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总收入为2.66亿元,同比增长69.17%[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61.16万元,同比增长171.08%[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51.73万元,同比增长122.12%[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亿元,同比下降77.24%[3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693元/股,同比增长64.53%[30] - 总资产为38.09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29%[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4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1%[30] - 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66.3756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17%[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116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08%[46]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9.17%至2.66亿元,主要因收购中强科技、红相科技及控股四川同风源后并表所致[48]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64.57%至1.59亿元,变动原因与营业收入一致[48] - 管理费用同比大幅增长185.73%至3464.14万元,主要因收购并表影响[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恶化76.97%至-1.11亿元,主要因收购并表所致[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15,038.06%至2.17亿元,主要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募集资金投入影响[49]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同比下降38.14个百分点至20.40%,金额为7.77亿元[56] - 资产减值损失达1403.44万元,占利润总额28.46%,主要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53] - 其他收益为838.18万元,占利润总额17.00%,主要来自政府补助[5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838.18万元[34]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通风系统装备、红外紫外成像仪及军事隐身伪装装备[36] - 公司完成收购红相科技100%股份,新增红外及紫外成像仪产品业务[38][42] - 公司完成收购中强科技100%股份,新增军事隐身伪装装备业务[39][42] - 红相科技在无挡片红外热像技术、全日盲紫外成像技术领域居国内领先地位[39][43] - 中强科技参与建国60周年国庆阅兵等重大军事任务的装备伪装涂装[43] - 公司在地铁隧道风机领域保持市场占有率第一的行业地位[37] - 公司连续3年中标万达年度集采及融创集采项目[37] - 通风与空气处理系统设备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0.00%至1.10亿元,毛利率下降8.02个百分点至30.46%[51] - 子公司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3,386,003.07元[73] - 子公司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5,113,205.64元[73] - 子公司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6,615,208.69元[73] - 子公司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5,749,150.19元[73] 收购与投资活动 - 公司完成收购红相科技100%股份及中强科技100%股权(2017年11月)[15] - 公司完成收购四川同风源51%股权(2017年11月)[15] - 公司完成收购红相科技100%股权和中强科技100%股权[36] - 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实施长期发展战略[37] - 公司2017年11月完成收购红相科技100%股权和中强科技100%股权[76][80] - 公司2017年11月完成收购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77][80] - 公司2018年3月以自有资金或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78] - 公司收购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50%股份[93] - 公司收购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95.00%股权[93] - 公司股东周燕萍和蒋岩将所持中强科技95%股权以1:1价格转让给周伟洪[102] - 中强科技95%股权以1:1价格转让给周伟洪[103] 诉讼与法律风险 - 公司涉及39宗诉讼仲裁案件,其中17宗尚在审理中[17] - 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被判偿还原告单新宝借款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111] - 公司需支付以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判决履行期限届满日[111] - 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81800元及保全费5000元[111] - 另一案件一审被判偿还原告单新宝借款本金1998万元人民币[111] - 关联公司(金盾消防器材、压力容器、格洛斯无缝钢管)对1998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11] - 第二案件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141680元及保全费5000元[111] - 公司已就两项判决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判[111] - 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111] - 涉案总金额达2998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1998万元)[111] - 所有诉讼均未形成预计负债[111] - 上海闵行法院撤诉案件涉及金额3605.6万元[112] - 河南长葛法院一审诉讼涉案金额1010万元[112] - 河南长葛法院案件原告请求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10万元[112] - 上海闵行法院撤诉案件编号为(2018)沪0112号[112] - 河南长葛法院案件编号为(2018)豫1082民初851号[112] - 