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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002061) - 2016 Q3 - 季度财报
浙江交科浙江交科(SZ:002061)2016-10-26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5,093,166,766.49元,较上年度末调整后增长1.66%[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84,492,856.46元,较上年度末调整后增长2.70%[8]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912,509,189.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2,565,107,272.3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78%[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654,234.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9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1,612,028.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62%[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222,515.4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2.1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7,418,050.7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9.27%[8]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5,571,992.2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1.86%[8]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46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35.94%;年初至报告期末均为0.075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30.61%[8]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24,193,977.77元[9] - 货币资金期末数456,137,449.95元,期初数253,311,966.87元,增幅80.07%,系新增贷款所致[17] - 预付款项期末数21,399,044.01元,期初数3,654,996.44元,增幅485.47%,系原材料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17] - 在建工程期末数96,790,709.70元,期初数8,885,861.21元,增幅989.27%,系子公司浙铁大风在建工程投入增加[17] - 工程物资期末数5,988,075.75元,期初数44,302.56元,增幅13416.32%[17] - 应付票据期末数20,000,000.00元,期初数45,800,000.00元,降幅56.33%,系减少开具承兑汇票所致[17] - 预收款项期末数30,863,035.93元,期初数21,257,403.36元,增幅45.19%,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17] - 2016年度预计净利润为4000 - 5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34]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18334.43万元[34] - 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因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剪刀差扩大、降本增效、重组标的带来盈利支撑,业绩较上年同期明显提升[34] - 2016年四季度预计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剪刀差缩减,计提费用增加,盈利水平较三季度下降[34]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7,337,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 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3.06%,持股数量为239,215,313股[12] 股权变动与重组事项 - 2016年7月18日,公司购买资产发行的102,256,903股股份在深交所上市[18] - 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19日开市起停牌,9月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建筑业或金融业子公司的股权[19] - 控股股东股权划转及一致行动人变更于2016年8月24日披露[20] 浙铁集团承诺事项 - 浙铁集团在2015年12月02日做出保证江山化工人员、财务、机构独立等承诺,正在长期履行[22] - 浙铁集团承诺出具日为2015年12月2日[24] - 浙铁集团保证江山化工及其子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违规占用资金资产等[24] - 浙铁集团保证江山化工业务独立,不从事竞争业务,减少关联交易[24] - 浙铁集团承诺不干预江山化工重大决策,不损害其及其他股东利益[24] - 浙铁集团相关企业目前不存在对江山化工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24] - 若出现同业竞争,浙铁集团将采取让与商业机会等措施解决[24] - 浙铁集团对违反承诺给江山化工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4] - 浙铁集团持有股份期间遵循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关联交易表决回避[24] - 浙铁集团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江山化工的关联交易[24] - 浙铁集团承诺在2015年12月2日出具承诺函时,依法持有浙铁大风股权并已履行出资义务,无虚假、延期、抽逃出资等行为[26] - 浙铁集团承诺在2015年12月2日出具承诺函时,持有的浙铁大风股权实际合法拥有,无权属纠纷、信托委托持股等安排及权利限制[26] - 浙铁集团承诺为2015年相关交易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26] - 若交易信息涉嫌虚假等被立案调查,浙铁集团在2015年12月30日承诺在调查结论形成前不转让股份,按规定申请锁定[26] - 浙铁集团通过交易获得的江山化工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8] - 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若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浙铁集团获股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28] - 浙铁集团在重组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30] - 浙铁集团将督促浙铁大风办理环保验收事项,若受行政处罚致损失,承担全部补偿责任[28] - 浙铁集团敦促浙铁大风与中建安办理竣工决算手续,超出暂估入账金额部分以现金补足,若有纠纷致上市公司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8] - 浙铁集团督促浙铁大风办理土地、房屋权证,若造成损失,承担全部补偿责任[28] 历史事件与违规情况 - 2012年1月14日,江山化工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议案》,投同意票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仅超半数,未达三分之二以上,议案实际未通过[28][30] - 2012年4月24日,帅长斌被深交所通报批评,董星明、雷逢辰也被深交所通报批评[28][30] 高管承诺 - 公司董事长董星明承诺2015年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已履行完毕[30][32] 合规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6] 调研情况 - 2016年7月14日、8月25日、8月29日公司接待机构实地调研[37] 报告信息 - 有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5] - 报告为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7] 业绩承诺 - 浙铁大风2016 - 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4.5亿元,且不低于盈利预测利润数总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