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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300160) - 2015 Q2 - 季度财报
秀强股份秀强股份(SZ:300160)2015-08-21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4.6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53%[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215.8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42%[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465.5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7.74%[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257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45%[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81%,同比上升0.97个百分点[18] -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04%,同比上升1.42个百分点[18] - 营业收入为4.6356887827亿元,同比增长12.53%[31][34] - 营业利润为5248.62万元,同比增长76.36%[31] - 净利润为4215.85万元,同比增长50.43%[31]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2.5%至4.64亿元[128] - 净利润同比增长50.5%至4215.85万元[130]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76.4%至5248.62万元[128] - 基本每股收益从0.1642元升至0.2257元[13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3.2595960181亿元,同比增长5.94%[34] - 销售费用为2614.46万元,同比增长30.82%,主要因市场开拓投入增加[34] - 财务费用为-100.51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1729.22%,主要因银行借款减少[35] - 所得税费用为746.38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65.05%,主要因利润增长导致[35] - 营业成本同比增5.9%至3.26亿元[128] - 销售费用同比激增30.8%至2614.46万元[128] - 资产减值损失暴增304%至1378.48万元[128] 各业务线表现 - 家电玻璃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40%,占营业收入70%以上[24][30] - 太阳能玻璃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8.16%[31][32] - 家电玻璃产品毛利额同比增长14.57%,增加1435.33万元[32] - 太阳能玻璃产品毛利额同比增长262.66%,增加1358.50万元[32]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4.537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2.97%[38] - 太阳能玻璃产品销售收入为9942.92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98.16%[36][38] - 家电玻璃产品销售收入为3.510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6.40%[37][38] - 公司家电产品出货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8.72%[52] - 家电玻璃产品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仅增长6.40%[52] - 太阳能玻璃产品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98.16%[53] - 报告期批量生产家电玻璃新产品数量约240个[52] - 公司通过优化生产线使太阳能玻璃产能提升[53] 各地区表现 - 内销收入为3.905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8.81%[40] - 出口收入为6319.57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13.37%[40]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57.7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1.59%[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57.78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21.59%[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02.24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46.10%,主要因支付AR镀膜线设备款4115万元[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24亿元,同比增长6.7%[1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88亿元,同比增长11.6%[1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57.78万元,同比下降21.6%[1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02.24万元,同比扩大46.1%[1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41.65万元,同比改善58.0%[13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01亿元,同比下降17.3%[137] - 母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00亿元,同比增长6.0%[139]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69.46万元,同比下降8.5%[140]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17.34万元,同比扩大61.0%[140] - 母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989.53万元,同比改善35.4%[14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期间费用率为14.08%,较上年同期下降1.14%[57] - 主要原材料原片玻璃采购成本下降约150万元[55] - 2020年智能家电生态产业链产值预计达到10,000亿元[48] - 2015年光伏系统成本目标下降至1.5万元/千瓦[50] - 光伏发电成本目标到2015年降至0.8元/千瓦时[50] - 预计2015年1-9月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73] - 公司主营产品出货量大幅增加[73] - 生产量增加降低了产品单位生产成本[73]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7.189亿元人民币,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89亿元人民币,超募资金为5.546亿元人民币[60]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676.12万元人民币[6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6.194亿元人民币[6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17%[60] - 年产15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286.91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107.17%,实现效益1080.61万元人民币[63] - 薄膜太阳能电池用TCO导电膜玻璃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645.32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55.06%[63] - 年产1000万平方米增透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生产线累计投入资金7666.76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82.12%,实现效益1508.61万元人民币[63] - 年产30万平方米家电镀膜玻璃生产线累计投入资金4741.71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105.47%,实现效益107.29万元人民币[63] - 18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产线累计投入资金2710.82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92.74%,实现效益1809.71万元人民币[63] - 大尺寸高透射可见光AR镀膜玻璃生产线累计投入资金6755.47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62.15%[63] - 薄膜太阳能电池用TCO导电膜玻璃项目年产30万平方米生产线建成后未批量生产,已转产其他玻璃镀膜产品以减少闲置损失[64] - 年产1000万平方米增透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项目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9942.92万元,但因产品价格低于预期未达预期效益[64] - 年产30万平方米家电镀膜玻璃项目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1743.78万元,仍未达到设计产能[64] - 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因研究用房设计方案多次变更导致未按期完成[64] - 公司公开发行A股2340万股,发行价每股35元,募集资金总额8.19亿元,净额7.19亿元,超募资金5.55亿元[64] - 使用超募资金1.1亿元偿还银行贷款[64] - 四川泳泉玻璃科技项目投资额由50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818.6万元[64] - 年产18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产线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5042.58万元[65] - 大尺寸高透射可见光AR镀膜玻璃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087亿元,设备投资1000万美元,报告期完成设备安装并进入调试试生产阶段[65] - 