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38.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3.9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6.3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8.39%[8] - 营业收入从5.47亿元增至18.24亿元,同比增长233.19%[18] - 净利润从亏损4057.64万元转为盈利3038.50万元,同比增长174.88%[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66%,同比下降7.93个百分点[8]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6000万元至8500万元[39][4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下降42.21%至18.13%[39]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82.89万元[4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从4.89亿元增至17.40亿元,同比增长256.10%[18]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88.0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93.3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从-604.71万元转为3588.04万元,同比增长693.34%[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从5496.52万元增至1.25亿元,同比增长127.33%[2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从44.68万元增至9627.21万元,同比增长21448.57%[20]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总资产30.1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9.25%[8] - 货币资金4.65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382.62%[16] - 应收账款10.04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33.02%[16] - 短期借款8.91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42.79%[16] - 交易性金融负债8.77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50.23%[16] - 应付账款1.86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941.47%[16] - 资本公积从1.45亿元增至3.51亿元,同比增长141.32%[17] - 少数股东权益从805.44万元增至1552.72万元,同比增长92.78%[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从2018.72万元降至952.71万元,同比下降52.81%[1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从-5862.07万元转为5065.02万元,同比增长186.40%[1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钟葱及碧空龙翔承诺12个月内不增持或减持金一文化股份[25] - 钟葱认购配套融资股份锁定36个月不转让[25] - 钟葱承诺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长期有效[25][26] - 钟葱承诺最近五年无违法行为及内幕交易行为[26] - 钟葱及碧空龙翔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且长期有效[26] - 钟葱及碧空龙翔承诺规范关联交易且长期有效[26] - 所有承诺截至报告期均严格履行未违反[25][26] - 公司拟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27][28] - 关联交易承诺确保交易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或净资产5%[28] - 钟葱现金认购股份锁定36个月[27] - 配套融资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7][28] - 前24个月内与金一文化无重大资产交易[28] - 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市场价格原则[27] - 电子申请文件与书面文件完全一致[28] - 承诺不干扰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工作[28] - 所有承诺均声明严格履行且未违反[27][28] -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承担真实性法律责任[28]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发行前所持股份[29]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29][30]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29][30]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29][30]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29][30]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29]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29]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比例不超过50%[29] - 公司承诺若股价触发特定条件(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0]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减持[30]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31] - 上市后36个月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5%[31] - 上市后3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10%[31] - 上市后36个月后的24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20%[31] - 若上市后6个月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1]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32]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32] - 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且依法进行复权处理[32] - 购回价格不低于原转让价格且依法确定[32] - 若因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2]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为2000万元[34] - 控股股东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为1000万元[34] - 公司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上限为个人上年度税后收入的30%[34]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33] - 股价预警条件为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33]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4] - 控股股东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4] - 公司董事及高管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4] - 稳定股价措施包含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3]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需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33][34] - 公司控股股东碧空龙翔于2011年6月15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36] - 碧空龙翔承诺不从事与金一文化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6] - 碧空龙翔承诺将商业机会让予金一文化或其下属企业[3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35] - 招商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招股说明书承担法律责任[35] -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对招股说明书法律内容承担法律责任[36]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招股说明书审计内容承担法律责任[36] - 公司承诺在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时向股东和公众道歉[35] - 控股股东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时股份不得转让[3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时股份不得转让[3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子公司租赁房产可能产生的全部损失[37][38]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可能补缴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37] - 实际控制人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长期有效且未违反[37] - 公司承诺发行申请文件电子版与书面版完全一致[38] - 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发审委审核工作[38] 重大资产重组与收购 - 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被收购[25][26] - 公司拟收购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27][28]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行为[41]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41]
金一文化(002721) - 2014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