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63.6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5.0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5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7.99%[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股,同比下降4.5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83%,同比下降0.71个百分点[8]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5.03%至636,181.33万元[18]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40.2%至13.34亿元[52] - 净利润同比下降34.4%至1.79亿元[54]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37.7%至1.70亿元[54] - 年初至报告期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25.0%至63.62亿元[60] - 营业利润为11.77亿元,同比增长1.1%[61] - 净利润为10.09亿元,同比增长4.0%[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3亿元,同比下降5.5%[6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同比下降4.5%[62] - 母公司净利润为1.25亿元,同比下降91.6%[6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增长84.61%至54,395.70万元,主要因不能资本化利息及汇兑损失增加[18] - 营业总成本同比下降10.6%至17.28亿元[52] - 财务费用同比激增449.2%至3.29亿元[52] - 年初至报告期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8.0%至1.55亿元[60] - 财务费用为5.44亿元,同比增长84.6%[61] - 利息费用为5.56亿元,同比增长68.4%[61] - 利息收入为1.08亿元,同比下降7.5%[61] - 支付职工现金同比增长4.9%至10.75亿元[68]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13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202.5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202.52%至171,296.13万元,主要因销售回款增加[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432.31%至-339,147.48万元,主要因分配股利同比增加[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285,036.38万元,主要因分配股利、制造业扩产及对外投资增加[1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00.41亿元,同比增长9.4%[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7.0%至17.13亿元[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33.6%至-11.73亿元[6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至-33.91亿元[69]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319.5%至28.23亿元[70]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24.1%至30.65亿元[70][72]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大幅增长116.1%至59.36亿元[72] - 偿还债务支付现金同比下降14.6%至70.98亿元[68][69]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同比下降10.0%至72.94亿元[6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408.0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1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2.2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61%[8] - 货币资金减少70.35%至122,703.26万元,主要因分配股利、制造业扩产及对外投资增加[18] - 预付款项增长120.23%至300,614.84万元,主要因预付项目投资款增加[18] - 长期股权投资大幅增长367.26%至167,727.93万元,主要因股权投资增加[18] - 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至12.27亿元,较期初41.39亿元下降70.4%[46] - 应收账款减少至17.66亿元,较期初27.12亿元下降34.9%[46] - 预付款项增加至30.06亿元,较期初13.65亿元增长120.2%[46] - 其他应收款减少至28.74亿元,较期初42.95亿元下降33.1%[46] - 存货减少至120.84亿元,较期初136.16亿元下降11.3%[46] - 短期借款增加至36.91亿元,较期初27.62亿元增长33.6%[47] - 预收款项增加至58.96亿元,较期初36.82亿元增长60.1%[47]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增加至30.74亿元,较期初28.47亿元增长8.0%[47] - 长期借款减少至30.17亿元,较期初56.37亿元下降46.5%[48] - 未分配利润减少至41.37亿元,较期初61.01亿元下降32.2%[4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62.4%至9.98亿元[69] 投资收益和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贡献9.15亿元人民币[10] - 投资收益激增797.93%至85,178.70万元,主要因处置子公司收益增加[18] - 投资收益大幅增长至5.46亿元[54] - 综合收益总额同比增长50.9%至5.58亿元[54] - 母公司投资收益同比下降89.6%至1.56亿元[57] - 投资收益为8.52亿元,同比增长797.8%[61] 重大资产重组和承诺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宁波艾礼富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20] - 宁波昊圣2017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1.67683亿元[22] - 宁波昊圣2018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2.617033亿元[22] - 宁波昊圣2019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3.25797亿元[22] - 重大资产重组后关联董事比例承诺不超过董事会成员50%[22] - 盈利补偿期间为2017年至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22] - 盈利补偿采用股份补偿方式计算累计净利润差额[23] - 现金分红部分需按每股股利乘以补偿股份数量返还[23] - 若股份回购注销未获通过则补偿股份赠与其他股东[23] - 西藏银亿承诺所提供重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3] - 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时需暂停转让并锁定股份[23] - 银亿控股及熊续强承诺所提供重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24] - 宁波昊圣承诺所提供重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24] - 银亿控股承诺若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所持股份[24] - 银亿控股及西藏银亿承诺避免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25] - 熊续强承诺避免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25] - 相关主体承诺自2016年9月29日起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义务[25] - 若违反承诺,相关主体将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24][25] - 