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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 - 2017 Q1 - 季度财报
隆华科技隆华科技(SZ:300263)2017-04-20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186,270,634.48元,同比增长15.9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93,625.00元,同比增长275.7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313,483.18元,同比增长226.38%[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14元/股,同比增长90.00%[8]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114元/股,同比增长90.0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42%,同比增长0.31个百分点[8] - 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86.27百万元,营业利润12.13百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9百万元[23] - 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5.93%,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76.17%,净利润同比增长275.72%[23] - 合并营业收入1.86亿元,同比增长15.9%[52][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09.36万元,同比增长275.8%[53] - 公司合并净利润为1056.08万元,同比增长247.4%[53]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7%至8561.7万元,上期为9480.8万元[56] - 营业利润亏损420.7万元,同比基本持平(上期亏损417.4万元)[56] - 净利润由盈转亏,本期亏损256.6万元,上期盈利450.5万元[56] - 基本每股收益0.0114元,同比增长90%[5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1003.46万元同比下降35.99%因工资费用减少[19] - 财务费用49.38万元同比下降61.45%因银行贷款减少[19]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8.4%至668.3万元[56] - 财务费用由正转负至-51.97万元,主要因利息收入增加[56] - 资产减值损失546.09万元,较去年同期998.17万元下降45.3%[53]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四丰电子销售额同比增长69%,高世代钼靶材出货量同比增长45%[2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09.36万元同比增长275.72%因四丰电子利润倍增及环保项目确认利润[19] - 预计2017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40%-60%,主因环保项目及新材料业务增长[37] - 河北涉县项目一季度已完成土建进度20%[22] 各地区表现 - 公司实际已收到恒源项目货款34.33百万元[24] - 滨海县BT项目已收到工程款697.38百万元,投资回报款67.13百万元[2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预计2017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40%-60%,主因环保项目及新材料业务增长[3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3,242,246.06元,同比增长144.7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4324.22万元同比净流出增加144.71%因滨海BT项目回款[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4615.91万元同比净流出减少221.66%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至1.43亿元,上期为负3.2亿元[60][6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激增210.2%至3.69亿元[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达5.83亿元,同比增幅108%[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6.3355亿元,同比增长121.2%[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4616亿元,同比扩大221.7%[6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0元,同比下降100%[6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506.8万元,同比下降162.6%[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1794亿元,同比改善564.6%[6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7413.8万元,同比增长25.0%[6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为1.0484亿元,同比增长992.5%[6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为2287.8万元,同比下降50.3%[64] -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为6.2857亿元,同比增长124.5%[6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7696亿元,同比下降1.3%[62] 资产和负债变动 - 预付账款7912.08万元较年初增长49.34%因水处理项目预付款增加[18] - 其他流动资产22992.32万元较年初大幅增长1156.66%因购买短期理财产品[1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50万元较年初增长75%因收购北京中安吉泰15%股权[18] - 长期应收款24525.06万元较年初减少41.60%因滨海BT项目收回工程款[18]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47,639.47千元,较期初436,569.59千元下降20.4%[4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709,844.65千元,较期初751,493.58千元下降5.5%[43] - 存货期末余额402,100.11千元,较期初380,773.03千元增长5.6%[43] - 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245,250.64千元,较期初419,983.07千元下降41.6%[44] - 商誉期末余额380,670.43千元,较期初340,813.39千元增长11.7%[44]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08亿元,较期初2.71亿元下降60.3%[4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47亿元,较期初3.65亿元下降4.9%[47] - 存货期末余额2.80亿元,较期初2.75亿元增长2.0%[47] - 流动负债合计9.81亿元,较期初8.57亿元增长14.4%[49]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18.27亿元,较期初17.56亿元增长4.1%[49]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780,141.82元,主要来自政府补助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 投资收益 - 投资收益1339.61万元同比增长39.78%因确认仁达隆华投资收益[19] - 投资收益1339.61万元,同比增长39.8%[53] -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316.3%至765.7万元[56]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31.82百万元,占公司全部采购金额比例25.85%[26] - 前五大客户收入合计66.23百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5.56%[26] - 上年同期前五大客户收入合计70.86百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44.10%[26] - 上年同期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21.09百万元,占全部采购金额比例26.48%[26] 公司承诺和合规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等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29]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9]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长期有效[29] - 报告期内未发现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29] -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仍在履行期限内[29] - 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不适用[29] - 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不适用[29] - 收购报告书相关承诺不适用[29] - 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李明卫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以维护公司利益[31] -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并维护股东权益[31] - 实际控制人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3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住房公积金补缴及相关处罚的全部费用[31] - 若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实际控制人承诺全额补偿公司损失[31]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确保公司财务不受额外支出影响[3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就劳务派遣事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1]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劳务派遣相关法律纠纷产生的所有款项和费用[31] - 住房公积金承诺自2011年9月16日起长期有效[31] - 劳务派遣承诺自2011年9月16日起长期有效[31] - 公司向福格森销售货物年度金额承诺不超过1600万元[33] - 2012年起不再与福格森进行交易且报告期内遵守承诺[33] - 2013年关联交易承诺金额不超过400万元[33] - 公司承诺自2011年9月16日起长期有效履行关联交易承诺[33] - 董事李占明承诺股份锁定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33] - 董事孙建科承诺股份锁定36个月自2015年7月13日起生效[33] - 董事杨媛承诺股份锁定36个月自2015年7月13日起生效[33] -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均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况[33] 募集资金使用 -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34]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金额单位为万元[34] - 募集资金总额为69,518.33千元,本季度投入0元[35]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518.33千元,投资进度达100%[35]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项目实现效益365.95千元,累计实现效益13,814.78千元[35] 报告基本信息 -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式发布[30] - 公司名称为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30] - 报告期为2017年第一季度[30] - 报告类型为季度报告[30] - 报告状态为全文版本[30] - 报告年份标注为2017年[30] - 公司业务领域涉及传热节能技术[30] - 公司注册地位于洛阳[30] - 报告编制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30] - 报告编号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披露规范[30] - 公司为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主体[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