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934,133,793.24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5.9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8,555,538.46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2.32%[7]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37,082,720.56元,同比增长7.33%;年初至报告期末408,747,298.20元,同比增长10.84%[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24,628.90元,同比增长23.32%;年初至报告期末40,240,602.30元,同比增长21.21%[7] - 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140.75%,因期末未到期应收票据增加[14] - 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45.14%,因本年业务增长[14] - 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147.82%,因本年新购置电子设备[14] - 短期借款较期初降低95.25%,因本年一季度偿还借款2,005.54万[14] - 股本较期初增加33.33%,因本年6月发行新股2,000万股[14]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5.00%至55.00%[30]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4905.62至7241.63万元[3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72.02万元[30] - 业绩变动原因是公司业务增长且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好使净利润增加[30]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5,382户[10] 公司变更情况 - 2015年6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后股本由6000万股变更为8000万股[15][17] - 公司于2015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经营范围增加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15][17] 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等,若有问题将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6个月内完成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19] - 若招股说明书有问题致使投资者受损,公司将依法赔偿损失,若未履行承诺将停止相关计划和行为,并在5个工作日内冻结自有资金[19] -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等情况,将在违法事实被认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6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23] - 若购回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披露信息[23] -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等致使投资者受损,将依法赔偿损失[23] -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相关人员将依法赔偿[27] 股份回购相关规定 - 公司为稳定股价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触发条件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19] -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就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21] -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每年总计不超过50%[21] -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预案后,若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除权后收盘价超最近一期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应终止回购,且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21] 股东股份限售与减持承诺 -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胡小周、王国红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1] - 胡小周、王国红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21] - 胡小周、王国红等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出售股份数量占所持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1] - 胡小周、王国红等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1] - 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21] - 后两年内每年累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当年解除锁定股份数量的50%,每年剩余未减持股份不累计到第二年[23] - 减持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上市后有除权、除息行为,减持底价相应调整[23] - 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23] -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满足上市锁定期后拟两年内逐步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25] -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票在5%以上时,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5] - 陈瑞良、马亚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份[25] 股东增持承诺 - 股份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增持股票[23] 其他承诺相关 - 胡小周、王国红于2015年6月29日作出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承诺并长期严格履行[25] -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作出股份减持相关承诺并长期严格履行[25] - 陈瑞良、马亚于2015年6月29日作出股份限售相关承诺并严格履行[25] - 若股价稳定预案涉及截留控股股东现金分红,相关人员应促成公司按时足额截留,否则向中小股东担责[27] 报告相关 - 公司发布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2] - 文档包含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4] 公司合规情况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31]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32]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4] 一致行动协议 - 2011年4月8日胡小周、王国红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董事会等会议中一致行使投票权[23] 未履行承诺责任 - 未履行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有权机关认定未履行起30日内,同意公司停止发放全部薪酬、津贴直至履行承诺[23]
真视通(002771) - 2015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