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总收入为1.8578亿元,同比增长1.22%[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08.98万元,同比增长27.08%[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0.66万元,同比下降20.01%[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48元/股,同比增长27.27%[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2%,同比增长0.27个百分点[16] - 营业收入为1.8578亿元,同比增长1.22%[25] - 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18575.02万元,同比增长1.27%,完成全年计划的48.88%[51] - 公司合并净利润为608.98万元,同比增长27.1%[127][128]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0448元,同比增长27.3%[128]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86亿元,同比增长1.2%[127] - 净利润为427.6万元,同比增长5.7%[131] - 公司本期净利润为5,416,018.87元[142] - 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4,276,002.52元[144] - 公司201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340.99万元[145]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为1.4964亿元,同比增长0.64%[25] - 研发投入增长6.63%至645.6万元[25] - 支付给职工现金3489.6万元,同比增长13.8%[133] - 所得税费用为-67.4万元,同比减少18.3%[13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0.51万元,上年同期为-1265.10万元[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从-1265.1万元增至460.5万元,改善1725.61万元[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62.56%,从-2388.4万元收窄至-894.3万元[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减少,从2393.1万元降至896.7万元[1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2000万元增长150%[13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53亿元,同比略降1.5%[132] - 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896.7万元,较上年同期2293.1万元下降60.9%[133] 资产和负债状况 - 应收账款为5752万元,存货余额为7583万元,均处于较高水平[21]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为5752万元,存货余额为7583万元,均处于较高水平[56]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299.04万元,同比下降7.2%[123] -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955.38万元,同比增长6.3%[123] - 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3262.78万元,同比下降14.4%[123] - 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3450.00万元,同比增长38.0%[125] -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97亿元,同比下降0.1%[1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71.0万元[138] - 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3,567,631.42元[139]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496,809,412.44元[139] - 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6,913,655.56元[144] - 公司母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480,155,436.58元[144] - 公司2014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减少1053.11万元至3943.77万元[145]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1019.01万元至48267.94万元[145] - 公司向所有者分配利润1360万元[145] - 总资产为5.880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57%[16] - 公司总资产为588,011,584.58元,较期初584,703,811.86元小幅增长0.57%[120][12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4,865,323.12元,较期初47,370,214.84元下降5.29%[12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7,515,826.63元,较期初52,628,565.12元增长9.29%[120] - 存货期末余额75,832,202.65元,较期初82,883,248.21元下降8.51%[120]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34,500,000元,较期初25,000,000元增长38%[121]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34,379,722.88元,较期初49,321,021.09元下降30.29%[121]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1,584,254.62元,较期初9,341,958.71元增长24%[12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486.5万元,较期初4737.0万元下降5.3%[134] 非经常性损益和营业外收入 - 政府补助金额为382.92万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18] - 营业外收入增长32.21%至1135.0万元,主要因政府补助增加[25][29] -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从13.74%大幅上升至45.70%[29] - 公司营业外收入为1135.00万元,同比增长32.2%[128] 业务和销售表现 - 主营业务收入为1.8575亿元,同比增长1.27%,其中销售量增长8.33%但销售价格下降6.52%[26] - 内销产品收入增长8.64%至1.3656亿元,外销产品收入下降14.79%至4918.7万元[28]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从20.55%降至17.42%,客户集中度下降[33] - 公司销售毛利率在销售价格明显下降的情况下保持稳定[51] - 木质活性炭价格逐步滑落,经营风险不断加大[55] - 公司向三明青杉采购半成品活性炭2656.68吨,总金额1258.78万元人民币(含税),占报告期采购总额的9.07%[94]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37781.25万元,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751.33万元[6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6662.51万元,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780.71万元[61]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0.01%[61] - 累计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投入12678.89万元[61] - 公司本部年产10,000吨木质活性炭连续生产线扩建项目投入资金3,816.77万元,投资进度100%[62] - 荔元活性炭年产10,000吨活性炭生产建设项目投入资金7,018.85万元,超预算101.14%[62] - 公司活性炭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终止,剩余资金2,029.38万元转入超募资金管理[64] - 收购江西怀玉山三达活性炭有限公司100%股权投入资金4,063.62万元,投资进度100%[64] - 收购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100%股权投入资金3,120万元,投资进度100%[64] - 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3,800万元[64] -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781.25万元,其中超募金额23,456.25万元[64] - 荔元活性炭项目延期至2013年5月完工,原计划2012年12月31日竣工[64]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因土地手续及生产改造影响进度,最终终止实施[64] - 报告期内承诺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效益1,438.73万元,超募项目累计亏损593.04万元[64] - 公司以3120万元人民币收购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100%股权[65]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累计9200万元人民币(2012年1600万、2013年4600万、2014年3000万)[65] - 荔元新建项目调整后产能为两条年产6000吨生产线,本部一条年产8000吨生产线[65] - 公司预先投入荔元活性炭年产10000吨项目自有资金2646.59万元人民币,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65] - 公司多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达1.64亿元人民币,均已按期归还[65][66] - 本部年产10000吨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结余1751.33万元人民币,原因包括成本节约987.72万元、银行承兑支付580.52万元及利息收入183.09万元[66] - 荔元活性炭年产10000吨项目实际投资7018.85万元人民币,超出原计划投资额6940万元,差额由募集资金利息支付[66] - 公司终止本部活性炭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并将原募集资金2029.38万元人民币转入超募资金管理[68] - 公司将已完成募投项目结余资金3780.71万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8] - 公司终止活性炭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并将剩余资金转入超募资金管理[70] - 