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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002057) - 2017 Q2 - 季度财报
中钢天源中钢天源(SZ:002057)2017-08-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5.6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93%[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17.4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5.83%[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81.2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96%[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302元人民币/股,同比增长95.75%[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12%,同比上升2.67个百分点[16]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7亿元,同比增长33.93%[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7万元,同比增长95.83%[36]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93%至5.698亿元,主要因主营产品订单增加及销售量上升[38] - 净利润同比增长96%至5422万元,主要受市场因素影响及订单增多[39]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3.9%至5.70亿元(上期4.25亿元)[186] - 净利润同比增长96.0%至5421.69万元(上期2766.10万元)[186]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达5417.42万元(上期2766.42万元)[187] - 基本每股收益增长95.7%至0.2302元(上期0.1176元)[187]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3.2%至1.54亿元(上期1.08亿元)[188] - 母公司净利润扭亏为盈至1144.96万元(上期亏损301.75万元)[188]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人民币54,216,863.9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为人民币54,174,205.61元[19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1.62%至4.173亿元,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销量增加影响[38]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32.03%至3021万元,因公司加大研发力度[38]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78.44%至336万元,因借款利息增加[38] - 营业成本同比增加31.6%至4.17亿元(上期3.17亿元)[18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为85,433,732.96元,同比增长28.0%[193] - 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为39,670,258.11元,同比增长20.8%[193]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工业原料业务营业收入2.30亿元,同比增长41.77%[36] - 金属制品业务营业收入1.41亿元,同比增长14.56%[36] - 电子元件业务营业收入0.95亿元,同比增长22.87%[36] - 检测服务业务营业收入0.75亿元,同比增长75.73%[36] - 服务业收入同比增长75.73%至7539万元,主要来自金属制品检测服务增长[41][45] - 工业原料收入同比增长41.77%至2.302亿元,因四氧化三锰订单增加[41][45] 各地区表现 - 境内收入同比增长34.42%至5.53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97.15%[41][4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44.7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8.47%[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298.47%至-2945万元,因票据贴现减少[38][3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增长107.63%至3426万元,因收回理财资金增加[3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385,126,378.18元,同比增长24.8%[1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9,447,218.23元,同比由正转负下降298.5%[19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34,256,527.48元,同比增长107.6%[19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4,755,068.28元,同比下降14.0%[194]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982,761.11元,同比由正转负下降1357.4%[195]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302,041.55元,同比增长83.3%[19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为19,767,124.87元,同比下降49.8%[19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6,897,926.06元,同比扩大12.6%[19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12.46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07%[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095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6.03%[16] - 固定资产增加1.35亿元,主要因收购中钢制品院、中唯公司和湖南特材[30] - 无形资产增加0.44亿元,主要因收购中钢制品院、中唯公司和湖南特材[30] - 货币资金为125,312,068.28元,占总资产比例10.05%,同比下降0.44%[47] - 应收账款为307,638,778.52元,占总资产比例24.68%,同比上升1.90%[47] - 存货为154,185,198.50元,占总资产比例12.37%,同比上升0.88%[47] - 长期股权投资为17,381,274.56元,占总资产比例1.39%,同比上升0.12%[47] - 固定资产为323,249,649.70元,占总资产比例25.93%,同比上升0.70%[47] - 在建工程为12,654,034.96元,占总资产比例1.02%,同比上升0.16%[47] - 长期借款为72,000,000.00元,占总资产比例5.78%,同比上升1.65%[48] - 短期借款为14,107,764.08元,占总资产比例1.17%,同比下降1.17%[48]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25,312,068.28元,较期初下降1.2%[17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07,638,778.52元,较期初增长11.7%[176] - 存货期末余额为154,185,198.50元,较期初增长10.9%[176]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7,381,274.56元,较期初增长13.6%[177]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72,000,000.元,较期初增长44.0%[17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09,550,054.16元,较期初增长6.0%[179]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322,032,196.70元,较期初大幅增长1,159.8%[182] - 母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12,458,865.64元,较期初增长21.6%[181]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8,672,326.28元,较期初下降4.4%[181] - 母公司资产总计期末为949,399,360.56元,较期初增长46.6%[182] - 所有者权益总额增长56.0%至8.41亿元(期初5.39亿元)[183] - 股本规模扩大18.0%至2.35亿股(期初1.99亿股)[183] - 资本公积大幅增长114.5%至4.84亿元(期初2.26亿元)[183] - 公司股本从上年期末的人民币199,381,670.00元增加至本期期末的人民币235,307,457.00元,增加人民币35,925,787.00元[199][200] - 资本公积从上年期末的人民币461,458,402.15元减少至本期期末的人民币425,532,615.15元,减少人民币35,925,787.00元[199][200] - 其他综合收益从上年期末的人民币4,408,483.90元增加至本期期末的人民币5,979,445.63元,增加人民币1,570,961.73元[199][200] - 未分配利润从上年期末的人民币164,002,690.29元增加至本期期末的人民币214,189,262.50元,增加人民币50,186,572.21元[199][200] - 少数股东权益从上年期末的负人民币163,435.63元改善至本期期末的负人民币120,777.26元,增加人民币42,658.37元[199][2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上年期末的人民币857,629,084.59元增加至本期期末的人民币909,429,276.90元,增加人民币51,800,192.31元[199][200] - 专项储备本期提取人民币2,214,118.42元,本期使用人民币643,156.69元,净增加人民币1,570,961.73元[199][20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是最大的四氧化三锰供应商,在永磁铁氧体行业占有一定市场份额[28] - 公司拥有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104项,参与制定50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31] - 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60.24%至102.98%[62] - 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7500万元至9500万元[62] - 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80.37万元[62] - 公司收购中钢制品院、中唯公司、湖南特材存在业务整合风险[63] - 