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1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96%[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2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29%[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4.2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75%[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55.3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2%[7] -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11674.59万元,同比下降9.0%[48] - 净利润本期发生额为1284.25万元,同比下降9.8%[49]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2.3%至3.29亿元[55] - 净利润同比增长2.3%至4355.38万元[56]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35.1%至4374.92万元[6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84.38%[17]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49.88%[17] - 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69.40%[17] - 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68.09%[17]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8.3%至2.37亿元[55]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8.3%至1270.96万元[56] - 财务费用由负转正至-584.22万元[56] - 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68.1%至37.20万元[56]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19.3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5.2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15.28%[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2.95%[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18.98%[1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41.18%[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13.9%至3.98亿元[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本期为2819.36万元,上期为-1309.63万元[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亏损收窄,本期为-3644.97万元,上期为-13477.15万元[6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本期为-1903.02万元,上期为10026.49万元[64]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268.53万元,较上期-3552.68万元改善36.1%[66]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827.61万元,较上期-16496.69万元改善88.9%[67]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903.02万元,较上期10793.84万元下降117.6%[67] - 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为231.56万元,较上期489.31万元下降52.7%[63]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为3290.80万元,较上期2950.36万元增长11.5%[63]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090.09万元,较期初减少66.0%[44]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771.20万元,较期初减少43.2%[44] - 存货期末余额为27245.92万元,较期初增加14.1%[44]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48190.63万元,较期初减少9.9%[44]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03965.60万元,与期初基本持平[44]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56347.25万元,较期初减少2.9%[45]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3572.97万元,较期初减少67.4%[45] -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225,939,522.42元,较期初减少58,105,393.24元[40]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91,649,206.57元,较期初减少27,948,091.19元[40] - 期末存货余额为274,135,673.01元,较期初增加34,283,370.84元[40] - 期末在建工程余额为50,178,056.15元,较期初大幅增加42,694,016.94元[41] - 期末商誉余额保持稳定为728,451,749.50元[41] - 期末股本为367,753,770.00元,较期初增加183,876,885.00元[42] - 期末资本公积为800,637,220.32元,较期初减少183,876,885.00元[42] -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96,356,938.07元,较期初增加25,166,156.89元[43] - 在建工程较期初余额大幅增长570.47%,主要由于子公司购置经营性房产[16] -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34.26%,主要由于购买理财产品[16] - 固定资产较期初增长40.36%,主要由于部分在建工程项目验收[1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26亿元,较期初2.54亿元下降11.8%[64]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为3060.19万元,较期初6188.48万元下降50.6%[67] 每股收益和投资回报 - 每股收益同比减少50.00%[17]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03元,同比下降62.5%[50]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50%至0.12元[57] - 投资收益同比增加81.25%[17] - 投资收益大幅增长81.2%至398.24万元[56] 管理层承诺和协议 - 李建民、孟丽平承诺不进行内幕交易,若违反将承担浩丰科技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23] - 李建民任职期限承诺自交易发行结束之日起五年内不离开路安世纪,有效期至2023年2月2日[23] - 李建民竞业禁止承诺在路安世纪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23] - 王静波、马见军、李萌、邹丽任职期限承诺自交易发行结束之日起五年内不离开路安世纪,有效期至2023年2月2日[24] - 王静波、马见军、李萌、邹丽竞业禁止承诺在路安世纪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24] - 违反竞业禁止承诺所得归路安世纪所有,并需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4] - 李建民、孟丽平承诺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4] - 若因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24] - 李建民承诺承担路安世纪社保公积金补缴全额赔偿责任[25] - 路安世纪承诺提供重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依法赔偿[25] 业绩承诺和补偿 - 路安世纪2015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25] - 路安世纪2016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4250万元[25] - 路安世纪2017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5350万元[25]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26] - 持股董事高管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26]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6] - 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开发行时持股数量的15%[31] - 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开发行时持股数量的15%[31] 股价稳定措施和承诺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28] -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且价格不超过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28] - 股份回购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28] - 单次回购股份资金金额不高于上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的10%[28] - 稳定股价承诺自2015年1月22日起长期有效且正在履行中[28]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20%[2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50%[29] - 高管/董事单次购买股份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31] - 高管/董事单年度稳定股价动用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31] - 公司单次回购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9] - 公司单年度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29]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年度每股净资产[29][30] - 增持/回购价格不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9][30] 公司治理和股东责任 - 控股股东孙成文承诺若未履行承诺将停止获得分红和领取薪酬[27] - 全体董监高成员未履行承诺时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27]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时相关方将依法赔偿[27] - 控股股东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导致公司损失将全额赔偿[27] - 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需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27]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26] - 实际控制人孙成文承诺促成新股回购并购回已转让限售股[26] 分红和转增方案 - 公司2016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合计派发18,387,688.50元[34] - 公司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股本总额183,876,885股[34]
浩丰科技(300419) - 2017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