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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002782) - 2016 Q3 - 季度财报
可立克可立克(SZ:002782)2016-10-24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001,681,865.62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08%[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21,652,597.65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93%[8]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224,079,157.3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6%;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635,115,820.9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35%[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17,512.1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8%;年初至报告期末为63,005,718.7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71%[8]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460,060.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9%[8] -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为0.0599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8.6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1479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2.57%[8] - 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1,966.90万元,下降33.27%[16] - 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36.71万元,增长146.56%[16] - 实收资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5,560.00万元,增加150%[16] - 资本公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25,560.00万元,下降81.12%[16] - 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2,436.65万元,增长38.31%[16] - 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692.00万元,增长36.71%[16] -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442.13万元,增长62.27%[16]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20,900.00万元,增长100%[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941.39万元,增加906.60%[16]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10.00%至30.00%[60]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6290.49至7434.22万元[60]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18.63万元[60] 股东相关信息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426,000,000股[8]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3,489,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 前10名股东中,深圳市盛妍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56%,持股数量151,500,000股;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86%,持股数量148,500,000股[12]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031,182.75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865,533.89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1,691,652.83元[9][10] 股东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 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已持股份[17][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上市交易满36个月后每年转让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数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7 - 12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19] - 控股股东深圳市盛妍投资有限公司在所持股份锁定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可立克股份的20%且低于总股本的5%,拟减持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并公告[20][21] - 持股5%以上股东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在所持股份锁定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可立克股份的20%且低于总股本的5%,拟减持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并公告[21][22] - 其他股东深圳市鑫联鑫投资有限公司在所持股份锁定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可立克股份的50%,拟减持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并公告[23] -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股东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情况,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19][20][21][22][23] - 未履行减持意向承诺,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回购完成后自动延长全部股份锁定期3个月,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5日内支付至指定账户[24] 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承诺 - 控股股东自2011年6月23日起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承诺正在履行,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情况[25] - 持股5%以上股东自2014年10月15日起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承诺正在履行,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情况[26]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自2014年10月15日起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承诺正在履行,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情况[28] 股价稳定措施相关 - 预警条件: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30][35] - 启动条件: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方案,通过后10个交易日内启动实施[31][36] - 停止条件: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停止实施措施[32][36] - 公司回购股份,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资金合计不超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公司净利润的100% [33] - 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公司净利润低于1000万元,单次回购资金为上一年度净利润的100% [34] - 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公司净利润高于或等于1000万元,单次回购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34] - 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34] - 董事会公告回购预案后,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董事会可终止回购[34] - 达到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条件而未采取措施,公司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按上一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0%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35] - 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合计不超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利润的100%;上一年度净利润低于1000万元,单次回购资金为上一年度净利润的100%;高于或等于1000万元,单次回购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38][39] -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38] -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董事会可终止回购[39] - 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将用上一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0%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40] - 盛妍投资、香港可立克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发行人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50%[41] - 预警条件: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42] - 启动条件: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0个交易日内启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43] - 停止条件: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停止实施[43][44] - 盛妍投资、香港可立克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获批后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40] - 盛妍投资、香港可立克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42] - 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份资金合计不超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公司净利润的100%,上一年度净利润低于1000万元,单次回购资金为上一年度净利润的100%;高于或等于1000万元,单次回购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45][46][52] - 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46] - 董事会公告回购预案后,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董事会可终止回购[46] - 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将用上一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0%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47] - 盛妍投资、香港可立克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发行人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的20%,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资金不超累计现金分红的50%[48] - 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49] - 公司股票挂牌上市起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审议稳定股价方案并在10个交易日内启动实施[50] - 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间,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停止实施措施[51] - 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52] - 盛妍投资、香港可立克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3个交易日内提增持方案,获批后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47] -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53] - 若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将用上一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0%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54] - 盛妍投资、香港可立克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发行人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的20%,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累计现金分红的50%[55] -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30%,增持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57] 业绩变动原因 - 业绩变动原因是公司开拓海外市场,营业收入和利润实现增长[60] 合规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6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