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9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79%[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5.3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98%[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3.4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8.96%[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2.6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4.36%[7]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203元/股,同比下降55.38%[7] - 收入同比减少9,492.92万元(14.98%)[17] - 净利润同比减少5,914.45万元(114.36%)[17]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幅度为-78.32%至-28.32%[28]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区间为3,720.32万元至12,301.76万元[28]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62.88万元[28] - 净利润预计下滑主要因收入较2014年同期下滑[2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减少386.88万元(81.98%)[17] 现金流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90.7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05.44%[7] - 汇率变动对现金影响增加169.47万元(764.23%)[1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39,831.20万元(47.91%)[16] - 预付款项增加323.09万元(51.97%)[16] - 其他应收款增加1,539.28万元(126.92%)[16] - 存货增加2,676.55万元(32.23%)[16] -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23,000.00万元[16] - 固定资产增加14,472.90万元(262.66%)[16] - 总资产为16.0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6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5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93%[7]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428户[11] - 首次公开发行承诺方周明杰、李彩芬等承诺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21][22] - 承诺方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22]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21] - 离职后6-18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50%[21]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1][22]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1][22] - 江苏华西集团承诺锁定期12个月[22] - 江苏华西集团作为5%以上股东承诺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25%[22] - 西集团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海洋王股份数量的25%[23] - 西集团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3] - 股东减持需提前五个交易日提交计划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23] - 江苏华西集团承诺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期限至2016年1月8日[26] - 江苏华西集团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期限至2016年3月8日[26] - 周明杰和徐素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期限至2016年1月20日[26] 承诺履行和合规 - 所有承诺方均报告严格履行且无违反情形[21][22] - 违规减持收入将归公司所有[21][22] - 所有承诺自2014年11月4日公司上市起长期有效[23] - 违反承诺方需承担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及索赔责任[23] - 所有承诺自2014年11月4日股票上市起长期有效[24] - 违反承诺导致损失需承担经济赔偿及索赔责任[24] - 公司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27] 关联交易和业务竞争 - 周明杰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确保公司人员独立和治理结构稳定[23] - 徐素作为控股股东关联人承诺以公司最大利益行使股东权利[23] - 江苏华西集团承诺未从事与海洋王照明科技相竞争的业务[23] - 公司承诺避免与持有5%以上股份的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24] - 若业务重合公司有权优先收购相关资产或股权[24] -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控股股东周明杰承诺杜绝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及资产[24] - 关联交易需依法签订协议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24] - 徐素作为控股股东亲属承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24] - 公司强调通过合法程序调整业务避免同业竞争[24] - 承诺涵盖全资、控股企业及其他关联企业的业务调整[24] - 江苏华西集团关联交易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起长期有效[25]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措施[25][26]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5][26]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25][26]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25][26]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25][26]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至2017年11月4日[25][26]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获得政府补助601.1万元人民币[8] - 净利润预计下滑受照明行业竞争格局影响[28] - 净利润预计下滑受宏观经济影响[28] - 公司支付供应链管理部、品质保证部及实验室三部门员工补助[2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29]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30]
海洋王(002724) - 2015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