公司委托征地126.4409亩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700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1211.28万元人民币,进度达71.25%[73] 存货和资产减值 - 满洲里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8.94万元[21] - 满洲里公司保留138.9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公司无需计提[56] 外汇和汇率影响 - 公司汇兑净收益28.73万元,但未来仍面临人民币升值压力[57] 行业和政策环境 - 公司享受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活性炭的增值税即征即退80%政策[41] - 全球活性炭需求量预计到2017年将达到230万吨[47] - 福建省方案限制新建2000吨以下的木质活性炭项目[44] - 公司被授予"中国木质活性炭产业基地"唯一领军企业称号[45] - 公司所在地南平市入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45] - 行业淘汰以木材伐根为原料及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40] - 公司受惠于《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将所在地纳入规划范围[43] - 活性炭产业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发达国家需大量进口补充[47] - 国务院要求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41] - 公司行业属于国家鼓励类目录涵盖农林剩余物深加工与资源综合利用[40]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9,646,557股至70,055,612股,持股比例从73.31%降至51.49%[106]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29,646,557股至65,944,388股,持股比例从26.69%升至48.51%[106] - 境内法人持股减少6,000,000股至0股,持股比例从4.41%降至0%[106]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23,646,557股至70,055,612股,持股比例从68.90%降至51.49%[106]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5,459名[110] - 实际控制人王延安持股68,425,598股占比50.31%[111] - 董事卢元健持股20,425,600股占比15.02%[111][115]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已于2014年2月1日履行完毕[97] - 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夫妇于2010年1月13日签署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98] - 实际控制人承诺无条件承担公司社保或住房公积金补缴支出及损失[98]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1999年至2003年超额分配利润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98]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报告期内资质缺失导致的全部损失[98] - 卢元健承诺任职期间研发的专利及专有技术归公司所有[98] - 公司承诺2011年1月21日起闲置募集资金不用于财务性投资[98]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在关联关系存续期间持续有效[98] - 超额利润分配问题涉及1999年公司设立至2003年期间[98] - 外方股东1999年设立及2001年增资存在人民币出资未批准问题[98] - 专利归属承诺适用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任职期间[98] - 公司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三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99] 知识产权和资质 - 公司获得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保护期均为10年[101] - 公司参与项目获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01] - 公司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展至2019年3月9日[102] - 公司获得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至2018年7月6日[102] 利润分配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80万元人民币[78] - 公司对股东分配利润6,800,000.00元[139][144] - 公司提取盈余公积340,993.70元[142] - 公司上年同期对股东分配13,600,000.00元[142] 借款和融资 - 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借款7500万元人民币,已归还4050万元人民币,期末借款余额3450万元人民币[93] 公司基本信息和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1.36亿元[146] - 1999年公司初始注册资本300万元[147] - 2009年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2100万元[148] - 2009年净资产折股改制形成资本公积251.94万元[150] - 2009年引入福建中保创投增资600万元[152] - 2011年IPO发行1700万股募集资金4.08亿元[153] -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6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800万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3600万股[154]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注册资本136,000,000元,股份总数136,000,000股[154] - 有限售条件A股99,702,170股,占总股本73.31%[154] - 无限售条件A股36,297,830股,占总股本26.69%(注:原文29.69%计算有误,根据数据推算应为26.69%)[154] - 公司行业性质为林产化学产品制造,主要产品为木质活性炭[155] - 公司设立17个主要职能部门包括审计部、总经办、人力资源部等[156] - 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于2014年7月2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157] 会计政策和财务报告基础 - 公司财务报表编制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要求[159]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60] -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61]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1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为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74] - 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75] -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76]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177] - 金融资产分为五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181][18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取得时公允价值初始确认,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184] -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初始确认,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18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85] -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账面价值与转移对价及原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86] -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置价款与对应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中列入资本公积[172]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标准为超过期末余额10%且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195] - 账龄1年以内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5%[196] - 账龄1-2年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10%[196] - 账龄2-3年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30%[196] - 账龄3年以上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100%[19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跌幅超过成本50%或持续下跌超1年即确认减值[192] -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2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可转回但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情况下的摊余成本[191]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减值损失可转回而权益工具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193] -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将继续确认整体并将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188]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76]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及资产交易事项[83][84][85][86] - 公司持有金融企业及上市公司股权情况为不适用[74][75]
元力股份(300174) - 2014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