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62亿元,同比下降9.75%[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4.40亿元,同比下降5.73%[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6.29万元,同比增长2.37%[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60.30万元,同比微降0.18%[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83%,同比下降12.92个百分点[7]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下降20%至0%[38]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5,024.5万元至6,280.63万元[38]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80.63万元[3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资产减值损失199,100.21元,较上年同期616,454.23元下降67.70%,因本期末帐龄较长应收款项相对减少导致计提坏帐准备减少[16]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54.02万元,同比增长33.36%[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8,632,834.07元,较上年同期13,315,407.51元增长39.93%,因新厂房建设与设备投入增加[16] 非经常性损益及营业外收支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贡献170.69万元[8] - 营业外收入2,597,480.51元,较上年同期1,848,734.61元增长40.50%,因收到的政府补贴和税费返还比上期增加[16] - 收到的税费返还948,756.29元,较上年同期362,999.96元增长161.37%,因收到的政府补贴和税费返还比上期增加[16] 资产和资本结构变化 - 总资产达到12.2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2.9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80亿元,较上年末大幅增长65.22%[7]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12,282,197.20元,较年初20,343,290.21元增长1435.06%,主要因上市募投资金到位[16] - 资本公积354,549,979.14元,较年初127,029,979.14元增长179.11%,因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新增股本计入资本公积[16] - 实收资本146,670,000.00元,较年初110,000,000.00元增长33.34%,因发行新股导致[16] - 预付款项7,773,685.86元,较年初3,954,845.27元增长96.56%,因本期预付材料采购及厂房装修和机器设备款增加[16] 募集资金相关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67.00万股,发行价每股8.07元,募集资金总额295,926,900元,募集资金净额264,190,000元[18] -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金额94,912,986.09元,占总投资比例35.93%[19] 股价稳定措施及承诺 - 公司承诺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将启动回购[21]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20%[22] -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0%[22]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23] - 控股股东单一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50%[23]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1]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上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2] - 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22] - 回购方式包括集中竞价/要约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22] - 若实施回购前股价已高于触发条件则可中止方案[22] - 控股股东可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公司措施实施完毕且股价仍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时启动[24] - 董事及高管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份价格不高于上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4] - 单次购买股份资金不低于董事或高管上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25] - 单一年度稳定股价动用资金不超过董事或高管上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25] 股份回购及赔偿承诺(招股书虚假记载) - 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公司将回购全部新股[25] - 新股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26] - 公司需在收到监管认定文件后30日内启动回购程序[25] - 回购程序需在6个月内完成[26] - 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26] - 赔偿责任成立后30日内公司需完成投资者损失赔偿[26]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回购全部新股[27] - 回购股份价格为公司新股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28]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以全部薪酬和分红支付应承担的赔偿责任[28] - 公司需在有权机关认定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启动回购程序[27] 股东减持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每年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的10%[29]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29] - 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且剩余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1年[29]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29] - 减持计划需提前书面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未履行承诺的补偿及约束措施 - 公司承诺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义务将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直接损失[30] - 公司承诺自完全消除未履行承诺事项影响起12个月内不进行任何形式直接融资[30] - 控股股东电光科技承诺若未履行承诺将放弃所享有对电光防爆的投票权[30] - 实际控制人及高管承诺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承诺实施交易所遭受直接损失[31] 历史问题及潜在责任承担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因发行人历史出资问题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31]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因电光有限吸收合并未及时公告导致债务纠纷造成的全部损失[3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问题产生的补缴及处罚责任[3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因业务发展商模式导致的补税款及处罚责任[32]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公司自2011年10月起终止与江西同心铜业的关联交易[36]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关联交易偏离公允价值导致的全部赔偿责任[36] - 公司承诺募集项目投产后终止租赁博奥电气厂房行为[36] - 实际控制人承诺杜绝占用公司资金及要求担保行为[36] - 控股股东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原则并按市场合理价格确定[3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并承担赔偿责任[33][34][35] - 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承诺不投资控股与公司业务相同的经济实体[34] - 实际控制人承诺直系亲属遵守同业竞争承诺条款[33]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对参股企业的竞争业务行使否决权[34] - 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同业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公司[33] - 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承诺已及时履行[37] 资金占用和担保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要求提供担保[32] 对赌协议确认 - 公司确认与股东、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利益转移安排[31] 控股股东信息 - 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13%,持有7500万股[12] 经营环境及应对措施 - 净利润变动受宏观经济环境及煤炭行业整体经营形势走低影响[38] - 公司通过工艺改进及采购生产库存控制措施管理产品成本[38]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自2014年7月1日起变更执行新会计准则[40][41] -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42] 证券投资情况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及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39]
电光科技(002730) - 2014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