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035亿元,同比增长3.5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9.49万元,同比增长28.5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58.6万元,同比下降21.04%[8]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5.00%至20.00%[54]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2,633.56万元至3,009.78万元[54]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8.15万元[5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09.77万元,同比下降2929.82%[8]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95亿元[16]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832.62万元[16] 其他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货币资金较期初下降67%[16] -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383%[16] -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1441%[16] -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29%[16] 股份锁定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黄梓泰承诺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21] - 黄梓泰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50%[21][2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杨晗鹏和刘杰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23] - 杨晗鹏和刘杰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且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数量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23][24] - 公司监事梅张文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24] - 所有股东承诺股份锁定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18]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离职6个月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票数量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50%[25] - 公司23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25] 股价稳定及减持承诺 -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9][23]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锁定期满时总股本的10%[20]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20][24] - 减持股份需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公告[20][22][24] - 公司承诺若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将根据规定回购部分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且每年使用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28] -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启动后,将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增持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29] - 控股股东自股票上市之日起每12个月内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不低于其从公司获得累计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30] -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是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31] - 公司承诺在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若股价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将依法回购股份[31]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使用不低于20%的税后薪酬或津贴用于稳定股价[33] - 若未履行股价稳定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将停止获得分红且股份不得转让[34] 回购与赔偿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承诺在30天内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35] - 新股回购价格以违法事实认定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确定[35] - 公司承诺若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在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35] - 公司控股股东郭立志刘砥承诺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新股并购回公开发售股份[36] - 控股股东购回股份价格以违法事实认定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确定[37] - 若违反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公开道歉并赔偿投资者损失[36][3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在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38] - 若股东未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其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入后5日内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26]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立志、刘砥于2016年12月28日签署长期有效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39][40][41][42][43][44] - 承诺人保证不直接或间接开展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且不新设或收购同类经营性机构[40][41][42] - 公司对承诺人及其控制实体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享有优先受让和生产权[41][42] - 公司对承诺人拟出售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业务或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41][42] - 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承诺人将承担公司及其股东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43][44]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且在承诺人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后三年内持续有效[44] - 违反承诺时承诺人需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道歉并暂停领取薪酬及分红[38][39][44] 公司治理与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45][4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且不侵占公司利益[51][52]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5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56] 风险与补偿承诺 - 若因租赁房产瑕疵导致公司损失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全额补偿[47] - 若需补缴员工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全部赔付责任[48] 薪酬与回报措施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49][50] 投资者关系 - 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通过实地调研方式接待机构投资者[57] 业绩变动说明 - 业绩变动原因为正常业务发展[54]
同为股份(002835) - 2017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