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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特科技(002102) - 2015 Q3 - 季度财报
能特科技能特科技(SZ:002102)2015-10-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18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8.17%[6]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9.88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9.45%[6]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7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91.42%[6]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2.3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525.12%[6]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739元/股,同比增长2273.53%[6]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幅度为3062.78%至3326.34%[37]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1.8亿元至1.95亿元[37]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9.12万元[37] - 能特科技合并贡献预计净利润1.85亿元[3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较上期减少32.54%[17] - 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2397.24%[17] - 年初至报告期末政府补助为3167.32万元人民币[7]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6.56%[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156.56%[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4407.52%[17]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07.92%[15]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3.15%[15]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93.09%[15]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20.59%[15]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75.95%[15]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1.67%[15] 重大资产重组与收购 -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自2015年7月6日起停牌[29] -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剥离除金矿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所有重组前业务[29] - 公司拟以9-10亿元人民币收购江苏宝众宝达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31] - 收购对价中40%以现金支付(约3.6-4亿元人民币)60%以股份支付(约5.4-6亿元人民币)[31] - 剥离陶瓷竹木玻璃制品业务子公司100%股权[37] 业绩承诺与对赌 - 能特科技2015年承诺净利润为18,167万元人民币[32] - 能特科技2016年承诺净利润为22,722万元人民币[32] - 能特科技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总额为55,919万元人民币(2014-2016年)[32] - 公司要求扣除能特科技影响后三年合计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33] 法律诉讼与仲裁 - 双流法院裁定明发集团和黄焕明不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并驳回起诉[23] - 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退还原告明发集团和黄焕明[23] - 厦门中院驳回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并裁定案件受理费400元由公司负担[24][25] - 成都中院判决驳回明发集团诉讼请求并裁定案件受理费266,800元由其承担[26] - 成都中院驳回公司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26] - 四川高院驳回公司复议申请[27] - 成都中院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并冻结公司银行存款限额1,350万元[27] 股东与公司治理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0,579户[10]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35] - 林氏家族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总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35]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6个月内(至2016年1月8日)不减持公司股份[35] - 公司股票发行定价基准为停牌前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90%[31] 其他重要事项 - 上海五天投资性房地产转出租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预计1000万元[3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38]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