公司面临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缺失风险[6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实施风险及盈利不确定性[64]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于2017年3月8日获得证监会无条件通过[149] - 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获得证监会核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149] - 公司完成收购中钢制品院100%股权、中唯公司100%股权及湖南特材100%股权[139] - 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35,925,787股于2017年7月11日上市[155] 非经常性损益和分红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460.25万元人民币[20]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8] - 本期利润分配为人民币3,987,633.40元,全部为对股东的分配[199] 关联交易和承诺 -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对标的资产权属作出长期履行承诺[69][70][71][72] -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认购股份锁定期为自2017年7月11日起36个月至2020年7月11日[73]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锁定期为自2017年7月11日起36个月至2020年7月11日[74] - 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认购股份锁定期为自2017年7月11日起36个月至2020年7月11日[77] -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锁定期为自2017年3月3日起12个月[78] - 若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74][76][77] - 盈利预测补偿完成前不得转让认购股份[74][76][77] - 股份锁定期涵盖因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孳息的股份[73][76][77] - 承诺期限届满后需按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处置股份[74][76][77] -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承诺自交易完成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中钢天源股票[79] -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及财务独立[80] - 中钢集团关联方承诺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及干预资金使用[81] - 中钢集团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进行实质性竞争业务[82]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承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关联方兼职[83] - 中钢集团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且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84] - 中钢集团承诺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必要关联交易并履行披露义务[85] - 公司保证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关联方担任董事及监事以外职务以维持人员独立[86] -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关联方占用情形[87] - 公司财务独立拥有独立银行账户且财务决策不受关联方干预[87] - 公司机构独立不与关联方混合经营或合署办公[88] - 公司业务独立关联方避免从事与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88] - 关联交易需按市场化原则及公允价格操作并履行披露义务[89] - 承诺人控制企业未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89][90][91] - 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其他企业介入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90] - 承诺人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方面的独立性[90] - 违反承诺导致公司经济损失时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91] - 中国冶金矿产总公司承诺确保中钢天源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93] - 中国冶金矿产总公司承诺不从事与中钢天源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93] -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确保中钢天源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95] -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不从事与中钢天源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95] -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承诺确保中钢天源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97] -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承诺不从事与中钢天源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97] - 所有承诺人声明目前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中钢天源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93][95][97] - 所有承诺人承诺不会支持其他企业从事与中钢天源构成竞争的业务[92][94][96] - 所有承诺人承诺不会以其他方式介入与中钢天源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92][94][96] - 违反承诺的承诺人需对给中钢天源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92][94][96] - 承诺人保证不从事与中钢天源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98] - 承诺人确保中钢天源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保持独立性[98] - 承诺人避免非法占用中钢天源及其控制企业的资金和资产[100][101][102][103] - 承诺人避免要求中钢天源及其控制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100][101][102][103] - 承诺人尽可能减少与中钢天源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100][101][102][103] -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100][101][102][103] - 承诺人未履行承诺需对中钢天源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00][101][102][103] - 上述承诺自交易获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99] - 承诺人不再实际控制中钢天源后相关承诺失效[99] - 承诺涉及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关联方[99][101][103] - 中钢制品院在利润承诺期(2017至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承诺不低于评估报告载明的预测净利润数[108] - 若未达业绩承诺,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累积承诺净利润-累积实际净利润)÷利润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109] - 补偿方式以中钢制品工程通过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进行股份补偿,新增股份总数为补偿上限[109] - 资产交割日为2017年6月23日,利润承诺期覆盖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107] - 业绩承诺补偿安排自资产交割日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有效[107] - 承诺涉及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104][105][106] - 承诺避免非法占用中钢天源资金资产及要求担保行为[105][106] - 未履行承诺导致直接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104][105][106] - 业绩承诺期为2017年6月23日至2019年12月31日[111][115] - 补偿股份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总价[110][114] - 配套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实际净利润[111][115] - 配套募集资金节约的借款利息不计入实际净利润[111][115] - 补偿金额计算基于累积承诺与实际净利润差额[113] - 应补偿股份数按补偿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110][114] - 若送股或转增股本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110][114] - 目标公司承诺净利润均大于等于零元[116] - 资产交割日在2017年度则承诺期涵盖2017至2019年度[112][115] - 补偿义务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总数为限[113] - 中钢天源可要求目标公司若年度净利润为负数时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为净利润绝对值的现金[117][118] - 业绩承诺期后若资产减值额大于已补偿总额,中钢天源可要求支付差额部分现金补偿[118] - 中唯公司为交通银行鞍山分行7997.4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119] - 原7997.4万元债务展期至2017年3月31日,保证期间延长至到期后两年[119] - 中钢集团承诺承担因担保导致中钢天源或中唯公司的全部损失[120] - 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拥有69924.32平方米B区土地尚未取得产权证[120] - 中钢集团承诺承担B区土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