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8044.81万元,同比增长19.8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1.63万元,同比增长214.3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3.61万元,同比增长136.26%[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股,同比增长222.3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214.35%[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36.26%[25] - 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222.38%[25] - 稀释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222.38%[25]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9.8%至8044.8万元,上期为6713.9万元[101] - 净利润为601.6万元,同比扭亏为盈(上期亏损526.1万元)[102] - 营业收入为7107万元,同比增长22.7%[105] - 营业利润为-42.4万元,较上年同期-830.4万元大幅改善[106] - 净利润为335.7万元,较上年同期-728.9万元实现扭亏为盈[10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65元,上年同期为-0.08元[107] - 2017年1-6月预计净利润为600万元至90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633.47万元扭亏为盈[8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增长14.8%至5948.3万元,上期为5183.6万元[102] - 所得税费用增长205.8%至124.4万元,上期为40.7万元[102] - 支付给职工现金1967万元,同比增长22.3%[109] - 支付的各项税费69.96万元,同比下降60.1%[112]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11.44万元,同比增长56.3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56.36%[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211万元,同比增长56.3%[10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43万元,较上年同期-815万元有所改善[1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0万元,较上年同期-3651万元大幅收窄[11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6939万元,同比增长10.9%[10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084.36万元,同比增长25.0%[1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62.70万元,同比增长87.4%[11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3.01万元,同比改善36.7%[11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49万元,同比改善97.2%[11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500.00万元,同比下降12.6%[11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500.00万元,同比下降47.1%[114]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355.52万元,同比下降57.2%[114]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8667.78万元,较期初6905.80万元增长25.5%[9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13亿元,较期初1.18亿元下降4.6%[93] - 存货期末余额为1.37亿元,较期初1.39亿元下降1.4%[93]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9000万元,与期初9006.38万元基本持平[94]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528.67万元,较期初3339.05万元下降54.2%[94]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2.41亿元,较期初2.44亿元下降1.3%[94]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6.87亿元,较期初6.98亿元下降1.6%[93]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8190.5万元,较期初6468.5万元增长26.6%[97] - 应收账款下降8.3%至1.26亿元,期初为1.38亿元[97] - 短期借款保持9000万元未变动[98] - 负债总额下降7.3%至2.15亿元,期初为2.33亿元[95][9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668万元,较期初增长25.5%[11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190.46万元,较期初增长26.8%[115] 股东权益和收益率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1亿元,同比增长1.28%[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47%,同比上升1.65个百分点[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去年同期增长1.65%[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微增1.3%至4.71亿元[96] 非经常性损益 - 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为378.02万元[17][19] - 营业外收入大幅增长257%至380.2万元,上期为106.5万元[102] - 公司通过诉讼收回三包索赔扣款270.75万元,占争议总金额的23%[28] 股东结构和持股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814人[21] - 公司第一大股东张弢持股比例为12.91%,持股数量为11,880,865股[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深圳南海成长等投资机构[70] 股份限售和转让承诺 - 张弢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承诺期限至9999年12月31日[31] - 张弢承诺每年转让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31] - 张弢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股票,离职后十二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32] - 欧洪先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承诺期限至9999年12月31日[33] - 欧洪先承诺每年转让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33] - 欧洪先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股票,离职后十二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34] - 李盘生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承诺期限至9999年12月31日[35] - 李盘生承诺每年转让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35] - 李盘生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股票,离职后十二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36] - 罗天友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37] - 李区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39] - 黄树生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有效期至2019年2月19日[41] - 陈潮汉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有效期至2019年2月19日[42]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38][40]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离职后十二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50%[38][40] - 莫桥彩股份限售承诺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43][44] - 邓剑雄股份限售承诺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45] - 