁定安排 - 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不得转让或解禁[141][141] - 股份锁定期承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最新要求进行相应调整[141] - 锁定期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不得对股份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权利限制[141] - 锁定期包含派生的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股份同样遵守锁定安排[141] - 企业承诺严格履行锁定承诺违反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1] - 股份转让需遵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141] - 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见相符[141] - 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构成合法有效的约束性责任[141] - 公司股份锁定安排为自2017年12月6日至2020年12月8日[38] - 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38] - 股份锁定期间禁止抵押、质押、担保或设置优先权[38] - 派生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需遵守相同锁定安排[38] - 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则锁定期延长至案件调查结论明确[38] - 股份转让需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38] - 锁定期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不得进行股票质押回购等金融交易[38] - 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不转让或解禁[143] - 锁定期满后股份转让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143] - 锁定股份在锁定期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不得设定抵押质押担保[143] - 锁定期内不得使用所持股份进行股票回购等金融交易[143] - 派生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同样遵守12个月锁定期限制[143] - 若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最新要求不符将进行相应调整[143] - 违反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损失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3] - 锁定期届满后股份转让需按监管规定办理[143] - 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包含派生股份均需履行锁定承诺[143] - 企业保证本承诺函构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责任[143] - 朱菁在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派生股份锁定5年,锁定期内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设定抵押[1] - 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解禁[1] - 第一期解除锁定安排自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执行(2018年2月8日上市)[1] - 第二期解除锁定需满足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业绩承诺方履行完毕承诺[1] - 锁定承诺涉及人员包括鲁锦、周江、游涛、霍小东等[1] - 业绩承诺方第一个盈利预测年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可解锁对价股份总数的30%[145] - 业绩承诺方第二个盈利预测年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可解锁对价股份总数的30%[145] - 若业绩承诺方无补偿义务,则以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为准解锁股份[145] - 锁定期满后股份转让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145] - 锁定期内取得的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等股份同样遵守锁定安排[145] - 锁定期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不得对股份进行质押或设定抵押[145] - 企业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45] - 锁定期安排若与证券监管机构要求不符需进行相应调整[145] - 业绩承诺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作为股份解锁的基准日之一[145] - 股份锁定安排涉及珠海狮之吼、东珠生态等特定投资方[145] -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期限为2017年12月6日至2020年12月8日[40] - 若无补偿义务则对价股份扣除补偿部分后30%可解锁[40] - 剩余对价股份扣除补偿部分后40%可解锁[40] - 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