银亿控股承诺将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银亿股份[25] - 所有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24][25] - 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熊续强承诺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确保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26] - 银亿控股及熊续强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行为,且不要求银亿股份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26] - 西藏银亿承诺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银亿股份的股份[27] - 若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27]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2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和消费活动[27] - 东方亿圣2017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7.516107亿元[29] - 东方亿圣2018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9.174708亿元[29] - 东方亿圣2019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11.178149亿元[29] - 盈利补偿期间为2017年度至2019年度[29] - 若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将触发股份补偿机制[29] - 控股股东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8]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8] - 西藏银亿及银亿控股承担产品召回相关成本[28] - 公司承诺所提供重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28][29] - 2017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28] - 银亿股份承诺方保证重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0] - 若因信息披露问题被立案调查,承诺方将暂停转让所持银亿股份权益股份[30] - 立案调查期间股份锁定申请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董事会[30] - 调查结论若存在违法违规,锁定股份将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30] - 承诺方及控制企业避免从事与银亿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30] - 承诺方避免侵占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商业机会[30] - 承诺方将竞争性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银亿股份[30] - 违反承诺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30] - 承诺持续有效起始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30] - 公司声明正在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事项[30] - 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31] - 承诺人承诺在关联交易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31] - 承诺人保证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31] - 承诺人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行为[31] - 宁波圣洲承诺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银亿股份[32] - 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32] - 熊基凯及宁波维泰等承诺方锁定股份36个月不转让[32] - 银亿控股等重组前持股方承诺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32] - 新增股份因送红股等增加部分同样遵循12个月锁定期[32] - 全体董事及高管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32] - 公司承诺将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32] - 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32] - 宁波圣洲锁定期为2017年11月9日至2021年5月9日[32] - 银亿控股等锁定期为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9日[32] - 银亿股份及其子公司承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完工、在建、拟建项目无闲置土地及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33] - 银亿股份承诺土地开发及房地产建设相关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33] - 宁波圣洲承诺若东方亿圣净利润未达承诺或发生资产减值将以交易获得股份进行补偿[33] - 宁波圣洲承诺优先通过自筹、银行借贷或资本市场融资满足资金需求[33] - 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熊续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且不侵占公司利益[33] - 公司承诺若证监会发布新填补回报监管规定将及时补充承诺[33] - 银亿股份承诺若因未披露土地违规行为导致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3] - 宁波圣洲承诺如需质押股份将设置保障措施确保补偿义务履行[33] - 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熊续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34] - 银亿集团承诺承担因土地闲置问题产生的所有损失[34] - 银亿集团承诺承担因税收优惠变更产生的所有返还或收回款项[34]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35] 公司治理和独立性 - 银亿股份保持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兼任除董事和监事以外的职务[26] - 银亿股份拥有完整独立的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公司控制之下,为银亿股份独立拥有和运营[27] - 银亿股份财务独立,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核算体系、银行账户和财务人员,并依法独立纳税[27] - 银亿股份机构独立,拥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各机构依法律和章程独立行使职权[27] - 银亿股份保持人员独立 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承诺人控制企业兼职[31] - 银亿股份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31] - 银亿股份资产独立且完全由公司控制[31] - 银亿股份财务独立 拥有独立财务部门和核算体系[31] - 银亿股份独立开设银行账户 不与承诺人共享账户[31] - 银亿股份业务独立 具备自主持续经营能力[31] 股东结构和投资活动 - 前三大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和熊基凯合计持股比例达66.75%[1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3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3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38] - 报告期内接待个人投资者电话沟通咨询股票停牌及大股东质押事宜共14次[39] 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1]
山子高科(000981) - 2018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