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路畅科技(002813) - 2017 Q1 - 季度财报
路畅科技路畅科技(SZ:002813)2017-04-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为2.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6.3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6.53%[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2元/股,同比下降33.33%[8] - 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下降22.58%至36.48%[56] - 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1700万元至2072万元[56] - 201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76.23万元[56]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060.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3.38%[17] - 支付的各项税费803.5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29%[1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097.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1.84%[1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1059.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14.39%[18] 现金流表现(同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98.81万元人民币,同比恶化23.80%[8] -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发生额728.1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5.70%[1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59.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71.58%[17] 资产和负债变化(期末较年初)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3192.84万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44.56%[15] -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577.29万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42.61%[15]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517.94万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32.71%[15]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586.06万元人民币,较年初减少48.31%[15]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2.00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42.86%[15] -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754.90万元,较年初增长77.68%[16]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1044.00万元,较年初减少32.82%[16] 营业外收支(同比) -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216.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11.34%[16] -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9.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9525.62%[16] 控股股东承诺和股份锁定 - 郭秀梅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23] - 郭秀梅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4] - 郭秀梅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随后十二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所持股份的50%[25] - 郭秀梅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避免同业竞争[25] - 郭秀梅承诺不以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损害其他股东权益[27] - 若违反避免同业竞争等承诺相关方将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获得股东分红[49] - 若违反避免同业竞争等承诺相关方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措施并实施完毕[49] 股价稳定措施 - 郭秀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28] - 郭秀梅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审计每股净资产[29] - 郭秀梅用于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20%[29]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其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20%[30] - 控股股东单一年度稳定股价增持资金不超过其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50%[30]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入股份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33] - 公司董事和高管单一年度稳定股价动用资金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34]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股价仍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董事和高管将买入股份[32] - 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股价回升则控股股东可中止措施[31] - 公司承诺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冻结上一年度净利润20%的资金[41]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时将立即停止重大资产重组及增发股份等资本运作行为[41] - 公司承诺用于稳定股价的资金冻结额度为上一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41] - 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若未采取稳定措施相关方应获得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47] - 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若未采取稳定措施相关方应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归公司所有[48] - 股价稳定措施未执行时高管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51] - 股价稳定措施未执行时高管薪酬归公司所有[52] 股份回购承诺 - 股份回购触发条件为招股书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且影响发行条件[35] - 股份回购启动时点为有权部门认定后10个交易日内[36] - 股份回购范围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5] - 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36]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股份并赔偿投资者损失[37][38][39] - 回购股份价格将不低于原转让价格并根据监管规则确定[38] - 公司承诺若因文件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2] - 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发行新股股份数乘以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货币资金用于履行回购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43] 减持承诺和约束 - 公司董事及高管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54]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54] - 减持股份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55] - 若违反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承诺将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并延长锁定期3个月[46] - 违反承诺时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50] - 违反承诺获得的收益需在5日内归还公司[50] - 若违反承诺郭秀梅将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锁定期3个月[44] - 若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郭秀梅将在获得收益5日内将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44][46] 公司治理和利益保障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不进行利益输送并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以保障公司利益[39] - 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40] - 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经营管理活动且不侵占公司利益[40] - 违反承诺时公司需在5个工作日内披露原因并采取约束性措施[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