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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视通(002771) - 2016 Q3 - 季度财报
真视通真视通(SZ:002771)2016-10-26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894,713,399.68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5.93%[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3,646,290.56元,较上年度末增加3.72%[8]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75,893,975.0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3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520,550,336.2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35%[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66,662.4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6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2,378,482.4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31%[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38,262.8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28%;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8,445,425.8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2%[8]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83,531,563.1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1.62%[8]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3元/股,较上年同期增加8.33%;年初至报告期末均为0.53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11.67%[8]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2%,较上年同期减少0.0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7.64%,较上年同期减少3.61%[8] - 货币资金较期初降低65.14%,因支付年终奖、税金等[15] - 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252.22%,因收承兑汇票增加[15] -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6.54%,本年确认收入52055.03万元[15] - 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932.05%,因办公楼装修完工转入[15] -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5.20%,因募投项目研发投入增加[15]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降低475.97%,因借款余额减少利息支出减少[1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48.48%,本年分配2015年度股利2419.40万元[15]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100%,因上年同期发行新股募集资金22690.00万元[15]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0.00%至30.00%[37]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6,003.98万元至7,805.17万元[37]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3.98万元[37]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859,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1] - 前十名股东中王国红持股比例21.24%,持股数量17,132,460股;胡小周持股比例12.74%,持股数量10,273,200股[11] 公司重大事项 - 公司拟购买网润杰科100%股权并募集不超过40000.00万元配套资金,申请处于暂停状态[18] -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真物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19] 股份回购相关规定 - 公司为稳定股价回购股份,应在启动条件触发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4] -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投赞成票[24] - 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4] -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4] - 公司回购股份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履行法定手续后30日内实施完毕[24] -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4]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24] -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每年总计不超过50%[24] -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若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除权后的收盘价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应终止回购,且3个月内不再启动[24] - 公司股份回购需在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26] 股东股份限售与减持承诺 - 胡小周、王国红自2015年6月29日至2018年6月29日,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26] - 胡小周、王国红等董监高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26][28] - 董监高人员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超过50%[26][28] -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26][28]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董监高人员每年累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当年解除锁定股份数量的50%[26] -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拟在两年内逐步减持,持股5%以上时,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司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28] 股东一致行动与业务承诺 - 2011年4月8日,胡小周、王国红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2022年4月8日[28] - 胡小周、王国红承诺除公司外,本人及关联方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未投资竞争企业[28] 股价稳定与增持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增持股票[30][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是否增持并公告,依法办理手续后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份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后10个交易日除权后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值,或实施完毕之日起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触发时,必须增持[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每年度累计增持资金不高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取薪酬(税后)与现金分红所得(税后)总和,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增持股票[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出现对股东大会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或反对票等三种情形[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需及时披露原因、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赔偿损失,公司有权截留现金分红[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股价承诺承担连带责任[32] - 增持公司股份货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薪酬(税后)总和的30%,不超过上年度薪酬(税后)总和[34] - 收到增持通知后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股份公司并公告,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34] - 控股股东增持方案实施期限届满10个交易日后除权收盘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值等条件触发时需增持股份[34] 关联交易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与公司产生关联交易,不可避免时按公平原则进行,遵守回避规定并及时披露[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30] 招股书相关承诺 - 招股书有虚假等情况,5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原限售股份,6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不低于发行价与活期存款利息之和[34][36] - 未履行公开承诺,30日内发行人停止发放全部薪酬、津贴直至履行承诺[36] 公司调研与合规情况 - 2016年8月24日通过电话沟通接待机构调研[40]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