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31.3579亿元,同比增长87.58%[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9.99万元,同比增长63.30%[21] - 基本每股收益0.304元/股,同比增长44.76%[21] - 营业收入31.36亿元,同比增长87.58%[40]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28.63亿元,同比增长87.65%[40] - 销售费用1.47亿元,同比增长92.40%[40] - 管理费用2827.01万元,同比增长100.68%[40] 经营活动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63亿元,同比下降834.01%[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8亿元,同比下降834.01%[40] 出境游业务表现 - 出境游业务收入27.46亿元,同比增长103.22%[33] - 出境游批发业务收入21.54亿元,同比增长140.14%[33] - 出境游零售业务收入5.91亿元,同比增长30.26%[33] - 出境游批发业务营业收入21.54亿元,同比增长140.14%[34] - 出境游零售业务收入5.91亿元,同比增长30.26%[35] - 出境游批发业务收入21.54亿元,毛利率7.75%,同比增长140.14%[51] - 出境游零售业务收入5.91亿元,毛利率11.69%,同比增长30.26%[51] 商务会奖旅游业务表现 - 商务会奖旅游业务收入3.83亿元,同比增长19.45%[36] - 商务会奖旅游收入3.83亿元,毛利率9.04%,同比增长19.45%[51] 地区市场表现 - 天津市场营收同比增长超过200%[35] - 华南大区收入5077.88万元,毛利率10.92%,同比增长346.40%[51]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523.55万元[38] - 旅游服务营业收入31.33亿元,毛利率8.65%,同比增长87.44%[50]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28.17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62.8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62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53.84%[21]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竹园国旅实现营业收入9.86亿元,营业利润2182.91万元,净利润1754.47万元[74] - 上海众信实现营业收入3.05亿元,营业利润1751.32万元,净利润1332.24万元[74] - 竹园国旅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贡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8.13万元人民币[92] - 竹园国旅贡献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总额的20.96%[92] 管理层讨论和业绩指引 - 公司预计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0%至90%,达到1.4亿元至1.77亿元[76] - 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34.1万元[76] 投资和对外股权投资 - 公司计划以1.5亿元自有资金参与设立人寿保险公司[48] - 公司出资10%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第一期规模6亿元[48] - 报告期对外股权投资额1.26亿元,上年同期为0元[54] - 公司参股世界玖玖7.14%股权,加强上游碎片化资源掌控[55] - 公司间接持有ClubMed 1.73%股权,布局高端度假村业务[55]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35171.53万元人民币,报告期投入18372.66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24309.19万元人民币[64][67] - 实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进度42.10%,累计投入3504.26万元人民币[69] - 旅游电子商务项目投资进度60.43%,累计投入2757.71万元人民币[69] - 商务会奖分公司项目投资进度40.01%,累计投入813.82万元人民币[6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99.89%,累计投入15233.4万元人民币[69] - 2014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671.33万元[71] - 公司调整实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原计划62家零售门店减少至54家[71] 收购交易 - 公司收购竹园国旅70%股权交易价格为63000万元人民币[91][92] - 公司收购灵动山水65%股权交易价格为65万元人民币[92] - 公司收购周游天下51%股权交易价格为7487.63万元人民币[92] - 公司通过发行新股收购竹园国际旅行社70%股权[113] -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竹园国际旅行社控股股东[113] 资本运作和股份变动 -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5] - 公司以总股本2.09亿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80][81] -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09亿股增加至4.18亿股[81] - 资本公积转增前金额为8.92亿元,转增后剩余6.83亿元[81] - 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78] - 公司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95][96] - 公司股票代码为002707,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3] - 公司总股本为208,767,495股[5] 关联交易和担保 - 公司为竹园国旅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40百万元[107] - 公司为上海众信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8.2百万元[107] - 公司为香港众信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62.8596百万元[107] - 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11.0596百万元占净资产比例7.6%[108] - 公司提供委托贷款6000万元人民币给悠哉网络,利率6.20%[62] - 郭洪斌以竹园国旅股权置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金额为492.4687百万元[98] - 冯滨认购公司配套融资股份金额为44.0001百万元[98] - 白斌认购公司配套融资股份金额为6百万元[99]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97]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0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01] 承诺与协议 - 竹园国旅2014年度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6,025万元[116] - 竹园国旅2015年度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700万元[116] - 竹园国旅2016年度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8,828万元[116] - 业绩补偿义务人为郭洪斌、陆勇、何静蔚、苏杰、张满、李爽等6名自然人[116] - 竹园国旅原股东承诺若实际净利润未达承诺将进行股份补偿[116] - 应补偿金数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金额 =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 补偿期限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 标的公司股权交易对价[33] - 补偿义务人需在需补偿当年众信旅游年度报告披露后一个月内履行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33] - 董事会负责审议补偿相关事宜并报股东大会批准[33] - 补偿期限涵盖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三个年度[117] - 补偿金额计算基于期末减值额减去已补偿股份总数乘以本次发行价格[117] - 补偿义务人需首先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众信旅游新增股份进行补偿[117] - 股份补偿不足时需以现金方式补足差额部分[117] - 应补偿股份数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金额 ÷ 本次发行价格 ×(该补偿义务人持有竹园国旅股份数 ÷ 本次交易前全体补偿义务人持有股份总数)[117] - 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在补偿期届满后进行[117] - 补偿股份涉及分红时,累积分红收益需随股份一并返还给众信旅游[117] - 本次交易发行价格作为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基准[117] - 补偿义务人持有竹园国旅股份数直接影响个体补偿份额计算[117] - 补偿总额不得超过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新增股份总数[117] - 公积金转增股本补偿股份数量按协议约定公式计算[1] - 郭洪斌持有竹园国旅股份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2] - 郭洪斌承诺在2015年4月2日至2017年1月1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3] - 郭洪斌已减持股份数量为2,113,340股,占其持有股份的35%[3] - 剩余未解锁股份数量为3,924,775股,占其持有股份的65%[4] - 竹园国旅股份分三期解禁,解锁比例依据业绩实现进度[5] - 竹园国旅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6] - 部分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日起36个月,至2018年4月1日[116] - 部分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日起36个月,至2018年4月2日[116] - 部分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日起36个月,至2018年4月3日[116] - 业绩承诺期从2014年9月24日至2017年1月1日[116] - 公司未发生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116] - 