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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002821) - 2017 Q1 - 季度财报
2017-04-23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9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5.4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08.8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5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47.3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03%[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3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44%[8] - 稀释每股收益为0.43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44%[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5.40%至2.90亿元,主要因定制研发生产业务拓展顺利[16]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50.00%至80.00%[48]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13,350万元至16,000万元[48]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02万元[4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41.39%至5738万元,主要因员工人数增加导致费用上升[16]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0.28%至220万元,主要因贷款减少导致利息支出下降[16] - 支付给职工现金同比增长45.10%至9791万元,主要因公司员工人数增加[17]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4.29%[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59.77%至3.78亿元,主要因营业收入增加及回款增加[17]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长131.93%至1260万元,主要因营业收入增加带动税收返还[17] 资产和负债变动 - 应收账款同比下降30.61%至2.05亿元,主要因年初应收账款收回较多[15] - 预付款项同比激增691.16%至6837万元,主要因预付工程款增加[15] - 其他应付款同比暴涨3538.63%至1.59亿元,主要因股权激励回购负债增加[15] 非经常性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92.72万元人民币[9] 业务运营与业绩驱动因素 - 公司业绩增长主要因技术驱动策略凸显、CDMO业务覆盖全链条及高附加值项目增加[48] - 公司前期储备项目进入临床Ⅲ期或获批上市带来商业化收入[48] - 子公司签订5年长期商业供货协议,总金额约9977万美元[21] 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 公司股票锁定期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25][26]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4][2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首次公开发行后3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35]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每年减持不超过发行前所持股份数量的10%[3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10%[35] - 天津天创富鑫等投资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37][38]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39]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9]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6个月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比例不超过50%[39] - 天津国荣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2家机构投资者承诺遵守12个月锁定期[24][25] - 所有减持承诺均于2016年11月18日作出并处于正常履行中[35][37][39] 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承诺在上市后3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26][27]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回购公司股票[28] -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8]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27][28] - 公司单次回购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高于20%[29] -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29]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公司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31] - 控股股东单一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31] - 董事及高管单次购买公司股票资金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津贴额的20%[33] - 董事及高管单一年度购买公司股票资金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津贴额的50%[33]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3个交易日收盘价仍低于每股净资产时需在5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方案[33] - 稳定股价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5个交易日内实施[30] 承诺履行与责任机制 - 所有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24][25][26] - 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时控股股东需返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32] - 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时董事及高管需停止领取薪酬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税后薪酬/津贴额的50%[34] - 公司控股股东ALAB承诺若未履行承诺将不转让股份且暂不领取分配利润[43] - 公司控股股东若因未履行承诺获收益需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公司[44] - 公司承诺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公开道歉并暂停相关责任人分红及薪酬[41]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1][44] - 若未履行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37][38] - 公司承诺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承诺时需研究最小化投资者损失的方案[42] - 公司所有公开承诺自2016年11月18日起正常履行中[40][42][43][44]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并避免利益输送[40] - 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40]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4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3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17人承诺遵守股份锁定承诺[25][26] -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9]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50] - 报告期内接待机构实地调研1次(2017年1月10日)[51] - 股权激励及其他对中小股东承诺均按时履行[47]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4][26] - 公司控股股东因司法裁判等特殊情形可豁免股份转让限制[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