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3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7.68%[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5.5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53%[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6.4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2.12%[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2.5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8.29%[8]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正值,变动区间2200万元至3000万元[58]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幅度为-46.00%至-26.00%[58]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79.27万元[5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1419.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75%[18] -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51.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4.09%[18] - 公司研发投入大幅增加导致管理费用特别是研发费用大幅上升[59]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13.4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0.2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4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2.69%[8]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17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减少37.91%[16]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7738.51万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250.38%[16]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417.25万元人民币,较年初减少87.42%[16]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744.84万元,较年初增长100%[1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3.1亿元,较年初增长121.43%[17] -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86.14万元,较年初减少56.19%[17]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3754.71万元,较年初增长104.88%[17]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24万元,较年初减少98.46%[17] - 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124.36万元,较年初增长1730.76%[17]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7.6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3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65%[19][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365.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48.78%[20] 股份锁定承诺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4][25] -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24][26][27] - 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24][27] - 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24][27] - 所有股份锁定承诺自2016年10月12日起生效[24][25][27] - 郭秀梅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56] - 郭秀梅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57] - 郭秀梅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57]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6]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33] - 增持计划需在条件触发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方案[30] - 增持计划获批后需在3个交易日内实施[30] - 公司股权分布需在增持后符合上市条件[34]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不计入多次触发计算[36] - 稳定股价措施动用资金不超过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37]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价格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20%[32] - 控股股东单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50%[32] - 董事及高管买入股份价格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5] - 董事及高管单次买入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35] - 公司承诺若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将停止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43]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时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现金分红计划[45]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将冻结上一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货币资金[4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27][28][2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优先将竞争性业务机会提供给公司[2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以控股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29] - 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27]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且不侵占公司利益[42] 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及回购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虚假记载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8] - 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39]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将冻结新股股份数乘以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资金[46] - 个人承诺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且购回价格不低于原转让价格[40] - 公司董事及高管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41] - 若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公司需依法赔偿实际损失[46] 高管行为及薪酬承诺 - 公司高管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42] - 公司高管承诺职务消费行为受约束且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42] - 公司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42] - 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42] - 公司高管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其应得现金分红和薪酬将归公司所有[50] - 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未采取稳定措施,其应得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54] - 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未采取稳定措施,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54] 承诺履行约束措施 - 股东若未履行承诺需在5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47] - 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需在5日内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3] - 违反承诺的股东将停止获得公司分红且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措施实施完毕[48] - 公司需在5个工作日内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及约束措施[4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股份减持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52] - 违反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将自动延长3个月[53] - 持股5%以上股东若违规减持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股票并自动延长锁定期3个月[48] 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成本为3.57亿元[61] - 报告期内金融资产售出金额为3.28亿元[61] - 累计投资收益为75.24万元[61] - 期末金融资产金额为2900万元[61] - 报告期内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0元[61]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0元[61] - 报告期内购入金融资产金额为3.57亿元[61]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62]
路畅科技(002813) - 2017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