2014年9月24日签署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 - 上海祥禾泓安存在直接或间接经营与竹园国旅或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情况[1] - 本次重组完成后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同业竞争[119] - 承诺人及其控制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19] - 若获得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商业机会将立即通知并转让[119] - 冯滨于2014年9月24日出具长期有效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119] -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涉及众信旅游融资配套过程[119] - 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119] - 当前承诺仍处于持续履行过程中[119] - 控制企业包括天津富德伟企管咨询中心等实体[119] - 避免竞争承诺覆盖直接和间接经营行为[119] - 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投资均被禁止[119] - 方白斌出具避免与众信旅游同业竞争承诺函[120] - 承诺人确认无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120] - 相关承诺于2014年9月24日出具[120] - 承诺在重组完成后持续有效[120] - 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包括郭洪斌、陆勇、何静、蔚苏杰、张满、李爽、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天津天富德投资咨询中心等)承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公平公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1] - 关联交易决策将严格遵循《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121] - 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业务竞争,保障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121] - 若获得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发生竞争的商机,承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优先提供给公司[121] - 承诺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通过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转移上市公司资金或利润[121] - 相关承诺自2014年9月24日出具后长期有效,截至目前仍在履行过程中且无违反情况[121] - 滨泰基金关联交易承诺有效期至2014年9月24日[36] - 滨泰基金及关联方承诺对违反行为造成的上市公司损失进行赔偿[36] - 公司关联方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确保定价公允及决策程序合法[123] - 公司承诺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以保障公平性[123] - 公司关联方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3] - 公司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123] - 公司关联方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123] - 违反承诺导致损失时关联方将承担赔偿责任[123] - 承诺函签署方包括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等机构[123] - 承诺函自2014年9月24日起长期有效[123] - 本次重组前竹园国旅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125] - 竹园国旅承诺长期保持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独立性[125] - 本次重组完成后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125] - 众信旅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方面保持完全独立[125] - 众信旅游承诺长期保持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独立性[125] - 交易对方确认最近五年未受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125] - 交易对方确认不存在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仲裁[125] - 交易对方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条件[125] - 相关承诺自2014年9月24日起长期有效[125] - 所有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且未被违反[125] - 交易对方承诺所持竹园国旅股权为合法拥有且无产权纠纷[127] - 承诺人保证对竹园国旅的出资义务已依法履行且无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行为[127] - 所持股权不存在信托委托代持或类似安排且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127] - 承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虚假记载[127] - 承诺有效期自2014年9月24日起长期有效[127] - 若违反承诺将承担给众信旅游造成的一切损失[127] - 涉及交易方包括郭洪斌、陆勇、何静、李蔚、苏杰等自然人[127] - 机构交易方包括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等[127] - 承诺涵盖资产权属及信息真实性等多方面保证[127] - 承诺适用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所有相关文件及材料[127] - 公司股东承诺自2014年9月24日起至2015年1月22日期间不转让所持股份[1][8]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承诺信息真实性[2] - 前海有限公圳司对重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3] - 中瑞投资中心依照监管规定披露重组信息[4] - 冯滨承诺确保重组信息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5][6] - 上海智丰投资公司及其他股东履行股份锁定承诺[8] - 众信旅游股份锁定承诺涉及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1月22日期间[8]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9] - 公司股票上市后1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28] - 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28] - 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28] - 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50%[128]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8] - 上市后6个月内如收盘价连续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128] - 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128] - 因除权除息导致价格调整时按证券交易所规定处理[128] - 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28]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股份转让[128] - 北京京嘉投资完成所持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2] - 翁洁承诺自2014年1月23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众信旅游股份[3][6] - 翁洁承诺不委托他人管理所持众信旅游股份且公司不回购其股份[4] - 林岩、曹建、韩路等董监高人员严格履行首发上市承诺[6] - 相关承诺有效期自2014年1月23日开始执行[2][6] - 股份锁定承诺基准日为2014年1月23日[3][6] - 承诺期间为2014年1月23日至2017年1月22日(三年期)[2][3][6] - 所有承诺方在履行期间均未出现违规行为[2][6] - 股份转让限制涉及众信旅游公司股份[3][4] -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承诺期内顺利完成[2] - 公司控股股东冯滨持股比例超过5%[129]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将触发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9] - 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且转让比例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129]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129] -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129] - 若公司实施送转股等除权事项需按交易所规则调整发行价基准[129]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采用分步减持方式[129]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129]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需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129] - 冯滨在2014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2日期间未违反减持承诺[129] - 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林岩、曹建减持意向明确,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41] - 林岩、曹建承诺2014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2日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41] - 减持计划需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
众信旅游(002707) - 2015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