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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002211) - 2014 Q2 - 季度财报
宏达新材宏达新材(SZ:002211)2014-08-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3.6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63%[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64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01.9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1997.51万元人民币,同比收窄88.35%[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元人民币/股,同比增长102.56%[18] - 营业利润亏损0.20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2.01亿元大幅改善90.1%[116] - 净利润实现295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1.73亿元实现扭亏为盈[116] - 母公司净利润0.23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0.19亿元实现盈利[118] - 母公司净利润为323.6万元,少数股东损益为-283.4万元[127] - 公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亏损1.70635554亿元[131] - 公司合并净利润亏损1.729719208亿元[131] - 少数股东损益亏损2336.36168万元[131] - 母公司净利润为2349.360514万元[133] - 本期净利润亏损18,596,840.24元[135][13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4.04%至3.20亿元,因上期江苏利洪副产品成本高[30]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1.62%至1139万元,因本期无江苏利洪销售费用[30] -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59.92%至3527万元,因上期江苏利洪恢复生产费用及折旧高[30]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46.41%至934万元,因收到硅氧烷资产转让款后压缩贷款规模[30] - 研发投入同比下降30.09%至1084万元,因江苏利洪出售后无相关支出[30] - 营业总成本3.82亿元,较上年同期5.82亿元下降34.4%[11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17.3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19%[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7.19%至7817万元,反映经营状况改善[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32.15%至2.54亿元,因收回硅氧烷资产转让款[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0.78亿元,较上年同期0.67亿元增长16.7%[1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4.07亿元,主要来自资产处置收益4.02亿元[1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07.5万元,同比下降18.0%[1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8亿元,同比由负转正(上年同期为-8472.5万元)[1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3亿元,同比扩大1080.0%[12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55亿元,同比减少67.9%[12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6.07亿元,同比增加19.6%[1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3.53亿元,其中其他投资活动现金流入3.39亿元[124]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2.27亿元,同比增长6.1%[124]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764.7万元[122] 业务线表现 - 混炼胶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959万元人民币[26] - 混炼胶毛利率同比提升8.41个百分点至12.44%,因硅氧烷价格下跌及采购模式变更[32][34] - 境内销售毛利率提升10.28个百分点至11.52%,成本同比下降10.28%[35]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总资产为11.5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3.57%[18] - 货币资金从期初2.233亿元减少至期末5560万元,降幅75.1%[107] - 短期借款从期初4.392亿元减少至期末1.023亿元,降幅76.7%[108] - 预付款项从期初2648万元增至1.154亿元,增幅336%[107] - 应收账款从期初1.273亿元增至2.009亿元,增幅57.8%[107] - 在建工程从期初2.261亿元减少至9096万元,降幅59.8%[108] - 其他应付款从期初1.393亿元减少至1264万元,降幅90.9%[108]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从期初6.932亿元减少至3.897亿元,降幅43.8%[111] - 母公司短期借款从期初4.092亿元减少至7234万元,降幅82.3%[112] - 未分配利润为-6.825亿元,较期初-6.857亿元略有改善[109] - 资产总额从期初17.373亿元减少至11.541亿元,降幅33.6%[108] - 公司总负债从年初的6.59亿元下降至2.44亿元,降幅达63%[113] - 所有者权益从7.83亿元增至8.06亿元,增长2.9%[11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573.7万元,同比减少54.5%[125] - 公司未分配利润减少1.70635554亿元[131]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增加2349.360514万元[133] - 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减少1.742060384亿元[131] -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357.047914万元[131] - 合并未分配利润从上年末的1905.636719万元减少至199.2811479万元[132] - 净利润亏损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18,596,840.24元[135][136] - 所有者权益总额因净利润亏损减少18,596,840.24元[135][136] 投资和资产处置 - 公司收到硅氧烷资产转让款4.677亿元人民币[25] - 公司以3.2298亿元人民币受让北京城市之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30%股权[25] - 报告期对外投资额8887万元,较上年同期990万元增长797.68%[37] - 公司收购北京城市之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30%股权,交易价格为322.98百万元[63] - 收购北京城市之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30%股权对2014年上半年损益无影响,贡献净利润占比为0.00%[63] - 公司出售子公司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硅氧烷资产,交易价格为565.00百万元[64] - 公司出售子公司江苏新宝纺织助剂有限公司房产,交易价格为35.9661百万元[64] - 出售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硅氧烷资产参考评估价格,双方商定定价[64] - 出售江苏新宝纺织助剂有限公司房产以评估价为基础,土地参考定价[64] - 两项资产出售均不会对公司主营硅橡胶业务的连续性和管理层稳定性造成影响[64] - 两项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均为非关联方,属于非关联交易[64] - 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硅氧烷资产出售于2013年10月12日完成[64] - 江苏新宝纺织助剂有限公司房产出售于2014年4月18日完成[64]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持有东莞新东方科技75%股权,该公司总资产3.66亿元,净资产1.24亿元,营业收入1.69亿元,净亏损113.37万元[37][46] - 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达新材料总资产8661.07万元,净资产2114.57万元,净亏损208.27万元[37][46] - 全资子公司江苏利洪硅材料总资产2.68亿元,净资产负1.99亿元,营业收入49.79万元,净亏损1570.76万元[37][46] - 全资子公司江苏新宝纺织助剂总资产4511.79万元,净资产3145.27万元,营业收入172.47万元,净亏损57.56万元[37][46] - 全资子公司扬中市明珠硅橡胶总资产851.73万元,净资产856.90万元,净亏损25.83万元[37][46] - 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信和高分子总资产1490.31万元,净资产174.11万元,净亏损2.50万元[37][46] - 参股公司展志电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总资产为9982.33万元,净资产为2750.26万元,净利润为亏损199.97万元[47] - 参股公司广东神胶硅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总资产为866.94万元,净资产为866.95万元,净利润为亏损15.63万元[47] - 参股公司广东宝利美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总资产为371.70万元,净资产为371.70万元,净利润为亏损4.70万元[47] - 参股公司东莞市吉鹏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元,总资产为394.06万元,净资产为394.06万元[47] 关联交易和关联方往来 - 关联交易总额为196.03万元,其中展志电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交易金额33.64万元占比0.09%,东莞市方振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交易金额162.39万元占比0.45%[68] - 应付关联方债务期末余额:龚锦娣310.1万元(期初360.1万元减少50万元),广东宝利美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162.87万元(期初153.64万元增加9.23万元),广东神胶硅业科技有限公司143.2万元(无变动)[71][72] - 