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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 - 2016 Q3 - 季度财报
大港股份大港股份(SZ:002077)2016-10-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21亿元,同比增长365.23%[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累计人民币10.63亿元,同比增长38.3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64.16万元,本报告期同比下降34.74%[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人民币2,031.32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39.8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68.30万元,本报告期同比增长152.08%[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股,本报告期同比下降50.00%[8] - 2016年度预计净利润扭亏为盈,区间为4500万至5000万元[38]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2.56万元[3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9.04% 主要因化工贸易成本增加及合并艾科半导体[1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达到人民币69.5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1.9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8.09亿元,较上年末大幅增长119.61%[8] - 完成艾科半导体100%股权收购导致预付款项增长200.58%、固定资产增长97.62%、在建工程增长43.53%、无形资产增长123.76%、商誉增长6640.19%[16][1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长126.15% 主要因对外投资新中瑞1000万元、力信能源科技2500万元、中节能华禹基金3000万元[16] - 发行股份收购艾科半导体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导致股本增长41.55%、资本公积增长201.48%[17] - 应收账款减少2亿元 因债务人清偿债权转让款项[23]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5,603.09万元,同比改善47.9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9.75% 主要因收购艾科半导体及固定资产投资增加[21] 业务表现和驱动因素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8.33% 主要因化工贸易收入增加及合并艾科半导体[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39.83% 主要因合并艾科半导体[20] - 业绩变动主要因合并报表范围新增艾科半导体[38] 投资和并购活动 - 对中节能华禹绿色产业并购基金出资3000万元[24] - 对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500万元[26] 控股股东承诺和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优先将安置房、公租房及市政工程建设业务机会让与大港股份及其子公司[28] - 若大港股份提出受让请求,控股股东承诺无条件按审计或评估的公允价格转让相关业务和资产[28] - 控股股东及所控企业不从事商品房开发业务,安置房、公租房小区周边配套的商业地产除外[29] - 控股股东承诺减少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承诺优先将安置房等业务机会让与大港股份[31] -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承诺按审计评估公允价格优先转让竞争业务[31] -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承诺不从事商品房开发业务(安置房配套除外)[31] - 承诺方保证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32] -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优先将安置房 公租房及市政工程建设业务机会让与大港股份及其子公司[35] -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若大港股份提出受让请求 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转让相关业务和资产[35] -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确保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大港股份不发生同业竞争[35] 股份限售和股东承诺 - 王刚因资产重组所作股份限售承诺,认购股份分两期解锁,第一期自发行上市起十二个月届满且履行2016年度业绩补偿承诺后解锁[29] - 王刚股份限售承诺履行期限为2016年5月26日至2019年5月26日[29] - 高雅萍因认购股份限售承诺自2016年5月26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0] - 吴江富坤赢通等机构因认购股份限售承诺自2016年5月26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30] - 镇江银河创业投资等机构以持有不足12个月资产认购的股份限售36个月[30] - 镇江银河创业投资等机构以持有超过12个月资产认购的股份限售12个月[30] - 镇江艾柯赛尔投资管理合伙因认购股份限售36个月至2019年5月26日[30] - 镇江艾柯赛尔投资管理合伙承诺若未达利润补偿协议则延长锁定期[30] - 王刚等承诺直接或间接持股期间及之后两年不从事竞争业务[30] - 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认购大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36个月 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35] 承诺履行和法律合规 - 所有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中状态[28][29] - 承诺方确认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重大民事诉讼仲裁[32] - 承诺方对因房地产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3] - 承诺方保证所提供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3] - 若因虚假陈述被立案调查承诺方将暂停转让股份并申请锁定[33] - 调查发现违法违规时锁定股份将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33] - 承诺方具备作为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33] - 相关股东承诺其持有的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不存在代持情形[34] - 相关股东承诺其持有的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不涉及任何争议 仲裁或诉讼[34] - 承诺均按时履行[37]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进行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和消费活动[3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支持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3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 将支持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3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违反填补回报承诺 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进行调整并承担相应责任[34]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9]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0]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将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36] - 所有募集资金均不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36] - 新增股份上市起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6] 其他重要事项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884名[12] - 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活动[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