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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业股份(000751) - 2016 Q3 - 季度财报
锌业股份锌业股份(SZ:000751)2016-10-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3.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28%[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3.0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84%[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98.4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8.25%[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56.0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88%[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87.1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5.76%[8] -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54.02%,主要因购买商品增加[15] - 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74.10%,主要因预付材料款增加[15] 资产和投资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37.7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5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2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67%[8] -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104.83%,主要因环保和技改项目增加[15] 控股股东承诺与独立性 - 中冶集团承诺避免与锌业股份形成同业竞争业务且不投资相关竞争企业[16] - 中冶集团承诺保证锌业股份人员独立包括高管专职任职及独立人事管理[17] - 中冶集团承诺保证锌业股份资产独立完整无资金占用情形[18] - 中冶集团承诺保证锌业股份财务独立包括独立核算体系及银行账户[18] - 中冶集团承诺保证锌业股份机构独立拥有完整法人治理结构[19] - 中冶集团承诺保证锌业股份业务独立具备自主经营能力[19] - 控股股东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23][24][25][26] - 控股股东承诺避免与锌业股份同业竞争,不投资同业竞争企业[29] 关联交易规范与承诺 - 中冶集团承诺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及公允价格进行[20] - 葫芦岛有色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2] - 葫芦岛有色承诺若侵占利益将按银行贷款利率两倍赔偿[22] -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按公司章程执行[30] - 若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赔偿[30] - 控股股东承诺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并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操作[31][32] - 控股股东承诺若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将赔偿公司一切损失[32] - 控股股东承诺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31] - 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销售、采购辅助材料等关联交易[31] 控股股东及子公司业务状况 - 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锌业股份332,602,026股,占总股本23.59%[27] - 控股股东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但实际仅从事餐饮制品、货物运输及境外期货业务[28] - 控股子公司葫芦岛东方铜业主产品铜及副产品硫酸已停产4年多,目前仅从事制氧业务[28] 资金占用与担保情况 - 葫芦岛有色承诺不违规占用锌业股份资金[21]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7] 投资与预测披露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3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33] - 公司对2016年度累计净利润的预测不适用亏损或大幅变动警示[33]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电话沟通方式接待了两次关于日常生产经营状况的个人调研[35]