上海闵行法院撤诉裁定日期为2018年03月23日[112] - 河南长葛法院起诉日期为2018年02月13日[112] - 上海闵行法院撤诉案件原告为蔡远远[112] - 河南长葛法院案件原告为白永锋[112] - 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金额17,181.47万元 诉讼中止[113] - 另一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金额13,121.33万元 诉讼中止[113] - 仲裁案件涉案金额5,500万元 申请人已撤回仲裁申请[113] - 两起高院诉讼均因被告周建灿死亡需等待继承人表态而中止[113] - 诉讼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利润影响尚不明确[113] - 仲裁撤回有利于减轻公司诉讼负担[113] - 涉案金额合计超过3.58亿元[113] - 所有诉讼均未形成预计负债[113] - 诉讼披露日期为2018年4月17日[113] - 仲裁撤回披露日期为2018年4月16日[113] - 公司涉及追偿权纠纷案一审判决需偿还代偿款本金1990万元及利息[114] - 利息自2018年2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履行期满[114] - 案件受理费141200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五被告共同承担[114] - 公司已就一审判决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判[114] - 公司主张一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114] - 本案审理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114] - 涉案金额合计1990万元(未包含利息及诉讼费用)[114] - 周纯等担保方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14] - 担保方履行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114] - 案件披露日期为2018年08月03日[114] - 涉及赵钢剑诉讼案件涉案总金额约1.66亿元人民币(3,822万元 + 5,190.32万元 + 2,055.48万元 + 5,460万元)[115] - 第一起诉讼涉案金额3,822万元(本金3,500万元+利息322万元)[115] - 第二起诉讼涉案金额5,190.32万元(本金5,000万元+利息190.32万元)[115] - 第三起诉讼涉案金额2,055.48万元(本金2,000万元+利息55.48万元)[115] - 第四起诉讼涉案金额5,460万元[115] - 所有诉讼均按2%月息计算利息[115] - 诉讼均处于审理中尚未形成预计负债[115] - 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公司利润[115] - 公司及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均为被告[115] - 周建灿、周纯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人被列为共同被告[115] - 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案,诉讼请求要求归还借款5000万元及利息460万元,共计5460万元[116]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诉讼请求支付未到期租金7204.9万元[116]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7204.9万元[116] - 民间资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撤诉,撤诉涉及金额2600万元[116] - 案件受理费17.18万元,减半收取8.59万元由原告负担[116] - 诉讼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116] - 原告撤诉有利于减轻公司诉讼负担[116] - 所有诉讼案件均未形成预计负债[116] - 武汉仲裁委员会借款合同争议仲裁案涉案金额5000万元 仲裁程序已中止[117]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东方华盛起诉 涉案金额4500万元[117] - 浙江省高院终审驳回中泰创盈上诉 涉案金额15052.5万元[117] - 三起诉讼案件均未形成预计负债[117] - 武汉仲裁案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利润影响尚不明确[117] - 上海法院驳回起诉有利于减轻公司诉讼负担[117] - 浙江高院维持绍兴中院原裁定 终审驳回原告起诉[117] - 所有诉讼披露日期均集中在2018年6月[117] - 涉案总金额合计24552.5万元[117] - 诉讼涉及多家子公司包括金盾压力容器 金盾消防器材等[117] - 徽商银行合肥瑶海工业园小微支行保证合同纠纷案被绍兴中院驳回起诉,有利于减轻公司诉讼负担[118] - 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4074.67万元,正在审理中,结果存在不确定性[118] - 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金额1.9亿元,原告起诉被杭州中院驳回[118] - 沈和根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金额2013.2万元,因涉及刑事案件被杭州上城法院驳回起诉[118] - 方芳提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金额为5300万元,要求归还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案件正在审理中[119] - 胡斌提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金额为4126.4万元,要求归还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案件正在审理中[119] - 庄立群提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金额为5100万元,案件正在审理中[119] - 沈和根诉公司案件因存在经济犯罪嫌疑被法院驳回起诉,有利于减轻公司诉讼负担[119] -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涉案金额51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120] - 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120] - 周志萍起诉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金额4155.3万元人民币[120] - 唐利民起诉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金额5140万元人民币[120] - 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120] - 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被立案侦查[120] - 周建灿涉及集资诈骗罪但因死亡未列为犯罪嫌疑人[120] - 杭州市上城区法院驳回周志萍起诉案件[120] - 杭州市上城区法院驳回唐利民起诉案件[120] - 所有诉讼案件审理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120] - 