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5.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93%[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7.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5.83%[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6.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9.24%[17] - 基本每股收益0.2302元/股,同比增长95.75%[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12%,同比上升2.67个百分点[17]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7亿元,同比增长33.93%[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7万元,同比增长95.83%[37]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93%至5.698亿元,主要因主营产品订单增加及销售量上升[39] - 净利润同比增长96%至5422万元,主要受市场因素影响及订单增多[40]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3.9%至5.698亿元,较上年同期4.255亿元增加1.444亿元[187] - 净利润同比增长96.0%至5421.69万元,较上年同期2766.10万元增加2655.79万元[1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达5417.42万元,同比增长95.8%[188] - 基本每股收益0.2302元,同比增长95.7%[188] - 母公司净利润扭亏为盈,实现1144.96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301.75万元改善1446.71万元[18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1.62%至4.173亿元,因收入增长及原材料价格上涨[39]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32.03%至3021万元,因公司加大研发力度[39]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1.6%至4.173亿元,较上年同期3.171亿元增加1.002亿元[187]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4.0%至5563.07万元,较上年同期4487.72万元增加1075.35万元[18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工业原料业务营业收入2.30亿元,同比增长41.77%[37] - 金属制品业务营业收入1.41亿元,同比增长14.56%[37] - 电子元件业务营业收入0.95亿元,同比增长22.87%[37] - 检测服务业务营业收入0.75亿元,同比增长75.73%[37] - 服务业收入同比增长75.73%至7539万元,因金属制品检测服务收入大幅增长[42][46] - 工业原料产品收入同比增长41.77%至2.302亿元,因四氧化三锰订单增加[42][46] 各地区表现 - 境内收入同比增长34.42%至5.53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97.15%[42][4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7500万元至9500万元,同比增长60.24%至102.98%[63] - 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80.37万元[63]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12.4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3.07%[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6.03%[17] - 固定资产增加1.35亿元,主要因收购中钢制品院、中唯公司和湖南特材[31] - 无形资产增加0.44亿元,主要因收购中钢制品院、中唯公司和湖南特材[31] - 货币资金为125,312,068.28元,占总资产比例10.05%,同比下降0.44%[48] - 应收账款为307,638,778.52元,占总资产比例24.68%,同比上升1.90%[48] - 存货为154,185,198.50元,占总资产比例12.37%,同比上升0.88%[48] - 长期股权投资为17,381,274.56元,占总资产比例1.39%,同比上升0.12%[48] - 固定资产为323,249,649.70元,占总资产比例25.93%,同比上升0.70%[48] - 在建工程为12,654,034.96元,占总资产比例1.02%,同比上升0.16%[48] - 长期借款为72,000,000.00元,占总资产比例5.78%,同比上升1.65%[49] - 短期借款为14,107,764.08元,占总资产比例1.17%,同比下降1.17%[49]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25,312,068.28元,较期初126,843,685.09元下降1.21%[17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07,638,778.52元,较期初275,512,347.07元增长11.66%[177] - 存货期末余额为154,185,198.50元,较期初138,997,888.44元增长10.92%[177]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7,381,274.56元,较期初15,305,448.54元增长13.56%[178]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0元,较期初14,107,764.08元减少100%[178]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72,000,000.00元,较期初50,000,000.00元增长44.00%[179]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14,189,262.50元,较期初164,002,690.29元增长30.60%[180]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322,032,196.70元,较期初25,555,448.54元增长1,160.00%[183]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8,672,326.28元,较期初61,348,337.17元下降4.36%[182] - 母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12,458,865.64元,较期初92,467,373.94元增长21.62%[182] - 所有者权益合计增长56.0%至8.408亿元,较上年同期5.390亿元增加3.018亿元[184] - 负债总额基本持平,微降0.1%至1.086亿元[18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44.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8.47%[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298.47%至-2945万元,因票据贴现减少[39][4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851亿元,同比增长24.8%[1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45万元,同比大幅下降298.5%[1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26万元,同比增长107.6%[19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48亿元,同比下降14.0%[195]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798万元,同比下降1357.3%[196]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930万元,同比增长83.3%[198]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为8543万元,同比增长28.0%[194]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3967万元,同比增长20.7%[194]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140万元[19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0万元[195] 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324.6万元人民币[2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子公司净收益4270.1万元人民币[21] -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39.08%至311万元,因理财收益及参股公司收益增加[40]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60.47%至951万元,因利润总额增加导致应纳税所得额上升[40]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子公司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净利润为31,444,589.93元[57] - 参股公司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为6,919,420.07元[57] 公司收购和资产重组 - 公司收购中钢制品院、中唯公司、湖南特材三家企业[64] - 公司完成收购中钢制品院100%股权、中唯公司100%股权及湖南特材100%股权[140] -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于2017年3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无条件通过[150] - 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收到证监会核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150] - 标的资产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报告期内完成[140][150] - 公司完成收购中钢制品院100%股权、中唯公司100%股权及湖南特材100%股权[156][159] - 新增股份35,925,787股于2017年7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156][159] - 公司发行35,925,787股股份用于购买资产,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27%[154] 公司技术和知识产权 - 公司拥有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104项[32] - 永磁铁氧体市场规模维持在50万吨以上,公司占据一定市场份额[29] 公司风险和挑战 - 公司面临核心技术人才年龄结构偏大及磁性材料领域专家不足的风险[64] - 业务整合存在企业文化差异和协同效应不确定性风险[6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市场不确定性带来的盈利风险[65] 承诺和协议履行 -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承诺履行中[70][71]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权属承诺履行中[72] -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17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1日[74]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17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1日[75][77] - 