公司以募集资金6166.2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彩晶玻璃项目3654.01万元,TCO导电膜玻璃项目2512.24万元[65] 利润分配 -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74] - 现金分红总额为18,680,000元[74] - 以总股本186,800,000股为基数实施分红[74] - 公司本期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1868万元[144] - 上期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934万元[146] - 上期对股东分配利润9,340,000.00元,本期分配金额同比增长100%[148][152] 关联交易和担保 - 实际控制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90] - 截止报告期末实际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90] - 截止报告期末开具应付票据金额为1,456.68万元[90] - 关联方担保涉及中国银行授信额度协议编号150145078E14050801[90] 承诺事项 - 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秀强、陆秀珍、卢相杞承诺每年转让所持新星投资、秀强投资和香港恒泰科技股权不超过25%[97] - 持有江苏秀强投资股权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每年转让股权比例不超过25%[97] - 卢威持有新星投资2.5%股权,卢秀军持有秀强投资0.86%股权,两者承诺每年转让股权不超过25%[98] - 公司控股股东新星投资、香港恒泰科技和江苏秀强投资承诺永久避免同业竞争[98] - 实际控制人卢秀强、陆秀珍、卢相杞承诺永久不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98]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2008年起劳务派遣用工可能产生的全部损失[98]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上市前未全额缴纳"五险一金"的补缴风险[98] -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承诺2015年1月5日起6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97] - 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的股权锁定期为36个月(2011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13日)[97] - 离职后半年内禁止转让所持新星投资、秀强投资和香港恒泰科技股权[97]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2015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99]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不超过145人,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10万元[101] - 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全额认购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1号的次级份额[101] - 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1号份额上限为7830万份,优先级与次级份额比例为2:1[10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秀强为基金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和收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01]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18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102]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11,579人[108]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186,800,000股不变,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100%[106] - 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5,133,598股,占比29.51%,期内减持203,802股[109] - 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9,662,600股,占比21.23%,期内无变动[109] - 江苏秀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334,940股,占比3.39%,期内减持1,705,060股[109] - 董事长卢秀强期末持股39,271,172股,期内减持131,452股[113] - 董事陆秀珍期末持股18,194,087股,期内减持67,255股[113] - 董事卢相杞期末持股39,662,600股,期内无变动[113] - 监事赵青南期末持股1,800,000股,期内减持600,000股[113] - 前10名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11] - 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涉及多名高管变动[114] 主要参股公司表现 - 主要参股公司河南天利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净亏损835.26万元人民币[43]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249.71万元,其中政府补助贡献409.90万元[20] 会计和审计 - 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9万元[101] - 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1] -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63]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对价与取得净资产账面价值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16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部分确认为商誉[16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64] -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166] - 非同一控制合并子公司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范围并按公允价值调整[166] - 丧失子公司控制权时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167] - 处置子公司股权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投资收益[167]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期限短流动性强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171] - 外币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按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损益[172]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标准为期末余额500万元以上应收账款及1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189]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1年内5%、1-2年10%、2-3年30%、3-4年50%、4-5年80%、5年以上100%[190]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累计下跌超过50%被视为"严重下跌"[179]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连续下跌超过12个月被视为"非暂时性下跌"[179]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181] -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192]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将转移对价与账面价值及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8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178] - 交易性金融负债及相关交易费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84][185] - 持有待售资产按账面价值与预计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193]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195] -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新支付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19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197] - 追加投资实现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控制时以购买日前持股账面价值加新增投资成本作为成本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197] - 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实际支付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198] - 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性证券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199] - 追加投资形成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时以原持有股权公允价值加新增投资成本作为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199] - 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在被投资单位宣告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