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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川股份(300198) - 2015 Q2 - 季度财报
纳川股份纳川股份(SZ:300198)2015-08-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5.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7.60%[18] - 营业收入521,313,664.25元,同比增长87.6%[34][35] - 公司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2131.37万元,同比增长87.6%[56]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87.6%至5.21亿元[148] - 营业利润36,066,800元,同比减少27.12%[34][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379.8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4.35%[18]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3,798,600元,同比下降44.35%[34][40]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379.86万元,同比下降44.35%[56] - 净利润同比下降28.2%至3072.7万元[1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下降44.4%至2379.9万元[14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7元/股,同比下降44.12%[18] - 基本每股收益0.057元同比下降44.1%[1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2%,同比下降1.72个百分点[1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424,544,411.93元,同比增长120.37%[34][35] - 营业成本42454.44万元,同比增长120.37%[56] - 销售费用23,018,234.18元,同比增长49.29%[34][35] - 销售费用2301.82万元,同比增长49.29%[56] - 财务费用6,834,608.76元,同比增长78.81%[34][35] - 财务费用683.46万元,同比增长78.81%[56]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市政及行业营业收入122,218,327.42元,同比增长55.23%,营业成本85,090,476.75元,同比增长76.20%,毛利率30.38%,同比下降8.29%[42] - 贸易类营业收入292,601,415.24元,同比增长175.48%,营业成本275,268,319.78元,同比增长172.25%,毛利率5.92%,同比上升1.12%[42] -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营业收入70,590,818.35元,营业成本40,485,370.13元,毛利率42.65%[42] - 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营业收入74,718,427.93元,同比下降46.12%,营业成本44,852,677.74元,同比下降36.18%,毛利率39.97%,同比下降9.35%[42] - 报告期内管材出货量同比下降,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业务发展良好[81] - 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产品在福建省市场占有率已处于领先地位[24] - 公司新型环保产品覆盖水资源循环系统各领域,包括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等,在国内管道行业具技术优势[50] - 公司产品环刚度分为2、4、8、16四个级别,并允许使用6.3和12.5两个非首选级别[11] 各地区表现 - 华东地区营业收入151,985,586.77元,同比增长23.03%,营业成本99,858,014.32元,同比增长46.10%,毛利率34.30%,同比下降10.37%[4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应收账款总额较大,存在坏账风险[28] - 在手订单包括深圳水务局项目供货额达132,102,100元[37]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84] - 公司报告期内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84]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江和刘荣旋计划增持股份,陈志江增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刘荣旋增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113] - 陈志江和刘荣旋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113] - 陈志江和刘荣旋在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和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形成一致行动[114] - 公司股东陈志江、张晓樱等承诺避免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并承诺若产生竞争将停止相关业务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109][110] - 公司股东陈志江、林绿茵等承诺尽可能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原则和审批程序[111][112] - 公司股东承诺不利用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和资产[112][113] 收购和投资活动 - 公司完成收购福建万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6%股权[9] - 公司以自有资金4725万元收购福建万润新能源15%股权[88][89][91] - 公司对福建万润增资16065万元获得51%股权[88][91] - 福建万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贡献利润18,875,671.98元,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43][47] - 公司持有福建万润66%股权,新增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及纯电动动力总成产品[43][44] - 子公司福建万润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887.57万元,同比大幅增长[54] - 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为7.58元/股[96] -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5293.94万股[96]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128万元[9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46.10%[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02,671,920.81元,同比下降246.1%[34][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60,151,521.13元,同比增长18,084.48%[36] - 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从7027万元变为-1.03亿元[155][15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57.8%至5.57亿元,上期为3.53亿元[15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同比大幅增长188.2%至5.86亿元,上期为2.03亿元[15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至1.13亿元,上期为1.38亿元[15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406.8%至3.99亿元,上期为7870万元[156][15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40.7%至2.60亿元,上期为1.85亿元[157]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0.4%至-18万元,上期为5002万元[159] - 支付给职工现金同比增长33.1%至3170万元,上期为2382万元[15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至2.01亿元,同比增长370.7%[160]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960.89万元,同比减少27.6%[160] - 投资支付现金1.91亿元,同比增长550.1%[1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20亿元,主要来自借款2.20亿元[16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349.32万元,较期初减少20.7%[160]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67082.65万元,累计投入66834.88万元[61] - 累计变更用途募集资金3617.61万元,占比5.39%[61]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389.5万元[61] -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3053.55万元[63] - 纳川管材年产4800吨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承诺投资总额6559.16万元,期末累计投入6117.34万元,投资进度93.26%[66] - 天津纳川年产4800吨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承诺投资总额6115.11万元,实际投资3328.71万元,期末累计投入3297.38万元,投资进度99.06%[66] - 武汉纳川年产4800吨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承诺投资总额7463.26万元,期末累计投入7496.99万元,投资进度100.45%[66] - 