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17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1日[78] -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3月3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79] - 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75][77][78][79] - 盈利预测补偿完成前不转让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的股份[75][77][78][79] -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法律障碍[74] - 公司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代持股份情形[74] - 锁定期涵盖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孳息的股份[74][75][77][78] - 承诺期限届满后按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处置股份[75][77][78][79] -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承诺自交易完成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所持中钢天源股票[80] -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且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关联方兼职[81] -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且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情形[81][82] -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包括独立银行账户及财务决策权[82] -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避免混合经营或合署办公[82][83] -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并减少关联交易[83]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作出与郑州公司相同的人员独立承诺[83][84]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作出与郑州公司相同的资产独立承诺[84][85]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作出与郑州公司相同的财务独立承诺[85][86]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作出与郑州公司相同的业务独立及关联交易规范承诺[86] - 公司承诺确保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以外职务[87] - 公司保证资产独立完整,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关联方占用情形[88] - 公司财务独立,不与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财务人员不在关联方兼职[88] - 公司机构独立,不与关联方发生混合经营或合署办公情形[89] - 公司业务独立,关联方避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89] - 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90] -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90]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承诺不介入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92] - 所有承诺自2016年9月26日起长期有效并持续履行中[87][90][92] - 承诺人违反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91] - 承诺人确保中钢天源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保持独立性[93][95][97] - 承诺人控制企业未从事与中钢天源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94][96][98] - 承诺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钢天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94][96][98] - 承诺人承担因违反承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94][96][98] - 中国冶金矿产总公司2016年9月26日作出同业竞争承诺[94] -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9月26日作出同业竞争承诺[96] -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2016年9月26日作出同业竞争承诺[98] - 所有同业竞争承诺均为长期承诺且处于履行中状态[94][96][98] - 承诺范围涵盖不介入任何与中钢天源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93][95][97] - 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股东身份损害中钢天源权益[94][96][98] - 承诺确保中钢天源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99] - 承诺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中钢天源及其控制企业的资金、资产行为[101][102][104] - 承诺不要求中钢天源及其控制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101][102][104] - 承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中钢天源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101][102][104] -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101][102][104] - 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101][102][104] - 承诺对因违反承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99][101][102][104] - 承诺自交易获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99] - 承诺人不再实际控制中钢天源后相关承诺失效[99] - 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101][102][104] - 中钢制品院在利润承诺期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相对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109] - 中钢制品工程承诺利润承诺期为资产交割日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108] - 中钢制品工程若未达业绩承诺将以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进行股份补偿[110] - 当年应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110] - 补偿义务以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新增股份总数为限[110] - 资产交割日如在2017年度则利润承诺期为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109] - 中钢制品工程需对因未履行承诺给中钢天源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07][108]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105][106][107] - 承诺避免非法占用中钢天源及其控制企业的资金和资产[106][107] - 承诺避免要求中钢天源及其控制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106][107] - 业绩承诺期为2017年6月23日至2019年12月31日[112][116] - 补偿股份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总价[111][115] - 配套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不计入业绩承诺净利润[112][115][116][117] - 因募集资金投入节约的借款利息收益不计入业绩承诺净利润[112][115][116][117] - 实际净利润计算需扣除所得税影响[112][115] - 补偿金额计算公式:(累积承诺净利润-累积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114] - 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发行价格[111][114][115] - 若实施送股或转增股本,补偿股份数量需按比例调整[111][115] -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经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113] - 净利润考核指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3] - 业绩承诺期间目标公司净利润为负数时需以现金补偿净利润绝对值[119] - 减值测试补偿金额为减值额与已补偿金额总额的差额[119] - 补偿通知书出具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发出,收到后1个月内完成现金补偿[118][119] - 中钢制品院100%股权过户承诺自股权过户日起生效[124] - 公司承诺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无条件全额补偿相关损失款项[124] - 公司承诺承担办公用房房产证办理过程中的相关税费[125] - 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钢天源不存在同业竞争[126] - 公司承诺不生产开发经营与中钢天源存在竞争的新产品新技术[126] - 同业竞争承诺自2011年5月24日起长期履行中[126] 法律和合同事项 - 中钢热能院流动资金借款展期金额为7997.4万元,展期后到期日为2017年3月31日[120] - 中唯公司为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金额为7997.4万元[120] - 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B区土地使用权面积69924.32平方米尚未取得产权证书[121] - 中钢集团承诺承担B区土地权属完善过程中的全部税费及土地出让金[122] - 中钢集团承诺承担3处已办理建设
中钢天源(002057) - 2017 Q2 - 季度财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