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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文化(002721) - 2015 Q3 - 季度财报
金一文化金一文化(SZ:002721)2015-10-2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46.65亿元人民币,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增长20.17%[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67.79万元人民币,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增长166.79%[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110.9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5.36%[10][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股,同比下降33.33%[10][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40%,同比增长0.74%[10]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88.71%至132.26%[76]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13000万元至16000万元[76]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8.94万元[76] - 公司预计2015年全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00万元至16000万元[7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长192.82%至2545万元,受销售收入增加及合并新子公司影响[2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009.47万元人民币[1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92.2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31.11%[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331.11%至-8292万元,因应收账款增加[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739.78%至-5.42亿元,因支付越王珠宝和宝庆尚品收购款[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479.34%至7.24亿元,因发行股票、债券及银行融资[2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增长42.08%至7.49亿元,主要因融资规模增大[19] - 应收账款增长66.71%至18.81亿元,受销售增长及合并越王珠宝、宝庆尚品影响[19] - 存货增长222.70%至22.90亿元,主要因合并越王珠宝、宝庆尚品[20] - 短期借款增长58.87%至15.32亿元,因银行贷款增加及合并新子公司[20] - 应付票据增长1172.00%至1.59亿元,因加大银行票据使用及合并新子公司[21] 业务并购与整合 - 公司新增合并越王珠宝、宝庆尚品两家子公司[18] -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9,780.00万元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27] - 已支付交易对价款38,180万元占交易总额95.98%[27] - 剩余1,600万元款项将根据资金筹备情况支付[27] - 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41][42] -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43] - 金一文化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越王珠宝100%股权[45] - 金一文化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47] - 收购浙江越王珠宝100%股权,标的公司整体估值78,000.00万元或127,500.00万元[49] - 金一文化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51] - 金一文化以48000万元收购卡尼珠宝持有的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000万元)[52] - 金一文化以3270万元增资价格认购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52] - 金一文化拟以4.8亿元价格购买卡尼珠宝持有的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亿元)[53][54] - 金一文化拟以3270万元增资价格认购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53][54] - 金一文化拟以48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卡尼珠宝持有的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55][56] - 金一文化拟以3270万元人民币增资价格认购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55][56] - 金一文化拟以4.8亿元收购卡尼珠宝持有的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亿元)[57][58] - 金一文化拟以3270万元增资认购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57][58] - 公司拟以48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卡尼珠宝持有的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59] - 公司拟以3270万元人民币增资价格认购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59] - 金一文化拟以48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卡尼珠宝持有的卡尼小贷60%股权[61] - 金一文化拟以3270万元人民币认购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61] - 公司拟以4.8亿元购买卡尼珠宝持有的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亿元)[63] - 公司拟以3270万元增资认购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63] 融资与资本活动 - 发行公司债券3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2.965亿元[26] - 以216,012,000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转增2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0] - 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648,036,000股[30]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处于发行筹备阶段[31]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36] - 对外投资设立深圳金一红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 - 对外投资设立江苏金一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36] - 发起设立瑞金市西部金一文化创意产业基金有限公司[36] 业绩承诺与补偿 - 越王珠宝2014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500.64万元[39][40] - 越王珠宝2014-2015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0375.63万元[39][40] - 越王珠宝2014-2016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8376.48万元[39][40] - 若交易延期则2015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874.99万元[40] - 若交易延期则2015-2016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3875.84万元[40] - 若交易延期则2015-2017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4007.14万元[40] - 业绩补偿方陈宝芳承担43.55%补偿比例[40] - 业绩补偿方陈宝康承担34.64%补偿比例[40] - 业绩补偿方陈宝祥承担12.72%补偿比例[40] - 业绩补偿方合赢投资承担9.09%补偿比例[40] - 业绩承诺期补偿以股份支付为主股份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41] - 资产减值测试补偿采用股份补偿方式股份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41] - 补偿金额计算需考虑分红配股等因素并进行相应调整[41] - 业绩承诺期2015至2017年共3年,年均承诺净利润6,500万元或8,500万元[49] - 2015年承诺扣非净利润5,000万元或7,000万元[49] - 2016年承诺扣非净利润6,500万元或8,400万元[49] - 2017年承诺扣非净利润8,000万元或10,100万元[49] - 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基于累计承诺与实际净利润差额乘以12倍股权比例[49] - 补偿总额不超过交易取得的现金总额,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50] - 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5至2018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500万元、7000万元、8500万元、9700万元[51] - 卡尼小贷业绩未达承诺时资产出售方需以现金补偿或回购股权[51] - 实际控制人黄钦坚为卡尼珠宝业绩承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51]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36] - 股东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37][38] - 股份解锁安排分三期执行,第一期可解锁20%[38] - 第二期可解锁累计50%股份[38] - 第三期可解锁100%股份[38] - 钟葱直接持有金一文化17.96%股份并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有30.63%股份[46] - 股东钟葱及碧空龙翔承诺避免与金一文化构成同业竞争[47] - 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所获金一文化股份自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51]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及实际控制人钟葱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52] - 