应收关联方债权期末余额:展志电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55.64万元(期初26.77万元增加28.87万元),东莞市方振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173.17万元(期初60.58万元增加112.59万元)[72] - 公司持有展志电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29.82%股权[68][72] - 东莞市方振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股权已转让(期初持股20%)[68][72] - 科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付关联债务减少2000万元(期初2000万元清零)[71] -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付关联债务减少82.46万元(期初82.46万元清零)[71]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基本无影响[72] - 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关联交易[69] - 无共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70] 担保和借款 -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余额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31,290万元[73] - 截至2014年6月30日,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已全部归还,担保解除[73] - 公司为关联方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73] -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为东莞新东方担保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73]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5,000万元[79]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000万元[79]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000万元[79]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67%[79] 股东和股权变动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76,093股,从155,134,194股降至154,858,101股,持股比例从35.87%降至35.81%[90]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276,093股,从277,341,585股增至277,617,678股,持股比例从64.13%升至64.19%[90]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276,093股,从1,189,687股降至913,594股,持股比例从0.28%降至0.21%[90] - 董事路长全高管锁定股减少18,750股,从675,000股变为656,250股[90] - 前任董事张建平离任满6个月解锁257,343股,占其持股50%[91] -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85,234,000股,占比42.84%,报告期内减持20,000,000股[94] -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资,涉及20,000,000股,占总股本4.62%[96] - 股东石磊持有7,000,000股用于融资融券业务,占总股本1.62%[95]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3,076户[94] -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股东龚锦娣、朱燕梅存在关联关系,龚锦娣为法定代表人朱德洪之妻,朱燕梅为其女[94][95] - 公司总股本因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增至432,475,779股[139] - 2008年A股发行每股价格为10.49元[138] 诉讼和或有事项 - 优利德化工诉讼涉案金额为304.1万元人民币,预计减少公司2014年利润约3.5万元[58] - 江苏宏华新材料股权转让纠纷涉案金额为3042.82万元人民币,债务折让350万元[59] - 江苏宏华新材料欠款纠纷中公司要求归还欠款2742.82万元人民币及违约金300万元[60] - 江苏宏华新材料反诉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并索赔违约金2360万元人民币[60] - 优利德化工诉讼一审判决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驳回违约金请求[58] - 江苏宏华纠纷经调解达成协议,公司以优惠价格提供产品[59] - 江苏宏华纠纷调解将减少公司2014年利润178万元[59] - 优利德化工诉讼未形成预计负债[58] - 江苏宏华纠纷未形成预计负债[59] - 公司报告期无媒体质疑及破产重整事项[61][62] 政府补助和非经常性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354.11万元人民币[22] 业绩指引和预测 - 公司预计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万元至1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50] - 201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5033.84万元[50] - 业绩好转主要因公司硅橡胶业务效益比去年同期改善[50] - 2014年1-9月业绩预测不含北京城市之光投资收益[50] 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 - 公司对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149] - 公司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152] -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记账本位币金额[152]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汇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52] - 金融资产分为五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156][157]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按取得时公允价值初始确认,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15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60] - 金融资产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准备[16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累计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162] - 金融资产转移需将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方可终止确认[164] -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确认当期损益基于账面价值与对价及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的差额[165] -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按相对公允价值分摊账面价值并确认终止部分损益[165] -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需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166] - 活跃市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优先采用市场报价[168] - 金融工具无活跃市场时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169] - 债务工具公允价值参考市场利率或类似工具价格调整确定[170] - 金融资产减值测试需客观证据如债务人财务困难或违约[172] - 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时按原实际利率折现未来现金流[173] - 单项金额重大金融资产需单独进行减值测试[17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证据包括公允价值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172]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178]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年内(含1年)计提比例5% 1-2年计提10% 2-3年计提30% 3-4年计提50% 4-5年计提50% 5年以上计提100%[179]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经单独测试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179] - 存货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 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182] -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183] -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18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1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购买日公允价值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185] - 以支付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购买价款确定初始投资成本[186] -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证券公允价值确定初始投资成本[186] -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下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187] -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按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账面价值[187] - 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表决权股份时视为具有重大影响[188] -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政策计提折旧或摊销[190]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4.75%[193] - 机器设备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