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3861.0万元,同比下降8.27%[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14亿元,同比下降4.86%[8] - 1-9月营业收入1.14亿元同比下降4.86%[1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3.2万元,同比增长7.69%[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5.7万元,同比下降25.58%[8]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45.0万元,同比下降39.88%[8] - 1-9月营业利润1680.30万元同比下降30.90%[20] - 1-9月净利润1505.67万元同比下降25.58%[20]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下降50%至20%[29]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1485.68万元至2377.08万元[29]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71.35万元[2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1-9月销售费用609.58万元同比下降27.07%[18] - 1-9月管理费用2181.17万元同比上升10.06%[18] - 1-9月财务费用92.59万元(上年同期为-170.99万元)[19] - 公司搬迁后折旧、税金及费用大幅增加[29] - 单位产品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上升影响盈利水平[29]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32.2万元,同比增长90.95%[8] - 1-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232.20万元同比增长90.95%[2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260.7万元,主要来自政府补助91.6万元及金融资产投资收益193.2万元[9]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4.24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7.2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9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28%[8] -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4908.51万元较年初增长327.05%[16]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050.14万元较年初增长46.77%[16]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323.45万元较年初下降82.11%[1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前两大股东好利来控股和旭昇亚洲分别持股47.24%和26.24%,其中旭昇亚洲所持全部1750万股处于质押状态[1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下游市场需求放缓导致国内外订单可能下降[29] - 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部分客户和产品售价下调[29] 承诺和协议 - 旭昇投资、郑倩龄、黄舒婷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10%[24] - 黄恒明、苏朝晖等高管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4] - 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总数的25%[25] - 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之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持有总数的50%[25] - 好利来控股承诺在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以增持方式稳定股价[25] - 黄舒婷等高管承诺以不少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20%的资金增持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25] - 旭昇投资、郑倩龄等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违规将全额赔偿公司损失[24] - 好利来控股等承诺承担因住房公积金补缴或罚款导致的全部赔付责任[24] - 好利来控股承诺独立承担子公司名称变更可能引发的争议损失[24] - 锁定期承诺自2014年9月12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有效[24][25]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26][27] - 公司承诺若IPO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内容将回购全部新股且回购价格不低于二级市场价格[26][27] - 公司承诺若IPO股票上市前发现招股说明书虚假将退还投资者申购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6]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7] - 相关承诺自2014年1月29日起长期有效且处于正常履行状态[26][27] - 公司承诺未履行承诺时将及时披露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27] - 公司承诺未履行承诺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27] - 赔偿标准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2号规定执行[26][27] - 公司要求好利来科技在违法事实认定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27] - 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等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放弃履行承诺[27] 公司治理和合规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2]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等活动[33]
好利科技(002729) - 2016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