钟葱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万股[74] - 陈宝康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74] - 苏麒安承诺通过创禾华富购买金一文化股票使用资金合计达到15000万元[75] - 苏麒安承诺通过创禾华富持有金一文化股票合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75] - 董事孙戈周燕华刘娜梁红梅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25%[70]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70] - 法人股东双良集团等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70] - 自然人股东黄晋晋等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70] - 孙戈等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70] - 孙戈等承诺离任6个月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50%[70] - 孙戈等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0] - 孙戈等承诺若上市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7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7日至2017年1月26日[71] - 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71] - 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71] - 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71]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董监高任职期间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71] - 实际控制人钟葱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71] - 实际控制人钟葱离任6个月后12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持股总数50%[71] - 间接持股监事及高管通过碧空龙翔持有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7日至2015年1月26日[71] - 所有减持价格均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71]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72]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在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72]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72]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72]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72]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在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72][73]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73]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73] - 四方股东合计持有公司8.92%股份[73] - 四方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其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0%[73] 公司治理与承诺 - 越王珠宝交易完成后设立五名董事董事会金一文化推荐三名董事[45] - 交易完成后越王珠宝总经理由陈宝康担任[45] - 越王珠宝财务总监由金一文化委派实行垂直管理[46] - 交易对方承诺拟注入股权无质押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形[45] - 交易对方承诺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行为[45] - 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资金来源于向自然人股东陈宝芳和陈宝康借款[43] - 深圳市道宁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资金来源于向深圳市中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和自然人郑焕坚借款[43] - 所有交易对方承诺提供资料完整真实且承担法律责任[44] - 交易对方及关联方最近五年未受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行政处罚[44] - 陈宝芳等承诺人对越王珠宝股权拥有完整所有权且无质押抵押[44] - 越王珠宝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信托持股或权属纠纷[44] - 交易对方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43] - 认购资金均声明未通过结构化资管产品参与认购[43] - 钟葱与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46] - 重大资产重组前24个月内钟葱与金一文化资产交易金额未超3000万元或净资产5%[46] - 钟葱认购资金来源于IPO股份转让所得、股利分配及股份质押借款[46]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按公平公允原则签订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7] - 公司承诺申请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件完全一致[48] - 公司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并购重组委审核工作[48] - 全体董事确认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8] - 钟葱承诺所提供资料完整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48] - 钟葱声明最近五年未受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行政处罚[48] - 钟葱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48]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关联交易及竞争业务,违规需全额赔偿损失[50] - 商标争议导致损失由原实际控制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50] - 股份锁定期承诺自2014年9月起生效[50] - 碧空龙翔及钟葱承诺减少并规范与金一文化的关联交易[52] - 所有承诺函自2015年10月12日起长期有效[51][52] - 卡尼珠宝及徐雪香承诺避免与卡尼小贷同业竞争,有效期五年或持股期间(以孰长为准)[53] - 黄钦坚承诺本人及近亲属不从事与卡尼小贷存在竞争的业务[54] - 交易方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54] - 违反承诺方需承担给金一文化或卡尼小贷造成的一切损失[53][54] - 承诺函签署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长期有效[53][54] - 交易方承诺将同业业务机会让予卡尼小贷,相关收益归金一文化所有[53][54] - 交易方承诺卡尼小贷股权权属清晰且无任何权利限制[55] - 交易方保证卡尼小贷在股权变更前保持正常合法经营状态[55] - 交易完成后卡尼小贷将保持人员独立性[56] - 交易完成后卡尼小贷将保持机构独立性[56] - 交易完成后卡尼小贷将保持资产独立性[56] - 交易完成后卡尼小贷将保持业务独立性[56] - 交易承诺保证卡尼小贷财务独立及银行账户独立[57] - 卡尼小贷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7] - 卡尼小贷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57] - 卡尼小贷资产权属清晰且无对外担保[58] - 交易相关方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8] - 交易方承诺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行为[58] - 本次交易前卡尼珠宝徐雪香及卡尼小贷与金一文化无关联关系[62] - 金一文化承诺交易后与控股股东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62] -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金一文化董事会监事会高管结构发生重大调整[62] - 金一文化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62] - 金一文化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律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62] - 金一文化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62] - 金一文化现任董事高管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62] - 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3] - 本次交易后实际控制人仍为钟葱[63] - 公司停牌日(2015年7月7日)前六个月内无内幕人员买卖股票情况[63] - 徐雪香承诺最近五年内无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重大民事诉讼仲裁[64] - 卡尼珠宝承诺最近五年无未偿还大额债务及监管处罚记录[64] - 公司2014年8月22日承诺发行债券申请文件电子版与书面版完全一致[64] - 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发审委审核工作[64]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2011年6月15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64]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65] - 股价预警条件为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65] - 实际控制人钟葱于2011年6月15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65] - 公司及相关方于2013年12月18日作出股价稳定承诺且长期有效[65]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中用于回购股份的自有资金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