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10.97亿元,同比增长18.6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亿元,同比增长36.6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8亿元,同比增长62.28%[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533元/股,同比增长36.62%[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98%,同比增加1.94个百分点[18]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10.97亿元,同比增长18.60%[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亿元,同比增长36.61%[34]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4.36亿元,环比增长77.35%[22]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21万元,环比增长69.45%[22] - 公司2017年总营业收入为10.97亿元,同比增长18.60%[38]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52亿元人民币[86][87]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11亿元人民币[8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投入7140.88万元,同比增长35.91%[35] - 销售费用4.27亿元,同比增长10.92%[34] - 管理费用1.85亿元,同比增长16.54%[34] - 营业成本中原材料占比79.38%,金额2.54亿元,同比增长19.45%[44] - 固定照明设备销售成本1.17亿元,同比增长36.66%[40][46] - 照明施工工程成本1370万元,同比增长220.01%[40][46]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0.92%至426,858,862.89元[50]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6.54%至184,777,291.23元[50]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长35.91%至71,408,772.45元,占营业收入比例6.51%[5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固定照明设备销售收入4.23亿元,同比增长41.42%,占总收入比重38.55%[38] - 移动照明设备销售收入1.96亿元,同比增长42.92%,占总收入比重17.91%[39] - 便携照明设备销售收入4.47亿元,同比下降3.72%,占总收入比重40.74%[39] - 照明施工工程收入1636万元,同比增长246.28%,占总收入比重1.49%[39][40] - 移动照明设备销售量6.51万套,同比增长34.04%[42] 各地区表现 - 境外地区收入4568.64万元,同比增长26.06%,占总收入比重4.16%[3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4亿元,同比增长60.23%[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4亿元,同比增长60.23%[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60.23%至153,664,643.26元[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82.26%至-83,108,723.18元[52][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7.14%至-22,000,000.00元[5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特殊环境照明行业集中度较低,多数中小企业以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74] - 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国有企业,采用集中招标采购方式[75] - 竞争对手以低价策略作为主要竞争手段[76] - 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明显季节性波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集中体现[76] - 客户结构以大中型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为主[76]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导致多个行业投资额和增速下降的风险[75] - 公司产品应用于电力、冶金、铁路等10余个重要基础行业[75] - 公司推行自主经营管理模式实现内涵式增长[77] - 公司通过法律途径打击商标和商号侵权行为[77] 利润分配和股东回报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5]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5]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9.48%[86][87] - 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2股,总股本基数为6亿股[84][87] - 201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200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净利润的19.78%[83][86] - 201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净利润的20.83%[85][86] - 2017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93亿元人民币[87] - 2016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4亿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83] -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为100%[87] -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逐年递增,从1400万元增至6000万元[85][86]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14年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39,804.16万元[63]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322.88万元[63]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699万元[63]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105.16万元[63] -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9,000万元[63] -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834,292.53元[64] - 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228,782.25元[64] - 生产线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33,585.28万元,实际投入24,333.23万元,进度达97.00%[6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10,492.06万元,实际投入4,000.97万元,进度仅38.13%[67] - 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承诺投资额5,055.31万元,实际投入2,095.09万元,进度为41.44%[67]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计划差异超30%,主因市场行情变化导致投入减少[67] - 公司预先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3,365.99万元,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67] - 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剩余1,883.43万元存于监管账户[68]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净利润达1.54亿元,总资产10.42亿元[72] - 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2,476.88万元,总资产4.99亿元[72] - 子公司海洋王(香港)技术有限公司净亏损64.78万元,总资产122.18万元[73]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356.79万元[23] - 政府补助778.89万元[23] - 公司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508,953.43元[61] 金融资产和投资活动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期末数为482,508,953.43元,本期购买金额480,000,000.00元[57] - 报告期内公司购入金额为480,000,000元[61] - 公司期末投资金额为482,508,953.43元[61] -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发生额为42,500万元人民币[129] -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129] - 报告期末未到期委托理财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129] - 委托理财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万元人民币[129]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65,547,791.33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5.98%[48]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46,315,311.09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19.41%[48] 资产和负债 - 总资产为20.62亿元,同比增长9.4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64亿元,同比增长8.13%[18]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23.04%,金额474,999,351.81元[55] 担保情况 - 公司对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实际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125]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发生额合计为10,000万元人民币[125] - 