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46] - 高管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所持总数的50%[47]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票[47] -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50]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50] - 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股票不超过所持总数的50%[50] - 李盘生等承诺人严格遵守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76]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或增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77][79]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8]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期末持股总数的25%[79] 股价稳定和回购承诺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有效期自股票上市日起三年内[54] - 触发第一阶段措施条件为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5] - 触发第二/三阶段措施条件为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5] - 第二阶段措施中股东每年从现金分红税后实得额提取50%作为股价稳定基金[56][58] - 第三阶段措施中公司回购股份动用资金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可动用流动资金的20%[57] - 公司回购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的1.1倍[57] - 若第三阶段后仍触发条件 领薪董事及高管将降薪20%直至连续6个月不再出现该情形[57] - 股东承诺将现金分红的50%委托董事会成立股价稳定基金[58] - 股东承诺在基金使用未达目标时提议使用不超过20%可动用流动资金回购股份[59] 投资者赔偿和股份回购承诺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时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59]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在赔偿责任确定后3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60][61][62] - 公司承诺若因虚假陈述需回购股票,将在义务确定后30日内完成回购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利息[61] - 公司董事及高管(包括陈潮汉、邓剑雄等26人)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若违规将在5日内启动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62][63] - 公司承诺若被认定不符合发行条件,将在5日内启动程序并在30日内完成股票回购[60][63] - 赔偿责任的履行以证监会或法院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为依据[60][62][63] - 涉及回购已转让股份时,公司将按原发售/转让价格购回并支付资金利息[61] - 公司及相关方于2013年12月19日出具投资者损失赔偿及股份回购承诺函[66] - 承诺人未履行承诺时需在30日内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67] - 公司有权从承诺人工资/奖金/股票分红中直接扣除赔偿费用[68] - 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取得不当收益则全部归公司所有[67] - 公司承诺通过法律程序处置承诺人股票及个人财产以抵偿赔偿[68] - 公司承诺在违反承诺事宜导致经济损失出现之日起10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纠正[71] - 公司将在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承诺方以自有财产补偿全部经济损失[71] - 公司将从承诺方工资、奖金、补贴、股票分红等收入中直接扣除补偿费用[72] - 若两个月内无法足额补偿损失公司将依法处置承诺方所持股票或其他自有财产[72] - 公司2013年12月就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出具投资者损失赔偿及股份回购承诺函[73] - 公司承诺在相关责任确定之日起30日内履行完毕股份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74] - 若因未履行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77][80] - 若因未履行承诺取得不当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77][80]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时将依法启动股票回购程序[80][81] - 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时将依法履行赔偿责任[81][82] -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责任将在监管部门决定后30日内履行完毕[82] 同业竞争和业务承诺 - 股东承诺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52][53] - 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52][53] - 股东承诺将获得的竞争性商业机会让予公司[52] 社保和公积金补缴承诺 - 公司股东承诺若需补缴2011年前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将按持股比例承担补缴费用及罚款[64] - 若被要求补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承诺人将按持股比例承担费用[75][76] - 北京鼎晖等投资机构承诺按持股比例承担可能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费用[76] - 承诺范围涵盖肇庆市经纬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相关事项[64] 其他承诺事项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7][39][41][42]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8][40] - 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情况下转让价格下限相应调整[38][40]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股份[37][39][41][42] - 公司持有的登云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48][49] - 公司每年减持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上一期末所持总数的25%[48] - 一致行动人协议自2010年11月5日起持续有效[50][51] - 一致行动人行使表决权时与股东张弢保持一致[5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31] - 相关承诺(包括社保补缴责任)正常履行中,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60][62][64] - 承诺主体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股东等多方主体[60][62][64] - 实际控制人承诺按持股比例连带承担公司因违规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赔偿[65] - 公司及相关方于2013年12月19日出具股份锁定及股价稳定承诺函[66]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等承诺正常履行中至9999年12月31日[69] - 承诺涉及事项包括避免同业竞争及社保公积金补缴等[66]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时将督促新任人员继续履行发行上市时承诺[75] - 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正常履行中[80][82] - 相关承诺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78][80][82] 会计和审计事项 - 会计差错更正调减上年同期财务费用358.18万元[7] - 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116] 公司治理和合规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8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9]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尚未收到处罚决定[26]
登云股份(002715) - 2017 Q1 - 季度财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