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3.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27%[8] - 营业收入为349.1898百万元,同比增长10.27%[38] - 营业总收入从上年同期的3.17亿元增长至本期的3.49亿元,增长10.3%[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2.1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7.0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1.9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0.02%[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032元/股,同比下降88.8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213百万元,同比下降87.03%[38] - 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3.4919亿元,净利润282.13万元[40] - 净利润从上年同期的2439万元大幅下降至本期的131万元,降幅94.6%[1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上年同期的2175万元下降至本期的282万元,降幅87%[119] - 基本每股收益从上年同期的0.0286元下降至本期的0.0032元,下降88.8%[120] - 公司净利润为127,698.96元,同比下降98.14%[123] - 营业利润从上年同期的2348万元转为亏损396万元[119] - 营业利润为-9,547,763.73元,同比下降911.67%[12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为17,544,968.90元,同比增长35.35%[12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68,865,267.47元,同比增长28.08%[12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9.95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222.1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增加11.4579百万元,增幅222.12%[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99,456.53元,同比改善222.11%[12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10,213,276.56元,同比增长44.76%[1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9,731,171.48元,同比恶化265.15%[1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3,632,598.40元,同比增长26.35%[12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179,799,116.55元,同比恶化1476.16%[12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200万元,主要来自其他与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131]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现金986,074.58元,同比减少80.3%[131] - 投资支付现金1.81亿元,同比增加814.1%[13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总额1.82亿元,同比增加633.8%[131]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82亿元,同比减少698.1%[131]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2.1亿元,同比增加133.3%[131] - 偿还债务支付现金1.21亿元,同比增加159.0%[131] -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4,310万元,同比增加25.4%[13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1.74亿元,同比减少2,299.5%[13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88亿元,同比增加600.5%[132]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应收票据减少28.2104百万元,降幅39.70%[25][30] - 预付款项增加211.2942百万元,增幅106.97%[26][30] -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45.1697百万元,增幅75.37%[26][30] - 预收款项增加45.8725百万元,增幅57.29%[28][30] -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10.4394百万元,降幅39.22%[29][30] - 应交税费减少43.1988百万元,降幅63.63%[30] - 长期应付款增加96.5947百万元,增幅34.54%[30] - 总资产为76.6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0.84%[8] - 公司总资产为76.61亿元,较期初75.98亿元增长0.83%[110][111][113] - 货币资金为5.28亿元,较期初7.06亿元减少25.2%[110] - 应收账款为4.82亿元,较期初5.22亿元减少7.6%[110] - 预付款项为4.09亿元,较期初1.98亿元增长106.7%[110] - 短期借款为5.03亿元,较期初4.69亿元增长7.3%[111] - 应付账款为11.49亿元,与期初11.47亿元基本持平[111] - 长期借款为6.61亿元,较期初6.78亿元减少2.6%[11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3.32亿元,较期初33.27亿元增长0.25%[113] - 未分配利润为4.80亿元,较期初4.77亿元增长0.59%[113]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的49.93亿元下降至期末的49.45亿元,减少0.48亿元[115][116] - 货币资金从期初的5.62亿元下降至期末的3.88亿元,减少1.74亿元或31%[114] - 预付款项从期初的746万元大幅增加至期末的6135万元,增长722%[114] - 短期借款从期初的2.42亿元增加至期末的2.72亿元,增长12.4%[115] - 应付账款从期初的3448万元增加至期末的8839万元,增长156%[115] 业务线表现 - 节能环保工程类EPC业务新增订单金额1.5688亿元,期末在手订单金额3.576亿元[39] - 节能环保工程类EP业务期末在手订单金额846万元[39] - 