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37,025,767.39元,同比增长6.50%[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374,805,766.91元,同比增长1.64%[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17,954.35元,同比增长8.06%[7]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0.00%至10.00%[37]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3272.91万元至3600.2万元[37]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2.91万元[37] - 营业总收入预计同比增长10%左右[3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32.9%[16] - 管理费用同比上升20%以上[37]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0%左右[38]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65.66%[16]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56.44%[16]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224,717.16元,同比下降417.6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17.61%[1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74.38%[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18.2%[16] 资产和负债关键项目变化 - 报告期内存货较年初增加146.93%[15] - 报告期内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518%[15] - 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268.72%[15] - 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134.16%[15] 营业外收支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05.7%[16] - 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45.85%[16]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幅度较大[38] 管理层业绩指引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0.00%至10.00%[37]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3272.91万元至3600.2万元[37] - 营业总收入预计同比增长10%左右[37] - 管理费用同比上升20%以上[37]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0%左右[38]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幅度较大[38] 股东承诺与股份锁定 - 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其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20] - 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0] - 王略、吴勇、马新平、赵素菲等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0][21] - 若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王略等股东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20][21] - 公司股票上市日期为2016年5月30日[20] - 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20] - 其他主要股东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20] 同业竞争承诺 - 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21] - 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 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将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获得股东分红[21] 股价稳定措施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22] - 股价稳定方案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3] - 违反承诺时实际控制人股份将锁定至措施实施完毕[22] - 新聘任董事及高管需履行上市时作出的股价稳定承诺[2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现金分红金额的100%[25] - 控股股东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5]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现金分红与薪酬合计值的30%[26]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后需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25] - 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将暂停股东分红及股份转让权限[25] - 新聘任董事及高管需履行同等股价稳定承诺[26] - 若股价已回升至稳定条件以上可终止增持方案[26] - 增持计划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及审批程序[25] - 董事及高管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其上年度现金分红与薪酬合计值的30%[27] - 公司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100%[24] - 董事及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现金分红与薪酬合计值的30%[24]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4] 股份回购承诺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3] - 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3] - 股份回购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IPO募集资金总额[23] - 股价已不满足稳定条件时可终止实施股份回购方案[27] 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赔偿承诺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虚假记载将在证监会认定后30个交易日内回购全部新股[27] - 控股股东天顺投资集团承诺在证监会认定违法事实后30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28] - 胡晓玲承诺在证监会认定违法事实后30个交易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8] - 王普宇承诺在证监会认定违法事实后30个交易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8] - 违反承诺者需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28] - 违反承诺者持有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赔偿措施实施完毕[28] - 股份回购价格按发行价格执行并随除权除息事项调整[27][28]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在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30个交易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9][30] - 违反承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29][30] - 违反承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赔偿措施实施完毕[29][30] - 相关承诺于2016年05月30日作出且长期有效[29][30] - 承诺履行状态正常[29][3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在证监会认定后30个交易日内依法赔偿[31][32] - 违反承诺的高管需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且所持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赔偿措施实施完毕[31][32] - 相关承诺于2016年5月30日由黄绍英、胡建林、赵素菲、王略、胡长征、马新平等高管签署,长期有效[31][32]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在违法事实被证监会认定后30个交易日内依法赔偿[33] 公司治理与高管行为承诺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且不损害公司利益[33][3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33][34] - 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33][34] - 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33][34] - 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34] - 新聘任董事及高管需履行公司上市时作出的相应承诺[27] 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35]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潜在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相关赔付责任[36] 业务发展 - 公司与立陶宛铁路签署合作备忘录拓展中欧物流业务[17][18] 资金管理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期限1年[19] 合规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9]
天顺股份(002800) - 2016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