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江山化工,代码002061,上市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6] -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董星明,注册及办公地址均为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邮编324100[26] - 董事会秘书是雷逢辰,证券事务代表是邹宏,联系电话0570 - 4057919,传真0570 - 4057346,邮箱zjjshgstock@sina.com[27] 公司经营业绩与风险 - 公司2014年度大额亏损,2015年度经营业绩有所改善但仍亏损,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如2016年不能扭亏为盈将面临“暂停上市”风险[7] - 2014年度公司大额亏损,2015年度经营业绩改善但仍亏损,若2016年不能扭亏为盈将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96] -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铁江宁经营亏损,流动资金萎缩,顺酐及衍生物一体化项目进入还贷高峰期,资金需求大,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15][16][100] - 2015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但仍有意外事故发生可能[17] 公司诉讼与纠纷 - 四明化工就与浙铁江宁氢气供应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涉讼金额1700万元以上,诉讼未判决,浙铁江宁存在败诉风险[13] - 四明化工就与浙铁江宁氢气供应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涉讼金额1700万元以上,浙铁江宁存在败诉风险[98] - 2015年4月23日浙铁江宁收到民事诉讼法律文书,四明化工就氢气供应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目前尚未判决[158] - 宁波四明化工与浙铁江宁氢气供应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690.7万元,已计提预计负债954.78万元[127] 公司搬迁情况 - 公司整体搬迁原计划2016年6月底前完成,目前难以完成,拟延后并已取得相关方理解支持[14] - 公司自2011年与江山政府就整体搬迁达成共识,原计划2016年6月底前完成,现难以按时完成,拟延后并已获相关方理解支持[99][100] - 公司整体搬迁难以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拟延后搬迁完成时间节点,已获相关方理解支持,政府同意“就地整治提升”[158] 公司分红计划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8] - 2014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06] - 2015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06]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浙铁集团购买浙铁大风100%股权,尚需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行政审批等风险[10] - 2015年9月10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拟收购浙铁大风100%股权[58] - 2016年1月19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事项[58]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浙铁集团购买浙铁大风100%股权,尚需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重组存在多项风险[97] - 2015年9月10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12月10日复牌,12月31日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等文件,2016年1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组方案,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受理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157] 公司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5年营业收入24.7996454226亿元,较2014年增长4.26%[31]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1.8334427026亿元,较2014年下降15.80%[31] - 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12473678亿元,较2014年增长18.84%[31] - 2015年末总资产25.2400361171亿元,较2014年末下降9.09%[31] - 201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8054511260亿元,较2014年末下降17.23%[31] - 2015年第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4.8384092688亿元、6.6045312435亿元、6.4667524638亿元、6.8899524465亿元[35] - 2015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 - 53166.18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4688921.40元,企业重组费用为 - 3750000.00元[36] - 2015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4.8亿元,同比增加4.26%[60] - 2015年公司本级实现净利润6522.53万元,创近年来新高[60] - 截止201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5.24亿元,同比减少9.09%[60] - 截止2015年末公司净资产为8.81亿元,同比下降17.23%[60] - 2015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 1.83亿元,同比下降15.8%[60] - 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24.80亿元,同比增长4.26%;化工行业收入21.34亿元,占比86.05%,同比降4.34%;贸易收入2.31亿元,占比9.33%,同比增227.46%[66] - 2015年化工行业毛利率9.09%,同比增3.73%;贸易毛利率0.70%,同比降0.18%[68] - 2015年二甲基甲酰胺收入6.74亿元,占比27.20%,同比降12.19%;毛利率8.90%,同比增0.29%[66][68] - 2015年二甲基乙酰胺收入3.46亿元,占比13.94%,同比降2.92%;毛利率31.30%,同比增9.91%[66][68] - 2015年甲胺收入2.30亿元,占比9.29%,同比降17.90%;毛利率9.71%,同比增0.79%[66][68] - 2015年顺酐及衍生物收入8.03亿元,占比32.37%,同比增9.32%;毛利率 - 0.50%,同比增6.69%[66][68] - 2015年国内收入23.14亿元,占比93.30%,同比增5.76%;国外收入1.66亿元,占比6.70%,同比降12.93%[66] - 2015年化工行业销售量48.63万吨,同比增19.73%;生产量48.09万吨,同比增19.22%;库存量5624吨,同比降49.17%[69] - 2015年化工行业原材料成本16.28亿元,占比84.23%,同比降9.69%;能源成本1.45亿元,占比7.49%,同比降8.08%[71] - 2015年销售费用为54,822,292.98元,同比增加1.01%;管理费用为168,606,719.81元,同比增加19.45%;财务费用为81,728,897.74元,同比减少9.63%[77][78] - 2015年研发人员数量为191人,较2014年增长2.14%;研发投入金额为75,717,425.60元,较2014年增长3.08%[79] - 