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EMC业务期末在手订单投资金额7.11亿元,运营收入6305.54万元[39] - 节能环保工程类EPC业务报告期内确认收入订单金额1.069亿元[39] - 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EMC业务本期完成投资金额813.79万元[39] - 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EMC业务未完成投资金额3.8389亿元[39] - 赛诺水务中标海水淡化厂EPC项目金额1.0798亿元[41] 收购与投资 - 收购赛诺水务100%股权交易对价8.8亿元,发行股份1.272亿股[40] - 公司向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取得8.25%股权[41] - 募集资金总额为52415.88万元[101]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3730.86万元[10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3730.86万元[101] - 支付收购赛诺水务现金对价承诺投资总额为35584.12万元[101] - 支付收购赛诺水务现金对价本报告期投入12755.57万元[101] - 支付收购赛诺水务现金对价累计投入进度为35.85%[101] - 日照赛诺膜组件及环保装备制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6831.76万元[101] - 日照赛诺膜组件及环保装备制造项目本报告期投入975.29万元[101] - 日照赛诺膜组件及环保装备制造项目累计投入进度为5.79%[101]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4,663股[18] - 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98%,持股数量为171,126,166股,其中质押132,800,000股[18] - 西藏瑞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2%,持股数量为54,263,564股,全部为限售股[18] - 兴业银行-中邮战略新兴产业基金持股比例为3.64%,持股数量为32,833,136股[18] - 农业银行-中邮信息产业基金持股比例为3.60%,持股数量为32,441,844股[18] - 陈作涛直接持股比例为2.92%,持股数量为26,334,100股,其中质押24,806,200股[18] - 陈作涛通过天壕投资集团间接控制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控制公司21.90%股份[19] - 西藏君升恒齐电子科技持股比例为2.72%,持股数量为24,562,276股,全部为限售股[18][21] - 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69%,持股数量为24,271,844股[18] - 苏州厚扬启航投资中心持股比例为2.12%,持股数量为19,070,501股,其中质押19,070,501股[18] 业绩承诺与补偿 - 赛诺水务2016年净利润承诺为人民币5000万元[54] - 赛诺水务2017年净利润承诺为人民币7000万元[54] - 赛诺水务2018年净利润承诺为人民币1亿元[54] - 利润承诺补偿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54] - 利润未达承诺时需在年报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补偿程序[54] - 除西藏君升和天壕投资外的其他补偿责任人2016年补偿股份数量上限为其在交易中获得全部股份数量[55] - 除西藏君升和天壕投资外的其他补偿责任人2017年补偿股份数量上限为其在交易中获得全部股份数量的60%[56] - 除西藏君升和天壕投资外的其他补偿责任人2018年补偿股份数量上限为其在交易中获得全部股份数量的30%[56] - 西藏君升和天壕投资以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股份和现金对价为限承担补偿责任[55] - 补偿优先以股份方式进行,股份补偿不足时以现金方式补偿[55] - 北京华盛2015年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承诺不低于8000万元[93] - 北京华盛2016年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承诺不低于1.1亿元[93] - 北京华盛2017年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承诺不低于1.8亿元[93] - 北京华盛2015年业绩超额完成,2016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但无需补偿[93] 股份锁定与限售 - 交易认购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51][52] - 限售期届满后股份减持需遵守相关证券法规[50][52][53] - 若交易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股份在调查结论明确前不得转让[51] - 若交易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5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股份同样遵守限售约定[50][52][53] - 天壕投资集团承诺认购股份36个月内不转让[49]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71] - 锁定期内因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孳息的股份同样遵守锁定安排[71] - 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73] - 股份锁定期内不得质押或设置第三方权益[72] - 盈利预测补偿完成前不得转让股份[72] -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孳息股份同样适用锁定期[73]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承诺 - 截至目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相关承诺人无违反承诺情况[56][57][59]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化原则并按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58] - 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行为[58] - 承诺不以任何形式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或资金支持[59] - 避免通过投资、收购、联营等方式从事与天壕环境相同或相似业务[59] - 公司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相竞争业务,否则相关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全部损失[60] - 