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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002267) - 2017 Q3 - 季度财报
陕天然气陕天然气(SZ:002267)2017-10-23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3.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11%[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53.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29%[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4.5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4.94%[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7.3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066元/股,同比下降75.00%[7] - 利润总额从4.89亿元降至3.07亿元,同比下降37.25%[15]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幅度为-30.00%至15.00%[26]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35,597.5万元至58,481.61万元[26]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853.57万元[2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资产减值损失从1522.54万元增至2448.97万元,同比增长60.85%[15] 现金流表现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3.20%[7]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04%[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2亿元,同比恶化78.53%[1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从10.34亿元降至6.34亿元,同比下降38.66%[1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应收账款从4.10亿元增至7.81亿元,同比增长90.75%[15] - 应收票据从700万元增至2634.32万元,同比增长276.33%[1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从2.96亿元降至1.10亿元,同比下降62.99%[15] - 应付票据从1.24亿元降至0元,同比下降100%[15] - 公司总资产为104.4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0.8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4.6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61%[7] 投资收益 - 投资收益从435.73万元增至1214.71万元,同比增长178.78%[15] 法律和仲裁事项 - 西蓝公司拖欠气款本金8716万元及违约金6952万元,合计15668万元[18] - 西蓝公司另需支付2015-2016年期间违约金1331万元[18] - 中石油西部分公司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气款3535万元及利息260万元[18] - 中石油西部分公司仲裁案涉及律师费65万元,总金额3860万元[18] - 诉讼案件计划于10月20日及24日开庭审理[18] - 气款争议涉及2015年6月30日至2017年起诉日的期间[18] 股权和资产权属 - 公司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剩余2宗,房产剩余1处[21] - 韩家屯阀室土地权属证明尚未取得,正在办理中[21] - 韩家屯阀室土地证未取得,正在办理中[22] - 已取得1宗土地和1处房产的权属证明[22] - 截至报告期末,仅剩韩家屯阀室1宗土地证未取得,正在办理中[25] 关联交易和承诺 -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5.36%股份,为控股股东[11] - 陕西燃气集团承诺在2018年4月10日前将所持渭南天然气全部股权转让给陕天然气[22] - 渭南天然气全部股权预计在2018年4月10日前转让给陕天然气[24] - 若协议转让未获批准,将通过拍卖或招投标公开转让股权[23] - 股权转让预计自分立完成工商登记后12个月内完成[23] - 若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则自核准后12个月内完成股权转让[23] - 若24个月内未完成分立,则承诺在股份划转后36个月内规范职工宿舍楼权属问题[23] - 规范权属问题后12个月内将渭南天然气股权转让给陕天然气[23] - 若36个月内未规范权属问题,则承诺在期限届满后12个月内完成股权转让[23] - 陕西燃气集团承担因职工宿舍楼权属瑕疵导致的所有费用及损失[23] - 铜川天然气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起36个月内完成注入[24] - 若铜川天然气不适宜注入上市公司,则36个月内以对外转让控股权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25] - 公司将于承诺函出具之日起90日内修订关于铜川天然气的《代为培育协议》[25] 价格政策 - 国家发改委规定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为1.34元/立方米[19] - 陕西省物价局执行门站价格下浮10%至1.206元/立方米[19] 融资活动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1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12.6亿元[17] 投资者关系 - 2017年8月17日公司接待机构实地调研,讨论经营情况及非公开发行事项[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