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4209.3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57%[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2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73%[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4.3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6.54%[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3.3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37%[8] - 净利润为2023.32万元,同比减少31.37%[20]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115元/股,同比下降52.28%[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03元,同比减少48.64%[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40%,同比下降10.79个百分点[2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为-170.99万元,同比增加2103.31%[17] 其他财务数据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68.9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8.3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68.98万元,同比减少68.35%[2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992.8万元,较年初减少53.76%[15]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81亿元,较年初增加37.83%[15] - 投资收益为208.3万元,上年同期为0[18] - 营业外收入为85.81万元,同比减少71.83%[18] - 营业外支出为141.78万元,同比增加42174.85%[2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290人[11] - 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7.24%,为第一大股东[1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下降40%至10%[34]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2090.87万元至3136.3万元[34]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4.78万元[34] 承诺和协议 - 实际控制人黄汉侨、郑倩龄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业务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28] - 实际控制人黄舒婷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业务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28] - 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承诺承担员工住房公积金补缴及罚款的全部赔付责任[28] - 好利来控股承诺无条件承担子公司名称变更可能引发的争议损失[28] - 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至2017年9月11日)不转让所持股份[29] - 厦门乔彰等股东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至2015年9月11日)不转让所持股份[29] - 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承诺若股价破发(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9] - 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10%[29] - 董事高管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9] - 董事高管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29] - 公司承诺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措施[30] - 控股股东承诺以增持股票方式稳定股价[30] - 董事及高管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的20%[30] - 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30] - 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按申购款加算同期存款利息退款[31] - 股票上市后因招股书问题导致发行条件不符将依法回购公开发售股份[31] - 回购价格不低于二级市场价格[31] - 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31] - 退款承诺涵盖新股申购款及同期存款利息[31] - 赔偿标准按《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执行[31]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32]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半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33] - 前实际控制人黄汉侨于2015年2月4日逝世前已履行所有承诺[33] - 原财务总监竺静于2015年8月21日辞职后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33]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35]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36]
好利科技(002729) - 2015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