诏安BT项目承诺投资总额5867.03万元,实际投资2010.35万元,期末累计投入2084.78万元,投资进度103.70%[66] - 惠安BT项目承诺投资总额9000万元,实际投资12617.61万元,期末累计投入12940.47万元,投资进度102.56%[66] - 泉港BT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400万元,期末累计投入2404.46万元,投资进度100.19%[66] - 永春BT项目承诺投资总额5399.95万元,期末累计投入5403.01万元,投资进度100.06%[66] - 江苏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000万元,期末累计投入2975.96万元,投资进度99.20%[66] - 四川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000万元,本期投入3.8万元,期末累计投入3.8万元,投资进度仅0.13%[66] - 天津纳川项目未达预计效益,报告期实现效益179.01万元,累计实现效益2535.85万元,未达预期目标[66]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71亿元人民币,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4.69亿元人民币[67]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包括归还银行贷款6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1000万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0万元[67] - 诏安BT项目原计划总投资额约1亿元人民币,实际完成工程量约2000多万元[67]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867.03万元投资建设诏安BT项目,后因政策调整部分终止,未使用资金转投惠安BT项目[67]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对子公司纳川基础设施增资,用于投资惠安BT项目,项目主体惠安纳川注册资金2.3亿元人民币[68]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400万元对子公司增资,合资设立泉港纳川(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作为泉港BT项目主体[69]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约5400万元对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永春BT项目[70]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四川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暂定1亿元人民币)[70]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江苏泗阳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70] - 公司使用项目结余资金2938.11万元及超募资金结余2949.2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1] -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107.9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2][73]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473.87万元[73] - 天津纳川HDPE项目使用结余资金2938.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3] - 累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44892.556万元,实际使用45857.74万元[73] - 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可使用的超募资金为119.72万元[73] - 泉港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01.84万元[73] - 天津募投项目专户余额147.32万元,含设备尾款30.35万元和节余资金116.97万元[73] - 诏安BT项目专户余额239.07万元,含质保金83.34万元[73] 公司结构和子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天津纳川管材有限公司、武汉纳川管材有限公司、福建纳川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纳川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纳川管道设备有限公司、江苏纳川管材有限公司、福建纳川排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广塑管业有限公司及绵阳纳川管材有限公司[9] - 公司控股公司包括惠安纳川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纳川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永春纳川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纳川(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9] - 2015年半年度新增3家合并报表子公司(福建万润、上海纳川、万润汽车)[181] - 公司主营业务为HDPE缠绕增强管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支持服务[18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动,仍为415,876,500股[121] - 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205,922股至71,850,293股,占比从17.23%升至17.28%[121] - 无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05,922股至344,026,207股,占比从82.77%降至82.72%[121] - 股东陈志江持股67,532,400股,占比16.24%,其中50,649,300股为限售股[125] - 股东张晓樱持股67,532,400股,占比16.24%,全部为无限售股,其中40,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25] - 股东刘荣旋持股27,299,698股,占比6.56%,其中20,474,773股为限售股,15,85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25] - 股东刘炜持股23,799,700股,占比5.72%,全部为无限售股[125]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6,880户[125] - 董事长陈志江持有公司股份67,532,400股,占总股份比例未直接披露但为最大个人股东[131] - 副董事长刘荣旋持有公司股份27,299,698股,占总股份比例未直接披露[131] - 股东林绿茵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20,115,300股,占比约4.84%[126] - 股东钱明飞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8,911,916股,占比约2.14%[126] -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7,913,783股,占比约1.90%[126] - 中国建设银行-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6,633,066股,占比约1.59%[126]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5,687,951股,占比约1.37%[127] - 中国农业银行-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3,559,683股,占比约0.86%[12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28] - 公司前10名股东及无限售条件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127] 担保和承诺事项 - 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7,970.84万元[103][104] -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15.91%[104]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金额为15,970.84万元[104]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110,000万元[103]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17,970.84万元[103] - 福建纳川贸易有限公司单笔最大实际担保金额为5,830.45万元[103] - 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类型[103]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04] - 公司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108] 非经常性损益和特殊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215.08万元人民币[20] - 2014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1587.6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2元,共计831.753万元[83] 财务风险与合规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87] -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9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9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105][106]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16] - 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