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登云股份(002715) - 2018 Q1 - 季度财报
登云股份登云股份(SZ:002715)2018-04-24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9510.77万元,同比增长18.2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6.55万元,同比下降64.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0.31万元,同比下降37.25%[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股,同比下降71.43%[8]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2元/股,同比下降71.4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45%,同比下降0.02个百分点[8]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8.2%至9510.8万元(上期8044.8万元)[85] - 净利润同比下降64.0%至216.5万元(上期601.6万元)[86] - 营业收入为98,558,169.90元,同比增长38.7%[90] - 净利润为-3,693,850.13元,同比下降210.0%[90] - 2018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0.00%至50.00%,达到264.86万元至397.29万元[7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93,273,275.51元,同比增长66.2%[90] - 财务费用同比激增109.6%至455.4万元(上期217.3万元)[86] - 营业外收入下降77.7%至84.7万元(上期380.2万元)[8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1,970,022.38元,同比增长11.7%[94]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992,429.89元,同比增长184.8%[9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4,814,165.00元,同比增长114.5%[98]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7.01万元,同比下降82.0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70,095.22元,同比下降82.0%[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10,649.59元,同比扩大89.7%[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69,561.57元,同比扩大971.3%[9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3,522,275.69元,同比增长6.0%[9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33,868,758.50元,同比增长26.6%[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65,099.25元,同比下降115.6%[9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2,832.40元,同比改善72.8%[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92,930.42元,同比恶化1010.8%[9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42,500,000.00元,同比下降5.6%[9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50,000,000.00元,同比增长11.1%[9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3,992,930.42元,同比增长285.8%[98]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为6159.14万元,较期初减少19.3%[77] - 应收账款为1.19亿元,较期初减少2.4%[77] - 存货为1.62亿元,较期初增长6.8%[77] - 短期借款为8050.00万元,较期初减少8.5%[78] - 应付账款为2622.53万元,较期初减少38.1%[78] - 固定资产为2.25亿元,较期初减少1.8%[78] - 在建工程为3478.79万元,较期初增长5.3%[78] - 资产总计为6.77亿元,较期初减少3.1%[78] - 负债合计为1.99亿元,较期初减少10.4%[79] - 货币资金减少21.7%至5830.5万元(期初7446.3万元)[81] - 应收账款下降3.7%至1.35亿元(期初1.41亿元)[81] - 存货减少26.8%至5728.1万元(期初7827.6万元)[81] - 短期借款下降8.5%至8050.0万元(期初8800.0万元)[8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1,591,374.61元,同比下降28.9%[9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8,305,246.74元,同比减少28.8%[99] - 总资产为6.77亿元,同比下降3.0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8亿元,同比增长0.3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微增0.3%至4.78亿元(期初4.77亿元)[80] 政府补助和营业外收入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84.69万元[9] - 营业外收入下降77.7%至84.7万元(上期380.2万元)[86] 法律诉讼和判决 - 公司于2017年7月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涉及4名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16][17] - 2018年4月13日公司收到4份《民事判决书》全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6][17] - 4个案件受理费总额为人民币49,317.1元(13,717.1+10,300+16,500+8,800)由4名原告分别承担[16] 股份限售承诺 - 股东张弢股份限售承诺约定每年转让股票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9] - 股东张弢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票离职后12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20] - 股东欧洪先股份限售承诺约定每年转让股票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21] - 股东欧洪先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票离职后12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22] - 股份限售承诺涉及股价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9][21] - 承诺履行状态显示为正常履行中截止日期为9999年12月31日[19][21]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23][24][25][26][27][28]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23][24][25][26][27][28] - 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3][24][25][26][27][28] - 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24][26][28]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24][26][28] - 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24][26][28] - 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23][24][25][26][27][28] - 派息、送股等情况下转让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24][26][28] - 相关承诺在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下仍继续履行[24][26][28] - 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有效期至2019年2月19日[23][24][26][28] - 股票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29][30][31][32][33] - 锁定期满后每年可转让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5%[29][30][31][32][33] - 股票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29][30][31][32][33]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9][30][31][32][33] -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9][30][31][32][33] -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25%[34]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4] - 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50%[34] - 派息、送股等情况下转让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30][31][32][33][34] - 承诺人陈潮汉、莫桥彩、邓剑雄的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至2019年2月19日[30][31][33]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上一期末所持总数的25%[36] - 潘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37] - 潘炜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7] -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每年转让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38]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38] - 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所持总数的50%[38]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1]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期末持股总数的25%[6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减持前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60][62] 一致行动人及同业竞争承诺 - 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39] - 一致行动人承诺在行使股东权利时与股东张弢保持一致行动[39] - 陈潮汉等股东承诺不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40] - 公司与股份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41] - 公司承诺不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41] - 公司承诺若获得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的商业机会将立即通知并尽力让予股份公司[41] IPO相关承诺及赔偿责任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42] - 公司承诺回购股份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利息[42][43]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43] - 公司承诺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赔偿义务[43]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作出承诺[45] - 相关承诺自2013年12月26日起正常履行中[42][43][45] - 承诺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41][42][43][45]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劳务派遣公司违规导致公司承担损失将按持股比例连带承担赔偿责任[48] - 公司股东承诺若需补缴2011年1月24日前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将按持股比例承担费用及罚款[47] - 公司承诺若被认定需承担法律责任将在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50] - 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12年1月12日出具劳务派遣用工赔偿承诺函[48] - 公司股东于2011年1月24日出具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承诺函[47] - 公司承诺未履行承诺时将扣减相关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股票分红等收入[51] - 公司2013年12月26日就IPO事宜出具股份锁定及股价稳定等系列承诺函[49] - 公司明确若因承诺未履行获得不当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51] - 公司承诺在责任确定后30日内履行股份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57] - 公司承诺通过处置名下财产用于股份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57] - 公司承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补偿全部经济损失[54] - 公司将从承诺方收入中直接扣除费用用于抵偿补偿[55] - 公司承诺在两个月内通过法律程序处置承诺方股票或财产[55] - 公司承诺在10日内向承诺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纠正行为[54] - 公司首次发行上市相关承诺正常履行中截止日期9999年12月31日[53][56] - 承诺方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人员[53] - 涉及补偿费用包括诉讼律师评估执行拍卖差旅等费用[52][56] - 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对承诺方的追偿程序[56] - 公司股东承诺按持股比例承担可能产生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费用和罚款[58][59] - 公司股东承诺若因未履行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将依法赔偿[60] - 公司股东承诺若因未履行承诺取得不当收益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6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在监管部门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五日内依法启动赔偿程序[63][64][65] - 公司承诺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资者履行完毕赔偿义务[64][65] - 若因未履行承诺获得不当收益,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63][66] - 公司有权从相关承诺人的工资、奖金、补贴及股票分红中直接扣除款项用于抵偿赔偿费用[67] - 承诺人需在法律责任确定并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以个人财产赔偿投资者经济损失[66] - 若通过扣除收入方式仍无法足额赔偿,公司可依法处置承诺人所持股票或其他个人财产[67] - 相关法律程序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等费用均由承诺人承担[67] - 承诺人若未完全履行承诺需及时披露原因并提交新承诺至股东大会表决[65] - 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自2013年12月26日起处于正常履行中[63][65] 报告审计状态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