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4724.29万元[121] - 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被控欠款本金4718万元未归还[121] - 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讼要求支付租金206,437,405.03元及律师费40万元[121] - 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案涉案总金额约20,683.74万元[121]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仲裁案涉案金额为9,553.83万元[121] - 深圳国投案中被告已归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部分利息[121] - 深圳国投案扣除罚息18万元后剩余欠款本金4718万元[121] - 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案要求确认标的物所有权及连带清偿责任[121]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仲裁案因仲裁协议效力争议已中止程序[121] - 三起诉讼案件均未形成预计负债且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121]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未披露但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公司利润[122] -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556.27万元且原告起诉被驳回[122] - 杭州市中院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金额13,063.37万元且原告起诉被驳回[122] - 杭州市中院另案民间借贷纠纷涉案金额10,460万元且原告起诉被驳回[122] - 所有诉讼案件均未形成预计负债[122] -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因案件属公安机关侦查范围[122] - 杭州市中院裁定驳回起诉因案件存在经济犯罪嫌疑需刑事先行处理[122] - 原告起诉被驳回有利于减轻公司诉讼负担[122] - 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因法院受理已中止仲裁程序[122] - 部分案件披露日期为2018年5月18日及2018年8月7日[122] - 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蒋敏起诉被驳回,涉案金额2000万元[123] - 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20683.74万元,正在审理中[123] - 杭州中院裁定驳回上诉人金尧起诉,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刑事侦查[123] - 伪造公司印章案及涉嫌集资诈骗罪已被立案侦查[123] - 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减轻公司诉讼负担[123] 资产冻结与查封 - 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10个,实际被冻结账户内余额总计约4220.09万元[17] - 公司被冻结额度合计为68038万元(统计口径含同一裁定多次冻结累计)[17] - 公司名下14处不动产、3项商标权及多家子公司股权被查封[1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8年1-9月累计净利润区间为9000万元至9600万元,同比增长156.80%至173.92%[80] - 公司预计2018年7-9月净利润区间为4600万元至5200万元,同比增长147.44%至179.71%[80] - 基本每股收益预计为0.19元/股至0.20元/股,同比增长58.33%至66.67%[80] - 公司应收账款风险增加,因项目建设放缓和订单执行延缓[12] - 公司存在因收购标的业绩承诺未达标导致的商誉减值风险[15] 股东与治理结构 - 公司原董事长周建灿去世(2018年1月30日)[16]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8] -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74.69%[84] -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4.98%[84] -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4.97%[84] -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4.27%[84]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自发行结束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期满36个月可解锁30% 期满48个月可解锁70%[87] - 费禹铭、费占军及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根据资产持有时间确定锁定期 不足12个月锁定36个月 达到12个月锁定12个月[87] - 周伟洪所持股份自发行结束起36个月后按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比例解锁 具体公式为:获得股份数×(累计实际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润)[87] - 周伟洪所持股份剩余部分在发行结束满48个月时全部解锁[87] - 周纯持有的交易前股份自交易完成日起锁定60个月 且60个月内不减持股份不放弃控制权[87] - 周建灿持有的交易前股份及新增股份均自发行结束起锁定60个月 且60个月内不放弃控制权[87] - 所有锁定期承诺若与证券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 将根据监管意见进行调整[87] - 股份锁定期安排适用于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87] - 中宜投资和红将投资有权共同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88] - 中宜投资和红将投资为黄红友实际控制企业[88] - 周纯确认与周建灿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88] - 周纯承诺除周建灿外不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行动意见[88] - 周伟洪有权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88] - 周伟洪承诺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不与其他方达成一致行动[88] - 所有承诺方均声明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88] - 股东承诺期限自2017年11月3日至长期(9999-12-31)[88] - 周伟洪承诺减少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88] - 所有承诺目前处于正常履行中状态[88] - 公司股东承诺避免以优于第三方
金盾股份(300411) - 2018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