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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畅科技(002813) - 2018 Q3 - 季度财报
路畅科技路畅科技(SZ:002813)2018-10-24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8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64%[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5.6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2%[8]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7.4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1.85%[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2.1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1.03%[8] - 营业收入1.833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2.64%[1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1582.36万元,较上年同期激增2976.13%[18] - 资产减值损失72.05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48.05%[18] - 所得税费用-217.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85%[19]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84%[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414.49万元,较上年同期改善73.64%[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345.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2.92%[19] 资产和负债关键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51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减少38.69%[16]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422.44万元人民币,较年初减少94.57%[16] - 开发支出期末余额为3601.33万元人民币,较年初增加272.35%[16]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2.177亿元,较年初大幅增长417.44%[17] -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2518.6万元,较年初增长41.76%[17] -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314.69万元,较年初下降75.00%[17] 业务表现和合同 - 与中移物联网签订1.26亿元框架合同,已实现收入561.5万元[20] - 前装业务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收入比重大幅上升但利润较低[59] - 对部分车厂供货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59] 管理层讨论和业绩指引 - 2018年度预计业绩亏损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3000万元[59]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453.18万元[59] - 财务费用大幅增加尤其是汇兑损益及贴现利息费用[60]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公司董事郭秀梅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7] - 郭秀梅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8] - 郭秀梅承诺离职后十二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28] - 董事及高管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57]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57] - 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58] 股价稳定措施和承诺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7]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触发后3个交易日内需提出增持方案[31] - 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2] - 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郭秀梅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32]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20%[33] - 控股股东单一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其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50%[33] - 公司董事和高管单次买入股份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36] - 公司董事和高管单一年度稳定股价资金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38]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33][34] 股份回购和赔偿承诺 - 发行人招股书存在重大虚假记载时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39] - 股份回购措施需在监管部门认定后10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程序[39] - 回购价格需考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因素进行调整[39]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40][41][4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42] - 公司承诺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价格不低于原转让价格[41] - 公司承诺在认定相关事项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购回[41] 公司治理和约束承诺 - 郭秀梅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28][29][30] - 郭秀梅承诺若违反竞争承诺将以现金形式赔偿公司损失[31]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43]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职务消费行为约束及不侵占公司利益[43] - 公司承诺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43] 资金使用和理财情况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生额为8,000万元[64] - 公司委托理财全部为银行理财产品[64] - 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为0元[64] - 委托理财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元[64] - 公司不存在高风险委托理财情形[64]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需披露的委托理财减值情形[64] 未履行承诺的后果 - 违反承诺时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53] - 违反承诺时持有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53] - 公司承诺若未能履行回购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义务将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相应货币资金[46] - 公司承诺若违反股份锁定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承诺将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47] - 公司承诺若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将在5日内将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48] - 持股5%以上股东若违反减持承诺将自动延长全部股份锁定期3个月[49] - 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若未采取稳定措施股东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50] - 公司高管若未履行股价稳定承诺其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归公司所有[51] - 公司承诺若违反关联交易等承诺将立即停止获得股东分红[52] - 公司承诺若发生虚假记载等情形将停止制定现金分红计划[46] - 公司承诺若违反承诺将停止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资本运作行为[46] - 公司承诺若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8]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股份锁定期承诺自2016年10月12日起正常履行中[26][27][28][31] - 控股股东增持后公司股权分布仍需符合上市条件[35] - 董事高管买入股份价格不高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6] - 公司承诺在触发股价稳定条件时冻结上年度净利润20%的货币资金[45] - 公司承诺不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直至履行股价稳定承诺[44]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将立即停止增发股份等行为[44] - 公司报告期内未接待任何调研、沟通或采访活动[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