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601.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3.66%[24][35] - 营业收入601.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3.66%[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8.9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3.65%[24][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6722.7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64%[24][35] - 主营业务收入43.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39%[35][42] - 销售之经销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6.41%至24.63亿元[66] - 销售之加盟连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1.92%至9.21亿元[66] - 投资金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8.82%至4.50亿元[66] - 纯金制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6.50%至29.90亿元[66] - 西南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0.58%至2.03亿元[68] - 华中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2.44%至4.78亿元[6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558.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2.76%[43] - 财务费用8425.0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47%,主要因银行借款和黄金租赁量增加[43]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30.47%至8,425.08万元[59] - 经销业务成本同比增长97.46%至2,297,407,188.68元[55] - 投资金条成本同比增长113.27%至433,127,341.34元[56] 业务运营表现 - 销量同比增长69.27%,产量同比增长93.69%[35] - 销售量同比增长69.27%至2,139,241件[52] - 生产量同比增长93.69%至3,057,505件[52] - 库存量同比增长95.21%至1,882,706件[52] - 加盟连锁店达309家,年增长率494.23%[45] - 研发人员112人,占员工总数12.90%[46] - 年度新产品开发736款,新增外观专利26项[46] - 公司2015年将重点开发珠宝玉石和黄金镶嵌类产品[107] - 公司2015年将加强首饰类小克重产品的研发投入[107] - 公司通过收购越王珠宝扩大零售渠道业务规模[108] - 公司2015年将尝试互联网、微博、微信、O2O等多元化营销平台[108] - 公司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项目2015年正式运营[109] - 公司将通过输出研发设计、原材料、资金等资源打造平台化公司[110] - 公司将通过股权绑定形式激发骨干员工二次创业热情[11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04.1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5.04%[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65.04%至-67,041,563.92元[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704.1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5.04%,主要因应收账款增加[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89.41%至6,640,459,537.60元[6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968.75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38.09%[45]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6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87.35%,主要因新股发行[45] - 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1889.2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7.72%[45] 资产和负债 - 总资产30.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33%[24]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同比增长12.49个百分点至17.26%[69]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同比下降10.44个百分点至23.24%[69] - 短期借款金额同比增长54.49%至9.64亿元[71] - 应付账款金额同比增长441.81%至9695.24万元[73] 对外投资和子公司表现 - 报告期对外投资额17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83] - 公司持有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33%股权[83] - 公司持有金一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83] - 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8.07亿元,营业收入26.87亿元,净利润4765.38万元[100] - 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9.62亿元,营业收入22.42亿元,净利润1380.44万元[100] - 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8.57亿元,净利润781.65万元[100] - 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营业收入9.95亿元,净利润1947.01万元,同比增长97.94%[101][102] - 金一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计划投资2.5亿元,本期投入1.06亿元,累计投入2.02亿元,项目进度100%[103] - 公司转让上海金一20%股权价格为人民币600万元[193] - 公司出资1000万元参股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93] - 公司出资750万元设立金一科技有限公司[194]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23084.86万元,报告期已全部投入[90][91] - 变更用途募集资金总额69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9.89%[91] - 中国农业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投资8493万元,实现收益1629.15万元[94] - 招商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投资4245万元,实现收益749.45万元[94] - 中国工商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投资5827万元,实现收益530.76万元[94] - 邮政营销渠道项目投资1420万元,实现收益66.41万元[94] - 江阴研发中心创意亚洲项目投资3100万元[94] - 公司预先投入江阴研发中心创意亚洲项目自筹资金6237.37万元,并以募集资金置换3100万元[95] - 中国农业银行营销渠道建设与发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8493万元,投资进度100%,实现效益1629.15万元[97] - 招商银行营销渠道建设与发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4245.3万元,投资进度100%,实现效益749.45万元[98] - 变更后银行营销渠道项目总募集资金投入12738.3万元,累计实现效益2378.6万元[98] 利润分配和分红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6] - 201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1,601,2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36%[122][123] - 201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6,725,000元,占当年净利润的16.11%[122] - 2012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为0元[122] - 201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8,889,410.30元[122][123] - 201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3,828,946.22元[122] - 201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8,099,245.95元[122] - 2014年分红以总股本216,012,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123][124] - 截至2014年末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为359,673,331.05元[123] 重大资产重组和收购 - 收购越王珠宝100%股权交易价格为90,000万元[133] - 金一文化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160] - 金一文化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60][162] -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162]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100%股权[164] - 金一文化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168] - 标的资产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被收购[156][158] - 浙江越王珠宝2014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500.64万元[165] - 2014-2015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0375.63万元[165] - 2014-2016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8376.48万元[165] - 若交易延期则2015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874.99万元[165] - 若交易延期则2015-2016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3875.84万元[165] - 若交易延期则2015-2017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4007.14万元[165] - 业绩补偿方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持股比例分别为43.55%/34.64%/12.72%/9.09%[166] - 业绩补偿采用股份补偿为主现金补偿为辅方式[166] - 补偿计算涉及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及发行价格调整机制[166] - 补偿期限为2014至2016年度(若2014年未完成则顺延至2015-2017年度)[156] - 股份解锁分三期:第一期解锁20%对价股份[156] - 第二期解锁50%对价股份[156] - 第三期解锁100%对价股份[156] - 