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 - 营业收入为2.0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3.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5.6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1.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4.72%[8] - 2018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幅度为-30.00%至10.00%[58] - 2018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区间为1,203万元至1,889万元[58] - 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8.96万元[58] 成本和费用 -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372.8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39.66%[16] -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5.0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104.29%[16] -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301.4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63.95%[16] - 所得税费用为1,548,284.46元,同比下降41.75%[1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3.2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48,543,925.11元,同比下降203.22%[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3,174,499.45元,同比下降56.04%[17] - 汇率变动对现金影响额为-662,451.91元,同比下降3331.59%[17] 资产和负债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22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减少50.50%[15] - 开发支出期末余额为1507.6万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55.87%[15]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6558.8万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55.86%[16] 其他收益和损失 - 投资收益为-255,339.15元,同比下降5595.87%[17] - 其他收益为4,681,702.9元,同比增长128.56%[17] - 资产处置收益为47,570.19元,同比上升141.02%[17] 业务合同和收入 - 与中移物联网合同总价12,600万元,中选份额占比70%[19][20] - 2018年第一季度实现合同收入227.81万元[19] - 截至2018年3月31日累计实现合同收入458.58万元[19] 股东承诺和股份管理 - 公司董事郭秀梅承诺自2016年10月12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5] - 郭秀梅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6] - 郭秀梅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之后12个月内转让股份比例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27] - 郭秀梅承诺不以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若违反承诺将以现金形式赔偿公司损失[30] - 控股股东郭秀梅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问题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40] - 控股股东郭秀梅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42] - 持股5%以上股东若违规减持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股票并自动延长锁定期3个月[48] - 股东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需在5日内将所得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49]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减持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并延长锁定期3个月[52] - 违反承诺所获收益需在5日内归还公司指定账户[53]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特定股东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56]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57] - 减持股份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57]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股价触发稳定条件时,郭秀梅承诺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审计每股净资产[31] - 郭秀梅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3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20%[32] - 控股股东单一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其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50%[32] - 公司董事和高管单次买入股份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35] - 公司董事和高管单一年度稳定股价资金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36]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审计每股净资产[32][34] - 公司承诺若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时未履行承诺将立即停止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增发股份等资本运作行为[43] - 公司承诺若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时未履行承诺将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上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的现金分红[43] - 公司承诺若违反稳定股价义务将冻结相当于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20%的货币资金[44] - 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相关方未履行稳定承诺则其现金分红及薪酬将归公司所有[50] - 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董事及高管现金分红和薪酬将归公司所有[54] 公司治理和合规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4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4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42] - 违反避免同业竞争等承诺时相关方需停止获得股东分红且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措施实施完毕[51] - 违反赔偿承诺的高管需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分红,且股份不得转让[5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61]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62] 招股说明书责任和回购承诺 - 发行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37] - 股份回购启动时点为证券监管部门认定问题后10个交易日内[38] - 回购价格需根据除权除息规则调整[38]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9][40][41] - 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且未履行回购义务 公司将立即停止现金分红及高管薪酬发放[45] - 公司需在5个工作日内冻结新股发行股份数乘以发行价加算同期存款利息的资金用于回购赔偿[46]
路畅科技(002813) - 2018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