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力星股份(300421) - 2015 Q1 - 季度财报
力星股份力星股份(SZ:300421)2015-04-23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1.178亿元,同比增长2.9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09.76万元,同比增长11.32%[7]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81.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7%[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9.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32%[19] - 201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17,818,699.39元,同比增长2.97%[24] - 公司营业收入从上年同期的1.14亿元增长至本期的1.18亿元,增幅为3.0%[55] - 公司净利润从上年同期的1138万元增长至本期的1209.8万元,增幅为6.3%[56] - 营业收入为12769.27万元,同比增长12.0%[59] - 净利润为1002.43万元,同比增长7.4%[6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93.65万元,增长69.76%,主要因汇兑损益增加[18] - 营业成本为10465.19万元,同比增长11.5%[59] - 公司财务费用从上年同期的277.6万元增加至本期的471.2万元,增幅为69.8%[5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358亿元,同比增长19.7%[6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045万元,同比增长2.9%[66]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8.38万元,同比下降61.41%[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0159元/股,同比下降71.0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减少283.81万元,下降61.41%[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8.38万元,同比下降61.4%[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2.34万元,同比改善76.6%[6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11.10万元,同比增长237.0%[6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2066.34万元,同比增长14.5%[63]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23764.00万元[6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199亿元,同比增长3.5%[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31万元,同比扩大108%[6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1万元,同比收窄67.1%[6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01亿元,同比增长321%[6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1亿元,同比改善1288%[68]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2.376亿元[6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208亿元,同比增长215%[6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10833万元,增长497.75%,主要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 - 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8000万元,下降40%[20] -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1255万元,下降46.22%[20] - 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12636.29万元,下降41.52%[20] -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30,095,042.68元,较期初21,764,287.71元增长497.6%[4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20,000,000元,较期初200,000,000元下降40%[48]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52,860,657.87元,较期初68,816,348.34元下降23.2%[48] - 公司货币资金从期初的1964万元大幅增加至期末的1.30亿元,增幅达560.3%[51] - 公司短期借款从期初的1.70亿元减少至期末的1.20亿元,降幅为29.4%[5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3009.50万元,同比增长611.0%[6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97亿元,同比增长682%[69] 应收账款和存货 - 应收账款余额为1.645亿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4.88%[11]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64,524,887.96元,较期初143,205,973.24元增长14.9%[47] - 存货期末余额123,627,730.93元,较期初116,510,563.05元增长6.1%[47] - 公司应收账款从期初的1.43亿元增加至期末的1.65亿元,增幅为14.9%[51] - 公司存货从期初的1.12亿元增加至期末的1.17亿元,增幅为3.8%[51] 股东权益和资产总计 - 总资产为7.6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8.2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为5.624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4.87%[7] - 资产总计761,006,024.95元,较期初643,766,325.40元增长18.2%[47]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的6.84亿元增长至期末的8.02亿元,增幅为17.2%[53] - 公司股本从期初的8400万元增加至期末的1.12亿元,增幅为33.3%[53] - 公司资本公积从期初的1.21亿元增长至期末的3.25亿元,增幅达168.3%[53] 每股指标和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080元/股,同比下降16.5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4%,同比下降0.79个百分点[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080元,同比下降16.5%[57]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2015年一季度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总额为47,865,560.06元,占采购总额的70.41%[21] - 上海宝钢浦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最大供应商,采购额31,118,305.62元,占比45.78%[21] - 2015年一季度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总额33,608,995.17元,占营业收入28.53%[24] - 上海纳铁福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为最大客户,营业收入10,913,177.64元,占比9.26%[24] 客户表现 - GKN Driveline North America营业收入8,552,593.57元,同比增长26.6%[24] - 湖北新火炬科技营业收入5,765,107.04元,同比增长42.3%[24] - CIMAP退出前五大客户,因欧洲汽车及风电市场疲软[24] 采购表现 - 2015年一季度原辅料采购总额67,980,446.64元,同比增长3.86%[2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46.11万元[8]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22872.62万元[18][20] - 募集资金总额为2.287亿元,本季度投入1043.94万元[36] - 高档精密轴承钢球项目投资进度达70.05%,累计投入1.338亿元[36]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进度100%,累计投入3800.01万元[36] - 本季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478.91万元[36] - 累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1926.58万元[36] - 公司已完成16.9亿元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的置换[37]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并继续投入募投项目[37] 股东结构和股份变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2,877户[14] - 南通银球投资等股东股份锁定期至2018年2月17日[28] - 股东时艳芳以受让方式获得332.5万股股份,限售期为上市起36个月[29] - 上海鸿立以增资方式获得332.5万股股份,限售期自2011年12月23日起36个月[2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29] - 南通银球投资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市时持股的100%[29] - 江苏高投及刘定妹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80%[29] - 所有减持行为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29] - 股份减持需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定方式[29] - 限售期满后减持股份数量会根据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29] - 上海鸿立投资持有股份的限售承诺有效期至2018年2月17日[29] - 南通银球投资减持承诺有效期至2020年8月17日[29] - 施祥贵承诺限售期满后两年内且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30] - 施祥贵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30] - 时艳芳承诺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有股份的100%[30] - 时艳芳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30] 公司承诺和回购安排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在违法事实认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30] - 公司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和违法事实认定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孰高者[30] - 公司承诺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30] -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长期承诺[3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3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1] - 公司IPO稳定股价承诺要求在触发条件后20个交易日内提出股份回购预案[31] - 股份回购预案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31] - 股份回购决议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31] - 股东大会决议后需在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回购并在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31] - 回购完成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31] - 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1] - 回购操作需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31] - 承诺有效期自2015年2月17日至2018年2月17日[31]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5%[32] - 公司上市后每十二个月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32]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32] - 控股股东连续12个月内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30%且不超过该总额[32] - 控股股东连续12个月内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32] - 实际控制人连续12个月内增持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的30%且不超过该总额[32] - 实际控制人连续12个月内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32]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在增持公告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实施[32]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每年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为其上年度税后薪酬的20%至50%[33]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33] - 所有承诺均得到严格执行且无违背情况[34] 利润分配政策 -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总分配金额24,640,000元[43]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要求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4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80%[41] 固定资产变化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263,187,814.29元,较期初269,689,615.33元下降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