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幅1021.94%,主要因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82] - 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幅88.37%,因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现金减少[82] -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幅95.43%,系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现金减少所致[82] -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幅274.06%,因归还借款大于新增借款[82] - 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增幅73.94%,因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减少较多[82] - 2015年资产减值49,953,294.28元,占利润总额 -28.61%,因子公司部分产品成本倒挂停产计提减值[83] - 2015年末货币资金214,179,491.03元,占总资产8.49%,较2014年末比重增加1.68%[85] - 2015年末短期借款669,500,000.00元,占总资产26.53%,较2014年末比重增加7.53%[85] -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净利润 -242,590,297.12元[90] - 甲胺原材料成本为176,949,519.11元,占比85.09%,较去年减少19.28%[73] - 环氧树脂原材料成本为18,659,893.07元,占比77.36%,较去年减少27.82%[73] - 甲醇钠原材料成本为40,909,381.48元,占比97.66%,较去年增加1.66%[73] - 顺酐及衍生物原材料成本为624,602,497.67元,占比77.42%,较去年增加0.35%[73] 公司产品与市场情况 - 公司主要产品有DMF、DMAC、顺酐等,分别应用于多个行业[40] - 公司销售以直销为主,约占销售的90%以上,经销为辅用于产品出口[41] - 公司产品定价依据下游市场需求、上游原材料价格和企业生产实际情况[41] - 2015年公司DMF市场占有率为28%,国内产能和销量排名均为第二;DMAC市场占有率为65%,国内产能和销量排名均为第一;顺酐市场占有率为12%,国内产能排名第七,销量排名第二[45][47] - 公司DMF和DMAC生产能力分别达到16万吨和4万吨,2015年度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8%和65%[50] - 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影响盈利能力;成本压缩使产品毛利率上升;副产品蒸汽销售有突破[43][44] - 公司是国内首批应用杜邦公司技术生产DMF、DMAC的厂商,引进Davy公司正丁烷法制顺酐,已获国家专利22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47][48] 公司采购情况 - 公司于2009年度开始在煤炭月度采购中试点主动方式,2010年度扩大到全部主要原材料[43] - 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资格认证体系,采购指令以年度采购协议项下的订单采购方式下达[42] 公司研发情况 - 2015年公司累计申报实用新型专利4项并全部授权,申报发明专利2项[57] - 2015年公司完成攻关课题16项、主任工程师课题47项、技师课题103项、革新成果200多项[57] - 2015年公司已申请发明专利5项,已获得3项;已申请实用新型专利5项,已获得8项[79] - 公司本年度研发人员较上年度增加4人,增长比例2.14%[80] 公司未来规划 - 2016年公司以“止亏保盈、提质增效”为主线,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和止亏减亏工作[93] - 公司将全力促销产品,扩大主导产品市场保有量,扩大外贸出口,建立电商渠道[94] - 公司将强化供应工作,扩大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严格货款支付管理[95] 公司历史分红情况 - 2013年以总股本348,661,32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453,259,717股[106] - 2013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7,433,066.05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59.68%[107] - 2014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 158,331,437.51元,现金分红占比为0.00%[107]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 183,344,270.26元,现金分红占比为0.00%[107] 浙铁集团承诺事项 - 浙铁集团在2015年12月02日做出多项承诺,包括保证江山化工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独立等,承诺期限为长期,正在履行[110] - 浙铁集团承诺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避免同业竞争,若出现竞争情况将采取措施解决[112] - 浙铁集团承诺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规范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13] - 浙铁集团承诺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杜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不要求提供担保[113] - 浙铁集团承诺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特殊权利[113] - 截至2015年12月2日,浙铁集团依法持有浙铁大风股权,已履行出资义务,股权无权属纠纷和权利限制[114] - 重组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浙铁集团将积极办理手续,保证浙铁大风股权过户至江山化工名下无法律障碍[114] - 浙铁集团保证为本次交易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14] - 浙铁集团声明向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为真实原始书面资料[114] - 浙铁集团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江山化工及其他股东利益[112] - 浙铁集团承诺对违反承诺给江山化工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12][113][114] - 浙铁集团承诺通过交易获得的江山化工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15][116] - 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若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浙铁集团获股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15][116] - 浙铁集团承诺若浙铁大风项目因程序不完备受行政处罚致江山化工或浙铁大风损失,承担全部补偿责任[116] - 浙铁集团承诺若浙铁大风与中建安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金额超出暂估入账金额,以现金补足超出部分[116] - 浙铁集团承诺若浙铁大风因竣工决算未办理完毕产生纠纷致上市公司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16] - 浙铁集团承诺督促浙铁大风尽快办理土地、房屋权证,若因此致江山化工或浙铁大风损失,承担全部补偿责任[116] - 浙铁集团及相关人员近5年内除2012年事项外,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
浙江交科(002061) - 2015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