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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云股份(002715) - 2018 Q3 - 季度财报
登云股份登云股份(SZ:002715)2018-10-23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070.47万元,同比增长4.27%[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728亿元,同比增长8.45%[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2.41万元,同比下降14.96%[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59.53万元,同比增长33.46%[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20.68万元,同比增长118.19%[8]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33.98%至67.47%[72]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1200万元至1500万元[72]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5.66万元[7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汇兑损益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74万元[16] - 本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574万元[16] 现金流表现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624.04万元,同比增长34.54%[8] 业务运营与市场环境 - 公司发动机气门产品被列入美国对约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关税清单,初始税率10%[18] - 美国加征关税税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从10%提升至25%[18] - 公司订单充足并通过产能挖潜确保产品交付[72] - 出口产品和柴油机产品占比增加提升整体毛利率[72] 法律与诉讼事项 - 4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3名投资者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17] 股东股份锁定与转让承诺 - 公司股东张弢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21] - 公司股东欧洪先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3] - 公司股东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50%[23] - 公司股东承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1]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25][26][27][28][29][30]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25][26][27][28][29][30]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5][26][27][28][29][30]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25][26][27][28][29][30]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25][26][27][28][29][30] - 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25][26][27][28][29][30] - 所有股份限售承诺均正常履行中[25][26][28][30] - 限售承诺有效期至2019年2月19日[25][26][28][30] - 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25%[31][33][35][37] - 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1][33][35][37] - 担任董事/监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25%[32][34][36]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32][34][36] - 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数量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50%[32][34][36] - 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时转让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调整[32][34][36] - 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到期日为2019年2月19日[32][34][36] - 锁定期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31][33][35][37] -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公司股票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38][41] -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十二个月内转让公司股票不超过所持总数的50%[38][41]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上一期末所持总数的25%[40] - 股东潘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40] - 股东潘炜若上市后6个月内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0]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减持或增持前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62]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按比例及数量转让股份[63] - 国投高科技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64] - 国投高科技承诺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25%[64]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64] 一致行动人安排 - 一致行动人协议自2010年11月5日起生效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42] - 一致行动人包括陈潮汉、邓剑雄、黄树生、李盘生、李区、罗天友、莫桥彩、欧洪先、张弢[42][43] - 一致行动人承诺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时与股东张弢保持一致[42]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公司股东承诺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43] - 公司股东承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活动[43] - 公司股东及关联方承诺不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44][45]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股东确认不存在同业竞争[44] 股份回购与投资者赔偿承诺 - 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自2013年12月26日起正常履行中[46]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46]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47] - 公司董事承诺在股份回购议案中投赞成票确保履行回购责任[47] - 公司承诺在赔偿责任确定后三十日内履行完毕赔偿义务[47] - 公司承诺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回购股份的资金利息[46][48] - 公司股东承诺购回已公开发售或转让的股份[48] - 公司相关承诺的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44][46][47] - 公司董事及股东承诺在赔偿责任确定后30日内履行对投资者的赔偿义务[49] - 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集中出具股份锁定、股价稳定、损失赔偿等多项承诺函[51] - 公司承诺若因承诺方责任导致经济损失,将在10日内书面通知并要求其在30日内以自有财产全额补偿[56] - 若承诺方未履行补偿责任,公司将从其工资、奖金、股票分红等收入中直接扣除抵偿[57] - 若两个月内仍无法足额补偿,公司将通过法律程序处置承诺方所持股票或其他财产[58] - 公司承诺若因《承诺函》需承担法律责任,将在责任确定后30日内完成股份回购或投资者损失赔偿[59] - 公司承诺通过处置名下任何财产所得用于股份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直至责任履行完毕[60]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时承诺人将依法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65] - 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时承诺人将依法提议召开会议履行赔偿义务[66] 公司治理与人员变更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时,新任人员必须书面承诺继续履行IPO时各项责任及义务[60] - 公司承诺若新任董事或高管未出具书面承诺,将提请股东大会罢免或董事会解聘[60] 税务与社会保障承诺 - 公司承诺若需补缴上市前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将按持股比例由相关方承担费用及罚款[50] - 实际控制人承诺按持股比例连带承担劳务派遣公司违规导致的损失及罚款[50] - 2011年1月24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及社保公积金补缴承诺函[51][52] - 2011年10月28日出具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补缴承诺函[52] - 2012年1月12日出具劳务派遣用工赔偿承诺函[52]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补税承诺由全体承诺人按持股比例连带承担[70][71] - 股东承诺按持股比例承担补缴社保及公积金费用和罚款[61] 承诺履行保障机制 - 承诺人未履行承诺时公司有权从其工资奖金及股票分红中直接扣除补偿费用[53] - 公司可依法处置承诺人所持股票或个人财产以抵偿赔偿费用[54] - 实现债权产生的诉讼律师评估等费用均由承诺人承担[54] 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承诺履行状况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包括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竞争等承诺正常履行中,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55] 公司资产与子公司事务 - 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7.51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5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860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97%[8] - 公司已完成向全资子公司进行二次划转的工作[18]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7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7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75]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