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为22.62亿元,同比增长17.85%[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64.62万元,同比增长54.07%[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82.50万元,同比增长106.38%[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245元/股,同比增长54.08%[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27%,较上年提升1.12个百分点[16]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209.31万元,同比增长17.85%[37] -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64.62万元,同比增长54.07%[37] - 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为22.62亿元,同比增长17.85%[46]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6464.62万元[10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1.41%至6.82亿元,主要因销售量增加所致[58]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58.93%至3327万元,主要因借款利息及贴现利息增加所致[58] - 研发投入金额为6260.82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2.77%[59] - 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为759.5万元,占研发投入的12.13%[59] - 资产减值损失为3451万元,占非主营业务成本的50.19%[65] 各业务线表现 - 医药生产销售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14274.71万元,同比增长17.40%[37] - 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0473.07万元,同比增长35.06%[37] - 医药生产销售行业收入为21.4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94.72%,同比增长17.40%[46] - 西药产品收入为12.48亿元,同比增长37.13%,毛利率为31.55%[46][49] - 中药产品收入为9.92亿元,同比增长5.53%,毛利率为64.57%[46][49] - 针剂销售量达12,587.22万支,同比增长12.45%[50] - 胶囊销售量达24,097.85万袋,同比增长17.16%[51] - 颗粒剂销售量达4,708.14万袋,同比增长24.79%[51] - 医药制造材料成本为1.85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64.14%[53] - 公司拥有598个药品品规,其中383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占比64%[25] - 156个品规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占品规总数26.1%[25] - 公司拥有14个独家产品或剂型[25] - 主营业务涵盖抗肿瘤、心脑血管、抗感染等八大用药系列[25] - 生产模式采用以销定产方式,根据销售计划确定生产数量[27] - 斥资26.5亿元收购北京康远制药正式进军OTC领域[28][32] - 公司斥资26.5亿元收购北京康远制药[40] - 安特生物制药合成生产线改造节约近400万元,生产品种数增加10个,产量增加25%[38] - 泰盛制药优化银杏叶提取工艺提高收率10%[38] - 公司完成新项目申报37项,其中新药申报31项,获临床批件2个[40] - 公司在研项目共计66项有序推进,其中化药项目24项,中药项目5项[40] - 碳酸钙D3产品(补钙制剂)业务构成潜在竞争业务[105] 各地区表现 - 华北地区收入为11.94亿元,同比增长83.70%,占营业收入比重52.78%[46][4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亿元,同比增长107.36%[16]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85亿元,显著改善[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07.36%至1.52亿元[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40.17%至-6.76亿元,主要因支付并购款所致[6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912.14%至4.96亿元,主要因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借款增加所致[62] 资产和债务变化 - 资产总额为40.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2.41%[16] - 开发支出比年初增加70.35%主要因芪蛭通络胶囊新增适应症等项目资本化[31] - 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65.52%主要由于销售商品增加[31] - 存货比年初增加31.65%主要因原料及库存商品增加[31] - 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703.57%主要因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31] - 长期应收款比年初增加77.64%为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增加所致[31] - 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5085.35%为支付并购款所致[31] - 货币资金从2014年末的2.3879亿元增至2015年末的3.0955亿元,但占总资产比例从8.35%降至7.60%[67] - 应收账款从2014年末的4.6653亿元增至2015年末的7.722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6.32%升至18.97%[67] - 短期借款从2014年末的3.23亿元增至2015年末的5.4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1.30%升至13.39%[67] - 固定资产从2014年末的9.4326亿元增至2015年末的10.1462亿元,但占总资产比例从33.00%降至24.93%[67] - 应付关联方山西振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务期末余额为42834.07万元,期初为88.31万元[139]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015年为22,821,185.02元,较2014年21,692,535.96元增长5.2%[22] - 政府补助2015年为26,875,159.95元,与2014年26,597,780.87元基本持平[22] - 其他营业外收支2015年净支出1,617,951.03元,较2014年1,023,963.59元扩大58%[22]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2015年为678,640.06元,2014年为亏损98,387.80元[22] - 所得税影响额2015年为2,897,994.81元,较2014年3,816,378.86元下降24.1%[22] 子公司表现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33亿元,净资产为6.96亿元,营业收入为2.30亿元,净利润为4477.45万元[84] - 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50亿元,净资产为1.75亿元,营业收入为2.44亿元,净利润为1783.88万元[84] - 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8亿元,净资产为1777.00万元,营业收入为2547.83万元,净亏损为91.08万元[84] - 山西振东医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1亿元,净亏损为8804.88万元,营业收入为3.18亿元,净亏损为1088.28万元[84] - 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5亿元,净亏损为1038.77万元,营业收入为8949.91万元,净亏损为468.31万元[85] - 北京振东光明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934.24万元,净亏损为396.37万元,营业收入为1170.07万元,净亏损为508.55万元[85] - 山西振东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5亿元,净资产为495.86万元,营业收入为3.11亿元,净亏损为485.19万元[85] - 北京振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3.34万元,营业收入为164.64万元,净亏损为759.66万元[85] - 2015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振东大药房期末净资产为1,000,000元[125] - 振东大药房2015年净利润为-312,599.29元[125] 投资项目进展 - 新建平顺5万平米中药材加工仓储基地投入使用[33] - 青翘全自动生产线日加工量达30吨为国内唯一传统炮制智能生产线[33] - 50万亩中药材种植项目累计投入3500万元,项目进度仅1.25%[69] -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1385亿元,其中3.2万亩苦参项目投入3670万元[73] - 小容量注射剂扩能改造项目累计投入5055万元,投资进度52.30%[75] - 年产100亿片剂车间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603万元,投资进度35.53%[75] - 泰盛制药黄芪中药项目累计投入3.75亿元,投资进度100%[75] - 开元制药颗粒剂工程项目累计投入2188万元,投资进度54.60%[75]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500万元人民币偿还银行借款,已完成[76]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328万元人民币投向年产100亿片片剂车间建设项目,实际使用2,590.58万元人民币[76]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500万元人民币购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路18号房地产建立科研基地,已支付12,410万元人民币[76] - 