股东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等承诺人截至目前无违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承诺的情况[61] - 公司承诺规范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2] - 公司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资金支持[63] - 公司保证人员独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64] - 公司保证资产独立完整,拥有与经营相关的业务体系和独立完整的资产[65] - 公司保证财务独立,建立独立财务部门和核算体系,独立银行账户和纳税[66] - 公司保证机构独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独立行使职权[67] - 公司保证业务独立,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68] - 公司承诺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必要时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69] - 实际控制人陈作涛及关联方承诺不从事与天壕节能相同或竞争业务[74][75] - 交易方西藏瑞嘉、西藏新惠、上海初璞承诺持股期间不投资竞争性业务[75][76] - 违反竞争承诺所获收益全部归天壕节能所有[75][76] - 关联交易需严格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程序执行[77] - 控股股东天壕集团承诺避免与子公司发生非必要关联交易[77] - 关联交易承诺方包括西藏瑞嘉、西藏新惠、上海初璞等实体[79][82] - 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公开市场原则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78][80] - 承诺避免非法占用天壕节能资金及要求担保行为[80] - 关联方需确保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赔偿责任[83] - 若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调查期间暂停转让股份权益[84] - 所有提供给中介机构的文件需保证原件真实及签署有效性[84] - 承诺追溯至2015年1月19日且长期有效[82] - 截至目前无违反关联交易承诺的情况[82] 风险因素 - 应收账款增大和现金流减少风险因工业领域客户回款问题及业务扩张导致[13] - 天然气销售业务面临政府定价政策调整风险[12]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324.49万元人民币[9] - 增值税退税金额为1013.90万元人民币[10] - 营业外收入为9,876,575.37元,同比增长42.78%[123] 其他重要事项 - 赛诺水务股东对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与费用并放弃追索[45] - 西藏君升对赛诺水务股东责任承担连带责任[45] - 吴红梅等承诺在6个月内完成Mobius Water等公司注销手续[46] - 若未按时注销导致损失需在30日内现金赔偿[46] - 吴红梅等承诺在注销后3个月内办理外汇登记注销手续[47] - 吴红梅确认赛诺水务股权变更无争议并承担相关损失责任[47] - 吴红梅承诺6个月内完成北京赛恩斯特公司注销手续[48] - 吴红梅对租赁问题造成的损失在5个工作日内补偿[48] - 吴红梅对河北赛诺膜企业所得税率差额造成的净利润损失进行弥补[49] - 赛诺水务股东承诺对未披露负债承担补偿责任 西藏君升恒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首要责任人 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差额[67] - 关联方承诺自2014年12月26日起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北京华盛及其子公司资金[68][69] - 关联方承诺避免与北京华盛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行为[69] - 关联方承诺不要求北京华盛为其垫支工资 福利 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69] - 关联方承诺不以委托贷款 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北京华盛资金[70] - 若发现资金占用行为 公司将启动"占有即冻结"机制 按占用金额冻结相关股东所持股份[71] - 关联方西藏瑞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新惠嘉吉投资有限公司及股东上海初璞投资管理中心承诺其持有的北京华盛股权无信托安排、股份代持、抵押或质押等权利限制[85] - 承诺人保证北京华盛及其子公司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87] - 承诺人保证北京华盛及其子公司在股权交割前保持正常、有序、合法经营状态,不进行与正常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88] - 承诺人保证在股权交割完毕前不就其所持北京华盛的股权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限制性权利[88] - 如因交割日前租赁物业瑕疵导致北京华盛承受损失,承诺人将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并全额赔偿[89] - 如因交割日前劳动关系违法导致北京华盛受损,承诺人将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并全额赔偿[89] - 承诺人保证北京华盛及其子公司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行为[89] - 承诺人已依法对北京华盛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或抽逃出资行为[87] - 承诺人保证在北京华盛股权交割完毕前不存在任何已知或潜在的影响股权转让的诉讼、仲裁或纠纷[88] - 北京华盛及下属公司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中,除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和2014年为客户外,承诺人不享有权益[86] - 关联方北京泰瑞和西藏瑞嘉对北京华盛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办理费用承担连带责任[92][93] - 关联方北京泰瑞和西藏瑞嘉承诺在费用支付完毕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足额补偿北京华盛[93] - 关联方北京泰瑞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西藏瑞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按持股比例承担股权权属问题导致的现金赔偿责任[91] - 关联方北京泰瑞创新资本管理
天壕能源(300332) - 2017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