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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300411) - 2016 Q1 - 季度财报
金盾股份金盾股份(SZ:300411)2016-04-21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62,959,557.20元,同比增长26.2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85,920.09元,同比增长31.13%[7] - 营业收入6295.96万元,同比增长26.21%[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8.59万元,同比增长31.13%[32] -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6295.96万元,同比增长26.2%[83] - 净利润本期发生额为548.59万元,同比增长31.1%[8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为3850.84万元,同比增长27.4%[83] -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为91.02万元,同比增长11.5%[84]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996,947.08元,同比改善41.2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191.7万元,增幅41.22%[2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3208.72万元,增幅89.83%[29]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1368.48万元,增幅75.37%[3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长额增加15768.91万元,增幅73.19%[3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4,613,428.68元,同比增长33.5%[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76,513,668.33元,同比增长28.4%[8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52,148,401.85元,同比下降14.1%[8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7,799,582.06元,同比增长64.8%[88]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6,610,165.75元,同比增长252.6%[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996,947.08元,同比改善41.2%[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33,258.71元,同比改善89.8%[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146,779.32元,同比改善75.4%[8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7,776,973.54元,同比改善73.2%[89] 每股收益和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43元/股,同比下降34.42%[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43元,较上年同期0.0523元下降34.4%[85]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5456.69万元,降幅73.74%[22] - 短期借款减少3630万元,降幅39.76%[23] - 应付票据增长2549.43万元,增幅90.41%[23]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942.88万元,较期初7399.57万元下降73.7%[7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69亿元,较期初4.79亿元下降2.2%[79]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5500万元,较期初9130万元下降39.8%[80]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8183.79万元,较期初1.02亿元下降20.0%[80]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8.03亿元,较期初8.40亿元下降4.3%[8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701,699.36元,同比下降82.5%[89] 业务线表现 - 地铁、隧道类产品合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60%[1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报告包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70]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采用万元[70] - 募集资金总额为21.87亿元人民币[71]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909.2万元人民币[7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8.34亿元人民币[71] - 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投资项目累计投入8.53亿元人民币,投资进度为74.01%[71] - 三代核电通风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7353.17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为93.34%[7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57.97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为100%[71] - 地铁隧道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541.03万元人民币,累计实现效益1071.52万元人民币[71] - 三代核电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14.89万元人民币,累计实现效益20.45万元人民币[71]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7332.13万元人民币,其中地铁项目投入3930.61万元人民币(占比34.09%),核电项目投入3401.52万元人民币(占比43.18%)[72] - 两个募投项目共结余募集资金3552.70万元人民币(含利息),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2] 股东结构和股份锁定承诺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033名[1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39]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9][40]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42]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42] - 股东马夏康承诺严格遵守股份限售规定且严格履行承诺[40] - 其他股东(陈根荣等)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41]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43]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43]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的高管需遵守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的规定[43] - 公司股票上市后第7至12个月离职的高管需遵守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的规定[43] - 王淼根股份锁定期为自2014年12月31日起36个月[44] - 王淼根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20%[45] - 王淼根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20%[45] - 王淼根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45] - 陈根荣股份锁定期为自2014年12月31日起12个月[47] - 陈根荣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20%[48] - 陈根荣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20%[48] - 陈根荣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4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量的25%[46][49]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6][49] - 股份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51] - 控股股东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1]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55]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80%[55]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40%[55]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56] - 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股本总数120%时可考虑股票股利分配[56] -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53] -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53]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7]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利润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时需披露原因并进行专项说明[59]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9][60]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59] - 公司现金分红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要求[61] - 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参与利润分配决策[60][61] - 公司需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61]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1/2以上独立董事和1/2以上外部监事同意[60] 关联交易和竞争承诺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风机研发销售业务[62][63] - 控股股东承诺将竞争性商业机会让与公司[63]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不投资公司相同行业业务[64] - 公司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65][66][67][68] - 公司股东承诺将竞争性商业机会让与公司[65][66][67][68] - 公司股东承诺不向竞争对手提供商业秘密[65][66][67][68] 风险因素 -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存在坏账风险,质保金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0%[13]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661,500.00元[8] 重大合同和业务进展 - 签订重大合同金额800万元人民币[33] 上市承诺和履行情况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未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69] - 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不低于发行价[69] - 公司股东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回购全部新股[69] - 公司股东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赔偿投资者损失[69] - 所有承诺均被确认按时履行[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