公司投资40,500万元人民币(含超募资金37,500万元人民币和自筹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于黄芪中药材提取及制剂生产项目一期工程,已使用37,500万元人民币[76]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200万元人民币收购山西安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收购[76]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增资山西医大医药科贸有限公司,后收回投资款并终止项目[76] - 公司使用8,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安特制药新厂建设项目,已全部使用[76] - 公司将小容量注射剂扩能改造项目和百亿片剂车间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合计8,436.62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8,400万元人民币[77] - 公司使用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补充[77] - 公司将苦参GAP种植基地项目节余资金1,173.96万元人民币及无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与利息收入9,646.90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7] - 小容量注射剂扩能改造项目获得地方政府专项资金扶持587万元[78] - 百亿片剂车间建设项目获得地方政府专项资金扶持465万元[78] - 百亿片剂车间建设项目公司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3,988万元[78] - 苦参GAP中药材种植基地及中药饮片加工项目获得地方政府专项资金扶持174万元[78] - 苦参GAP中药材种植基地及中药饮片加工项目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1,014万元[78] - 泰盛制药黄芪中药材提取等项目总投资37,500万元,投资进度100%[80][81] - 泰盛制药黄芪中药材提取等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4,477.45万元[80][81] - 开元制药年产1.5亿袋颗粒剂工程项目总投资调整为4,008万元[81] - 开元制药颗粒剂工程项目本报告期实际投入1,688.19万元[81] - 开元制药颗粒剂工程项目累计实际投入2,188.19万元,投资进度54.60%[8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7.39亿元,为全年单季最高[18] - 公司平均回款周期较上年压缩17天[38] - 公司2016年发展战略确定为创新+首仿+二次开发+出口发展模式,驱动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88] - 公司2016年中药材产业计划以道地中药材为主体,推进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和全产业链信息化[87] - 公司计划每年实现1-2个新药上市的目标[90] - 公司重点推进复方苦参注射液、比卡鲁胺、培美曲塞等核心品种的深度研究和二次开发[90] - 公司通过一致性评价聚焦抗肿瘤和心脑血管领域形成主打产品[89] - 公司营销战略向基层医疗市场和OTC市场转型以扩大市场占有率[89] - 公司建立覆盖全省的基药配送网络及新品推广队伍[91] - 公司实行"全额提成+高额奖金"薪酬模式替代固定工资[92] - 公司通过博士后工作站和"一对一导师制"培养专业人才[92] - 公司启动各部门"十人"人才计划储备管理干部[92] - 公司增加30名博士高端人才并引进行业优秀人才[34] - 公司增加30名博士高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43] 利润分配和分红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5] - 公司201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728亿元人民币,每10股派息6元(含税),分配股本基数为2.88亿股[98]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006亿元人民币[98] - 2015年度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100%[99] - 201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1.728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67.30%[102] - 201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2880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8.64%[102] - 201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864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8.91%[99][102] - 2015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总股本2.88亿股[99][101] - 2014年度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101] - 2013年度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99] -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呈显著增长趋势:2013年864万元→2014年2880万元→2015年1.728亿元[99][101][102] 关联交易和承诺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定价原则[107] - 承诺不与振东制药发生关联交易[106] - 关联交易需依法签订协议并信息披露[106] - 关联企业不谋求超出协议规定以外利益[107] - 违反承诺将向振东制药充分赔偿[107] - 2013年1月1日至承诺出具日关联交易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107] - 交易方确认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08] - 交易方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09] - 康远制药租赁无证集体土地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风险[110] - 康远制药未经法定程序兴建房屋存在被责令拆除并处罚风险[111] - 2017年12月31日前发生损失由李勋、李细海连带承担50%赔偿[111] - 2017年12月31日前发生损失由振东集团承担50%赔偿[111] - 2018年1月1日起发生损失由振东集团全额现金补偿[112] - 环保手续不全导致损失由李勋、李细海15日内现金承担全部损失[112] - 所有实物出资均为真实出资且权属清晰[112][113] - 所持康远制药股权无质押、冻结等限制性情形[113][114] - 股权转让将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14] - 承诺向中介机构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115] - 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116] - 实际控制人李安平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安祥、金志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117] - 8名发起人股东(严力、谢建龙、金小平、朱和群、董迷柱、蒋瑞华、李仁虎、宋建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117][118]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迷柱、蒋瑞华、李仁虎、宋建平)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8]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总数的50%[118] - 新增股东李静、韩庆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且24个月内转让的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新增股份总额的50%[119] - 李静、韩庆志作为发行申请前6个月进入的股东,追加承诺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119] - 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安平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并签订相关协议[119] - 山西振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李安平承诺严格遵守法规,确保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120] - 山西振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其持有公司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120]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子公司合同纠纷可能造成的损失,涉及土地补偿款1320万元及另一项无名补偿款1797万元[122] - 公司与关联方2015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793.62万元,低于获批的5800万元额度[135] - 向关联方山西振东五和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技术及药品金额为213.4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134] - 向关联方山西振东家庭健康护理用品有限公司销售药品金额为1.82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01%[134] - 从关联方山西振东五和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食品金额为808.2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134] - 从关联方山西振东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采购装修服务金额为428.52万元,占
振东制药(300158) - 2015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