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3.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4.6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37.34%[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股,同比增长120.0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9%,较上年同期增长1.14个百分点[8] - 投资收益大幅增加440.31%至30,475.61万元,主要因股权转让收益增加[1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无相关关键点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6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1.30亿元人民币[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为43,597.66万元,上年同期为负12,950.94万元[18]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54.09%至326,181.28万元,主要因收回项目投入款及股权转让款[18]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39.95%至338,633.00万元,主要因金融机构借款减少[1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下降111.93%至负9,301.02万元,主要因借款减少[1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应收票据减少59.86%至2,835.65万元,主要因收回到期款项[18] - 应收账款减少33.01%至181,700.89万元,主要因销售回款增加[18] -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67.03%至59,957.86万元,主要因股权投资增加[1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69.97%至483,857.26万元,主要因长期借款转入[18] - 长期借款减少46.07%至304,003.32万元,主要因借款转出至一年内到期负债[18]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2.43亿元人民币,主要来自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3.09亿元人民币[10][11] 盈利补偿承诺 - 西藏银亿盈利补偿期间累计净利润未达承诺时需以股份进行补偿 补偿股份数计算公式为(累计净利润承诺数减累计净利润实现数)除以净利润承诺数总额乘认购股份总数减已补偿数量[21] - 若银亿股份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 西藏银亿应补偿股份数量按转增或送股比例相应调整 公式为当年应补偿数乘(1加转增或送股比例)[21] - 若银亿股份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 西藏银亿需返还现金分红部分 返还金额计算公式为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乘补偿股份数量[21] - 西藏银亿应补偿股份自确定之日起至注销或赠送前 放弃对应股份的表决权及股利分配权利[21] - 东方亿圣2017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7.516亿元[27] - 东方亿圣2018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9.175亿元[27] - 东方亿圣2019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人民币11.178亿元[27] - 盈利补偿期间为2017年至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27] - 净利润实现数需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27] - 若未达承诺净利润将以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27] - 补偿股份数按累计净利润差额除以承诺总额计算[27] - 现金分红部分需相应返还给上市公司[27] - 宁波圣洲承诺以股份补偿方式保障业绩承诺履行[31] - 业绩补偿承诺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31]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银亿控股及西藏银亿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银亿股份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23] - 熊续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银亿股份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23] - 所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自2016年9月29日起生效并持续履行[23] - 相关方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利益[2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32] 关联交易规范承诺 - 银亿控股及西藏银亿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操作[24] - 熊续强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操作[24] - 所有关联交易规范承诺自2016年9月29日起生效并持续履行[24] - 银亿控股及熊续强等承诺方将持续履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确保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29] - 关联交易需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损害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权益[29] - 承诺方在股东大会对涉及自身关联交易的表决时履行回避义务[2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32][33] 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 - 银亿控股及西藏银亿承诺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行为[24] - 熊续强承诺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行为[24] - 熊续强及银亿控股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相互独立[24] - 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自2016年9月29日起生效并持续履行[24] - 承诺方保证与银亿股份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29] - 银亿股份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体系,所有资产均处于公司控制下并由其独立运营[29] - 承诺方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资产的行为[29] - 银亿股份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且独立开设银行账户[29] - 银亿股份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承诺方控制的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29] - 承诺方确保银亿股份能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不通过违法违规方式干预[29] - 公司保持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25] -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占用情况[25] - 公司保持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及银行账户[25] - 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2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6]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的独立性[33] - 银亿股份保持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及完整组织机构[30] - 公司财务人员独立且不在控制企业兼职领取报酬[30] - 银亿股份依法独立纳税并拥有自主经营能力[30] 股份锁定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25] - 若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25] - 宁波圣洲承诺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银亿股份股票[30] - 若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30] - 熊基凯等承诺方持有的重组前股份在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30] - 锁定期满后股份需履行完毕补偿义务方可解除锁定[30]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主体间股份转让不受12个月锁定期限制[30] - 若锁定期承诺与监管要求不符将按监管意见调整[30] 信息披露和法律责任承诺 - 西藏银亿承诺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立案侦查 在调查结论明确前暂停转让银亿股份权益股份[21] - 西藏银亿承诺收到立案稽查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提交暂停转让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21] - 银亿控股及熊续强承诺就重组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22] - 银亿控股及熊续强承诺若违反声明将承担独立及连带法律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22] - 宁波昊圣承诺就重组提供文件副本及复印件内容与正本或原件相符[22] - 宁波昊圣承诺重组相关文件签署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签署行为获有效授权[22] - 公司及相关方保证提供所有重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虚假记载[26] - 所有相关方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8] - 若承诺方未履行承诺,将赔偿银亿股份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或开支[29] - 公司承诺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31] 填补回报措施和薪酬承诺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6]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管持续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30] - 公司承诺不进行利益输送及损害公司利益行为[31] - 公司承诺约束董事和高管职务消费[31] - 公司承诺资产仅用于职责相关投资活动[31] - 薪酬制度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31] - 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31] 产品质量和损失承担承诺 - 西藏银亿及银亿控股承诺承担因产品质量调查引发的召回相关成本和费用[26] - 公司承诺若因土地闲置问题产生损失将由银亿集团承担全部损失[32] - 公司承诺若需返还税收优惠款项将由银亿集团承担全部责任[32] 融资承诺 - 公司承诺若需融资将优先考虑自筹、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及资本市场融资等措施[32] 房地产项目披露和合规承诺 - 公司披露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所有房地产项目[31] - 公司承诺不存在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31] 报告期内无相关活动 - 报告期内公司无证券投资[34] - 报告期内公司无衍生品投资[35] -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7]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38]
山子高科(000981) - 2018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