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配套资金来源于向股东陈宝芳和陈宝康的借款[168] - 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及绍兴合赢投资承诺其持有的越王珠宝股权权属清晰无瑕疵[17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216,012,000股[6] - 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 - 实际控制人为钟葱[10] - 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钟葱直接持股17.96%并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股30.63%[158] - 四方股东(深创投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92%[174] -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2525万股[200] - 公司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1656.25万股[200] - 公司总股本由14200万股增至16725万股[200] - 有限售条件股份由14200万股减至12543.75万股[199]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至4181.25万股[199] - 境内法人持股由7628.18万股减至6738.45万股[199] 风险因素 - 原材料价格波动为主要风险因素,主要原材料为黄金和白银[15] - 黄金租赁业务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183.02万元人民币[42] - 中国黄金消费总量886.09吨,同比下降24.68%[34]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租赁房产存在潜在风险,出租方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市分行[188] - 江苏金一在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存在无法继续租赁房产的风险[188] 承诺和协议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及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共同补偿因抵押权行使导致江苏金一无法继续租赁所产生的一切损失[188] - 江苏金一租赁协议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186] - 出租方江阴市力发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零租金将房产租赁给江苏金一[186] - 抵押权人承诺在行使抵押权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江苏金一[188] - 对抵押房产进行变卖时江苏金一拥有优先购买权[188] - 相关承诺于2013年12月18日做出并长期有效[186]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长期有效[179]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出具于2011年06月15日[179]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出具于2011年06月15日[179] - 公司承诺当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时,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181] - 公司承诺当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股价方案[181]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降低每股净资产[181]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81] - 股份回购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181] - 股价稳定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同作出[181]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中股份回购资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182]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承诺为人民币1000万元[182] - 董事及高管增持股份资金上限为个人上年度税后收入30%[182] - 增持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182] - 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将受限制[182][183] - 未履行承诺的董事及高管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83] - 钟葱承诺以自有资金承担金一文化或其控股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产生的全部补缴义务及相关罚款或损失[185] - 金一文化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影响发行条件,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85]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况下,将依法购回其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185] - 股份回购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并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复权处理[185] - 股份购回价格将不低于原转让价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185] - 若购回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碧空龙翔承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185] - 金一文化及碧空龙翔承诺若因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85] - 招股说明书相关责任方承诺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183] -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83] - 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国枫凯文律所承担专业文件法律责任[183] - 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183] - 所有相关承诺均被报告为严格履行且未违反[179][181] - 承诺人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62] - 承诺人保证不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并购重组委审核工作[161] - 承诺人保证电子版与书面申请文件完全一致[160] - 承诺人保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等价有偿原则[160] - 承诺有效期自2014年9月17日起长期有效[160] - 承诺有效期自2014年10月9日起长期有效[160][161] - 违反承诺将承担全额现金赔偿责任[160] - 金一文化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债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170] - 金一文化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发审委对公司债券发行的审核工作[170]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7日至2017年1月26日[172] - 碧空龙翔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72] - 碧空龙翔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累计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172] - 碧空龙翔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累计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172] - 实际控制人钟葱锁定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72][174] - 四方股东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7日至2015年1月26日[174] - 四方股东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0%[174] - 钟葱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72] - 钟葱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72]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价[176] - 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在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76] - 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176] - 上海碧空龙翔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176]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价[178] - 钟葱承诺在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78] - 钟葱承诺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178] - 钟葱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178]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78] - 未履行减持承诺将导致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76][178]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155] 关联交易和担保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以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141][142]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37]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38]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3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40]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包含与董事/监事/高管单笔超5万元交易[158] -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0[146][147] - 公司对子公司江苏金一担保总额为112,2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66,895.96万元[148] - 公司对子公司深圳金一担保总额为86,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47,546.08万元[148]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17.
金一文化(002721) - 2014 Q4 - 年度财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