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0,000万元人民币[125] - 公司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5.67%[126] - 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27] 股份变动和股东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从400,000,000股增加至600,000,000股,增幅50%[145][146] - 有限售条件股份期末数量为325,524,347股,占总股本比例从83.24%降至54.25%[146] - 无限售条件股份期末数量为274,475,653股,占总股本比例从16.76%升至45.75%[146] - 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148] - 基本每股收益从股份变动前的0.3799元/股降至变动后的0.2533元/股[149] - 稀释每股收益从股份变动前的0.3799元/股降至变动后的0.2533元/股[1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从股份变动前的4.4096元/股降至变动后的2.9397元/股[149] - 境内自然人持股从315,245,350股增至325,524,347股,增幅3.26%[146] - 境内法人持股从17,718,750股减至0股,降幅100%[146] - 周明杰期末限售股数为316,906,085股[151] - 公司实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限售股140,657,000股[152] - 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解除限售26,578,125股[152] - 徐素持有股份通过权益分派增加限售股5,687,500股[152] - 李彩芬限售股变动后持有2,137,500股[152] - 黄修乾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限售股750,000股[153] - 刘记沁期初持有1,500,000股,权益分派后增加限售股750,000股[153] - 陈少凤2017年共解除限售863,150股(2月10日2,600股,11月8日860,550股)[153] - 杨志杰通过权益分派增加限售股400,000股[153] - 易年丰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限售股370,000股[154] - 卢志丹因当选监事锁定高管股14,175股,后权益分派增加7,087股[154] -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4亿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导致总股本增至6亿股[157] - 期末限售股总数达3.255亿股全部为高管锁定股[156] - 股东周明杰持股4.225亿股占比70.42%其中限售股3.169亿股[158] - 江苏华西集团持股2657.8125万股占比4.43%全部为质押状态[158] - 冯源持股增持5.98万股其中50%即2.99万股被锁定为高管股[155] - 33名股东群体合计解除限售1855.5万股[156]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使马少勇限售股增加25万股[156] - 闫利荣因离职被锁定1000股无限售流通股[155] - 2017年8月10日冯源3750股限售股解除限售[155]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80%,共4,802,550股[160] - 李彩芬持股0.48%,共2,850,000股,其中质押712,500股[160] - 黄修乾持股0.38%,共2,254,500股,其中质押563,625股[160] - 刘记沁持股0.37%,共2,200,000股[160] - 陈少凤持股0.23%,共1,364,491股[160] - 陈艳持股0.20%,共1,200,000股,全部冻结[160] - 杨志杰持股0.20%,共1,200,000股,其中质押300,000股[160] - 周明杰持股比例未直接披露,但持有105,635,363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60] - 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6,578,125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60] - 徐素持有17,087,387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60] 员工激励计划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894,300股,占总股本0.97%,成交均价23.555元/股[109] -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559.997万份股票期权[111]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554.93万股限制性股票[113] -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自2016年9月14日起12个月,截至报告日未出售股份[109][110]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尚处于等待期[112]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8年1月经股东大会决议终止[113] 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关系 - 2017年共进行30余次投资者接待活动,包括电话沟通和实地调研[78][79] -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5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平均参与比例约为71.76%[191][195] - 公司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占比38.5%[192]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占比33.3%[192] - 独立董事全年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窦林平14次(现场4次+通讯10次)[197] - 独立董事王卓出席股东大会3次,黄印强出席1次,邹玲出席2次,程源出席2次,李萍出席0次[1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会议4次[20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会议2次[200]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占比66.7%[200] -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占比20%[200] - 公司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193] 承诺履行和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措施[89] - 触发条件后需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方案[89]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方案[89] - 稳定措施实施顺序: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高管增持[89] - 承诺有效期自2014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4日[89] - 周明杰作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稳定股价责任[89] - 徐素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增持等稳定措施[89]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承诺执行稳定预案[89] - 稳定措施持续实施直至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情形消除[89]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90]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顺序为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90] - 控股股东周明杰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规范关联交易自2014年11月4日起长期有效[91] - 实际控制人徐素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91] - 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华西集团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业务[9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遵守股价稳定预案并承担法律责任[90] - 所有承诺方声明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90][91] - 违反承诺造成损失时承诺方同意承担经济赔偿责[90][91] - 控股股东徐素承诺规范关联交易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自2014年11月4日起长期有效[92] - 江苏华西集团承诺杜绝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及资产行为自2014年11月4日起长期有效[92] - 江苏华西集团承诺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25%且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3] - 实际控制人周明杰承诺锁定期36个月不转让股份(2014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4日)[93] - 高管团队(周明杰等8人)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3] - 高管团队承诺在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股票比例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93]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3] - 违反股份减持承诺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93] - 所有关联交易承诺均严格履行且未出现违反情形[92][93] - 徐素股份限售承诺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至2017年11月4日[94] - 江苏华西集团股份限售承诺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至2015年11月4日[94] - 江苏华西集团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数量的25%[94] - 闫利荣等高管股份限售承诺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至2017年11月4日[95]
海洋王(002724) - 2017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